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月份报道:7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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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二月份报道中国大陆又有7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60人被非法庭审。

辽宁省是迫害最严重地区,排名第一:非法判刑18人,非法庭审18人,占判刑、庭审总人数的27%。

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有的是优秀教师、高级工程师等社会精英人士,只是因为他们坚信真善忍做好人而被中共诬判。

因为中共掩盖罪恶,封锁网络,本文数字均为不完全统计。

本文信息来源于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网发表的文章。

一、明慧网二月份报道7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图1:明慧网2017年2月报道7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判刑最严重省份依次为:第一名辽宁13人、第二名山东7人、第三名四川6人、甘肃6人。

表1:32个城市非法判刑案例统计表

非法判刑排名前三名的城市依次为:第一名大连8人、第二名兰州5人、第三名武汉4人、承德4人。

中共最惧怕的就是律师当庭揭穿其假借法律迫害法轮功的罪恶。所以公检法部门千方百计的打压、阻止律师出庭辩护。

据二月份明慧网报道统计,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五名律师没有接到通知。另外,一名律师被法院非法拒绝进入法庭。还有一个案例,因法庭通知时间短,律师在外地赶不过来。

迫害案例

案例一:四川成都市两姐妹被判重刑七年 警察威胁“越上诉判得越重”

四川成都市两姐妹魏再慧、魏再秀,被非法关押十四个月之久,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晚上家人辗转得到消息,已被非法判刑七年。在同一天,魏再慧的丈夫陈光忠被警察强行从家中带走,陈光忠被非法判刑三年。

魏再慧、魏再秀、陈光忠都希望提出上诉。警察阻挠,并威胁他们说越上诉判得越重。

魏再慧和妹妹魏再秀从二零零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遵循真善忍做好人,受益良多。魏再慧原患甲亢,脾气急躁,手臂无力。炼功时间不长,她性情变得温和,精神开朗,能为他人着想,身体健康,手臂感觉恢复,臂力增加,甲亢也痊愈了。

魏再秀曾患的膝关节骨冷痛,常年需要用棉布保护,苦不堪言。自修炼法轮功后就没再犯过病,无病一身轻。法轮功的美好与超常使原来就信佛为善的她更坚定了对法轮功所讲的“真、善、忍”的信念。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下午二点左右,成都天府新区分局华阳镇派出所二十多名警察非法撬门而入,闯入了魏再慧家中非法抄家,抢走了所有大法书籍、大法真相资料,及电脑、复印机、电子设备等,和所有现金、真相币,并非法将魏再慧、魏再秀、陈光忠带走,三人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殴打和审讯。

魏再慧在法庭上指证,在被非法关押中被警察酷刑逼供,被非法殴打,又被非法抄家。

案例二:起诉江泽民,杨艳月被秘密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河南焦作市七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杨艳月,因二零一五年六月起诉江泽民,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被焦作市桥南派出所从家里劫持到看守所。后被焦作市解放区检察院、法院秘密判刑三年半。

什么时候判的,人关在什么地方,家人一概不知。直至前两天,才打听到她被非法判了三年半,别的消息仍不知。

二零零七年,杨艳月曾被非法秘密判刑八年。

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群体的残酷迫害,犯下了反人类罪、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江泽民不仅违犯了国际法,也同样违犯了中国政府的《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在这场残酷的迫害中,江泽民已构成违法违宪等多项罪行。

案例三:荒唐庭审——认错就放人 不认错就判刑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郭伟霞、孙明霞非法开庭宣判,法官竟然称“认错就立即释放(即判一年零一个月,两人已经被非法关押一年零一个月),否则就加重判刑。”

郭伟霞堂堂正正,认为自己信仰法轮功无罪,坚决不认错,最后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郭伟霞(三十岁左右)与另一学员孙明霞外出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恶告,遭绑架,随后被非法抄家。恶人们抄出了两张真相光盘和几份资料,视为罪证,将二人在派出所关押一天后,转到烟台市福山看守所继续关押,至今已一年零一个多月。

期间,郭伟霞家人去看守所要人,看守所不让见。没办法,家人只好托律师,见了郭伟霞。从律师口中得知:郭伟霞被关进看守所后,被非法提审了两次,郭伟霞始终零口供。

孙明霞的丈夫邹德用,软件工程师,也是法轮功学员,在北京工作,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二日因讲真相被北京市昌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至今身陷囹圄,家里只留下一个上初中的孩子无人照顾。

二、明慧网二月份报道6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

据明慧网二月份报道统计,中共法庭非法庭审60名法轮功学员,遍及中国大陆十六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39人聘请律师做无罪辩护,2名律师被中共法庭非法阻止,3名法轮功学员因控告江泽民被非法庭审。

迫害最严重的省份依次为:辽宁18人、山东7人、陕西7人、云南5人、天津4人。

25个城市参与迫害,迫害最严重的城市依次为:大连10人、宝鸡6人、玉溪5人、营口4人、青岛4人。

图2:明慧网2017年2月报道6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

表2:25个城市非法庭审案例

迫害案例

案例一:辽宁鞍山市优秀女教师被非法庭审

辽宁省鞍山市优秀女教师、法轮功学员孙敏,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在立山区法院遭非法庭审,法庭只允许三位亲属到庭旁听,孙敏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提出当事人在辽阳期间案件未结,当庭提出将此案件移交辽阳司法机关处理,最终休庭。

后鞍山市立山区法院突然以搜到孙敏一千元真相币为由,说他们有权力开庭审理此案,并定于三月八日再次开庭。

孙敏

孙敏获得的荣誉证书

孙敏女士五十岁,是一名德才兼备的优秀中学教师,是单位的业务骨干,拥有哲学学士学位及省级的科研项目、国家级科研论文。从一九九一年到二零零零年,她的科研项目、论文、教案、课件等获得一等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十多项殊荣,是一名难得的教育界优秀人才。

