另一参与起诉前智利独裁总统皮诺切特的著名人权大律师乔治-亨利・波提也在该案中代表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起诉李岚清在中国镇压法轮功的运动中犯有酷刑罪的诉讼是2002年12月4日在法国的尼斯递交的。据来自巴黎的消息证实,中国政府试图使用各种外交途径阻止该案,并使得该案在尼斯的法庭无任何进展。于是,负责该案的律师布尔东和波提先生将该诉讼转至巴黎继续进行并在今年7月被巴黎的刑事法庭接受立案。
李岚清任组长的“610办公室”类似“文革”时的“中共中央文革领导小组”,是一个有特权操纵中央到地方所有党政机关、公安、法院、劳改、国安和所有宣传媒体的盖世太保组织,是系统迫害法轮功、实施“国家恐怖主义”的总指挥部。该组织指令地方警察不受约束地酷刑折磨、性虐待甚至谋杀法轮功修炼者,还指令各地方政法委建立“强制洗脑班”,对不放弃修炼法轮功的学员进行强制洗脑。610办公室的出现完全打乱了中国的法制建设。2002年7月24日美国国会在一致通过的188号决议中,要求江泽民停止镇压法轮功,并称“610办公室”是“臭名昭著的610办公室,其专门任务是负责以有组织的洗脑、酷刑和谋杀对法轮功学员以进行迫害”。
美国著名人权律师泰瑞・马什对该案在上周所取得的重大进展表示欢迎,她表示,“这再次确认了联合国反酷刑迫害的宗旨,那就是任何人对所犯下的酷刑罪都没有被豁免的权利,这一点完全能够并且将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执行”,“没有人能够有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马什女士目前在美国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反人类和群体灭绝罪一案中任控方主要律师。
中共高官在多国面临法轮功学员起诉
在法国进行的李岚清案是过去两年中第8例中共高官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在海外被起诉。
在美国,类似的案件已有5例,其中两个已做出了有利法轮功学员立场的判决。2003年6月,美国旧金山法官爱德华-陈(Edward M. Chen)拒绝授予前北京市长、现任北京市党委书记刘淇和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外国元首豁免权。在陈法官提交给法庭的报告中,这两名官员都因监督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而被确认有罪。
2001年12月,美国纽约州南区地方法庭裁决湖北省公安厅厅长兼610办公室副头目赵志飞有罪,在这个首例在美国起诉中国官员迫害法轮功罪行的案件中,法官对赵志飞进行了缺席审判并授予原告名义赔偿金。
2003年3月,总部在瑞士的国际民间组织“彻底追查未受惩罚者协会”宣布准备起诉江泽民。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法轮功更陆续在加拿大、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宣布,准备在本国起诉江,显示全球各地寻求法律手段起诉江泽民的行动渐成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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