这样一名优秀人才,却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坚守对真、善、忍的信仰,屡遭迫害,九死一生。

二零零零年十月孙敏被鞍山市铁东区长甸派出所绑架到马三家劳动教养院,被施以种种非人酷刑,如长时间罚站、罚蹲、开飞机、抬起来往水泥地上摔、不让上厕所、暴打、电棍电、针扎、长时间不让睡觉,恶徒抓住头发撞墙,致使颅骨裂了二处、后脑勺被打碎一块。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在辽阳看守所被酷刑折磨多次,孙敏绝食抗议,被注射不明药物后,胃肠难受、眼睛视物变色、不清、昏昏欲睡,生命垂危后取保候审。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孙敏女士从鞍山市铁东区三十五中学附近的住处下楼,被鞍山市立山区公安分局绑架、非法抢走六万元现金。

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所长赵洪波指使,狱警王宏指使恶人对孙敏进行灌食摧残。将她手和脚都扣在地环上,灌的是特别咸的玉米面水,有时往里下不明的药物,呈黄色或别的颜色等。不扣地环后,将她的手胶带缠绑在背后,生活不让孙敏自理,大小便都得靠“包夹”犯人,“包夹”打她、掐她,弄得她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没有好地方,衣服上都是血渍和大便也不给换。贩毒人员李楠等还给孙敏灌大便污物。

一次律师会见孙敏时,看到她身上的伤,问看守所所长,所长推给狱警王宏,王宏只是轻描淡写地对行恶犯人说了一句:你又给我找事儿。

孙敏被折磨的体重只剩六、七十斤。

案例二:宁夏高级工程师被非法开庭 律师做无罪辩护

银川市高级工程师、法轮功学员谢毅强,在贺兰县遭绑架五个月,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被非法开庭,两名律师为他做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1、信仰不构成犯罪。公民信仰不仅受到中国《宪法》的保护,更是在《国际法》的保护范围内。信仰法轮功不仅无罪,而且是合法的。

2、公安人员在绑架当事人过程中没有出示搜查证、逮捕证,强行搜身后劫持到派出所,并且绑在派出所的铁椅子上十几个小时;属于暴力执法。

3、证据、证人不具备法律效力。

4、当事人家中的所有物品是个人思想信仰的具体体现,不能作为证据证明当事人有罪。

5、公诉人提供的证据《亚太新唐人电视台指南手册》没有提供检测证明,未曾核实谢毅强是否安装、收看过。

6、法律只针对人的行为,而人的信仰、思想不属于法律管辖范围,当事人不存在有组织,更不存在利用组织,也没有任何法律被破坏了。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符合宪法,是公民的权利。

五十三岁的谢毅强先生,是宁夏特种设备检验所高级工程师,曾被非法劳教三年、判刑四年,在劳教所、监狱遭酷刑,两次差点失去生命;他母亲在无助、伤心、悲愤中离世。谢毅强因此被开除公职。

公诉人对律师和谢毅强的辩护发言置若罔闻,依然昧着良心说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按照“刑法三百条”及谢毅强系“累犯”,量刑标准为四~五年有期徒刑。其实,公诉人只是受610、政法委操控的工具而已,她只敢照本宣科念写好的起诉书。

针对公诉人的量刑指控,两位律师发言希望法官和公诉人尊重事实、依据法律、用理智和良心做出明智的抉择。当庭没有宣布审判结果。

三、经济上截断:中共法庭、公安敲诈勒索现金173000元

据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二月份报道统计:有八个省、直辖市的中共法庭和警察敲诈勒索现金173000元。中共法院非法处以罚金103000元,警察抢劫勒索70000元。其中辽宁70000元、河北60000元、重庆15000元、湖北10000元、吉林5000元、四川5000元、山东5000元、黑龙江3000元。

中共法庭非法罚金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真正的土匪流氓敲诈勒索行为。

表3:明慧网二月报道,中共法庭、公安敲诈勒索“罚金”分布表

表4:14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法院、公安敲诈勒索

迫害案例:河北承德于大力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重判重罚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河北省承德县公、检、法一起构陷法轮功学员,无视律师为法轮功学员的无罪辩护及法轮功学员对他们讲真相,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于大力非法判刑六年,并处罚金贰万元;
边群连非法判刑六年,并处罚金贰万元;
于海龙非法判四年,处罚金壹万元;
姜玉环非法判刑三年,并处罚金壹万元。

承德市法轮功学员于海龙、边群连、姜玉环、于大力在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晚上,去承德县讲真相被绑架。

于海龙、边群连、于大力被非法关押在承德县看守所,姜玉环被转到承德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七月八日晚上承德县国保对于海龙家进行搜查,抢走法轮大法书籍一百五十本,笔记本电脑一个,打印机及真相资料等。

于大力被承德县国保侯守银送进承德县看守所时,看守所两名警察唆使在押人员将于大力用凉水浇头,一桶一桶的从头顶往下浇不能呼吸,动了一下,就被踢到便盆上,便盆损坏,将左腿划一大口子,被抬出去缝了十二针。在承德县看守所羁押期间受到殴打虐待。

于大力是二零一三年才开始走入法轮大法修炼的。发放真相资料是让更多的人知道“法轮大法好”。

目前,于海龙、边群连及姜玉环的家属均提出上诉至承德市中级法院。

附录:下载(39.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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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月份判刑统计
2、二月份庭审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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