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做晚饭时被绑架、游街羞辱、 劳教

黑龙江勃利县倪亚萍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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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黑龙江省勃利县法轮功学员倪亚萍,今年53岁,就因为她修炼法轮功,在家做晚饭时被中共江泽民曾庆红集团绑架、非法关押、五花大绑、游街侮辱,又被非法劳教。当时孩子才五岁。

下面是倪亚萍的自述:

一、修大法身心获健康

我父母原来身体不好,而且还都特别爱抽烟;特别是我母亲为我们姊妹操劳一生,得了一身病:有肝病、心脏病、脑供血不足等。我母亲有时会突然休克,很吓人的,就得赶紧吃“速效救心丸”,我大姐是一大箱子一大箱子给她买,但就是治不好她的病。

一九九六年有亲戚让我母亲修炼法轮功,说对身体有好处。我母亲炼了法轮功后,她的各种病都好了,也不用吃药了,抽多年的烟也戒了。我父亲看我妈病好了,他也跟着我妈修炼了,身体也好了,从此烟也不抽了,酒也不喝了。

我妈好了之后也让我修炼,一九九八年我开始修炼法轮功。那年我所在的勃利县钢铁厂减员,我当时在车队是记账的,我被减下来失业了。我回家后心情很不好受,可是一学《转法轮》和听师父的《济南讲法》,我的心就开朗了,不难受了。

自从修炼法轮功,我多年的高度近视不治就好了,身体健康,道德提升了,法轮功改变了我的命运,使我明白人生的意义,人应该善良的活着,做事为别人着想,而不是自私自利,法轮功对国家对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二、在家做晚饭被绑架

修炼后,由于我要在家哄孩子,没参加集体炼功,也没参加学法小组学习,所以其他法轮功学员我也不认识谁;因此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打压法轮功时,也没人知道我修炼法轮功。

可是在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三日的傍晚,我在浴池洗完澡回到家中正在做晚饭时,原勃利县公安局政保科的孙成义和庞伟等六、七人突然来到我家。孙成义问我是不是叫倪亚萍?我说是。他说:你是不是炼法轮功?(不知是谁诬告了我)我说是。他说:跟我们走一趟。

我说:凭什么跟你走!?坑蒙拐骗的事也不干,我跟你们走啥!我老婆婆上市场买菜,钱被偷走了,这事你们咋不管呢?孙成义命令手下的人说:给她拽走!我说:看谁敢来拽我!孙成义继续招呼人说:过去拽她!我说:谁敢拽我,我就死这!他们一听,谁也不敢动我了。孙成义说:给610打电话,让他们多来几个人。我没动心,我就不动。他一看硬的不行就来软的。说:其实你也没啥事,法轮功好你就在家炼,你就跟我们走一趟,记点东西,就让你回来。这时丈夫说:那你就去一趟吧。我一想,我也没做什么坏事,去就去,我就跟他们走了。

他们来了两台小车,车进不来我家门口,在胡同口停着。在我跟他们往车那走时,正好我小姑子来我家,被她碰上了。她跟我说,不能跟他们走。但是没用了,我被这些人夹在中间是跑不了了。

到了公安局,孙成义就问我那年炼的功?跟谁炼的?现在都跟谁接触?等等。这时在我家抄家的警察也回来了,抢劫了我的一些大法书和经文,又问这些东西是从哪来的?关于哪年炼的功,跟谁炼的我告诉他们了;关于都跟谁接触,我说在家里不跟谁接触也不认识谁;东西从哪来的我不能说。这时天已黑了,他们也没放我,把我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拘留所里已经关押了一些法轮功学员,女的有:王庆霞等;男的有:张义、闫修忠、丁敏、卫吉斌等人。后来又把王庆霞、丁敏、卫吉斌转到后院看守所非法关押。

非法拘留十五天后还不放我,又起了一个什么名目我忘了(注:收容教育),说再续三个月。在拘留所,警察江某某和李喜库强迫我为他们洗衣服(冬天的、夏天的)和被子,全都拿到拘留让我为她们洗,衣服太多一天洗不完,我说分开洗,江就大发脾气。

在拘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政保科的人在拘留所里非法提审我两次,把我带到公安局提审一次,都是问我东西是从哪来的,再说出几个人来,就放我回家。我说:让我说出别人,我出去,让别人进来跟我一样来遭罪,我不是这样的人!在公安局非法提审这次,孙成义领一伙人,把我提到公安局让我说出资料的来源,我不说,孙成义指使庞伟打我,专往我头上打,打了我一顿,这次是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六日的事,非法审了我一天,让我始终戴手铐站着,中午都没让吃饭。后来将我送回拘留所后我决定找机会走脱。

第二天(五月十七日)在出外放风(上厕所)时,我趁机跑出拘留所,后来被警察张新抓住,抓回来就把我非法关押到看守所。看守所里这时非法关押着佳木斯的两男(不知名)两女(闯静和张庆华)四位法轮功学员;还有勃利县的有赫荣良、刘玉洪和崔淑清(老俩口)、王淑花等四位法轮功学员。王庆霞、丁敏、卫吉斌三人已经被非法送劳教所了。

三、五花大绑、游街侮辱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有一天狱警突然将我们法轮功学员带出监室,在走廊里给我们五花大绑,姓白的狱警给我绑的很紧。我说我不是犯人为什么给我绑这么紧。他说,不是犯人咋进来了?他没给我放松,是另一个狱警给我放松点。接着又给我们在胸前挂上大牌子,白底黑字写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在各自的牌子上写上我们的名字。真是天大的冤枉,我在家里正做饭呢,就无缘无故给我抓走,不放回家,还给我关起来,我扰乱谁的秩序了?原来是县里开公审大会枪毙人,要我们法轮功学员陪审,侮辱我们(也在于恐吓所有老百姓)。

在公审台上逼我们陪审完之后,接着把我们劫持到卡车上,把我们和死刑犯一起游街侮辱,真是侮辱我们的人格啊!游完街将死刑犯拉往刑场,将我们拉回看守所继续关押。

有一天,县公安局法制科的王惠阁到看守所让我们签劳教票子。他在走廊隔着监室窗户的小窗口对我说:倪亚萍过来填劳教票子。我说:我做好人,也没做坏事,我不同意劳教。他说:你说的不算。我想:填就填,我过去在劳教票子上填的是:不同意。他说:你不同意也不好使。

大约到了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几号,这时已经非法关押我三个月了,非法送我们劳教。我一年,王淑花三年,崔淑清一年,刘玉洪和佳木斯的法轮功学员我不知道判多少年。当时是七台河公安局来的车,车里已经有七台河的法轮功学员六、七人,也是非法送劳教。女的送往哈尔滨戒毒所;男的送往绥化劳教所。到了戒毒所体检,佳木斯的闯静和七台河的两个老太太不合格拒收,留下了我和王淑华、崔淑清、佳木斯的张庆华。

四、在哈尔滨戒毒所遭受的迫害

在戒毒劳教所我受到非人的待遇,被强制转化、洗脑、被抽血两次、逼迫做超强度劳动。

狱警利用各种卑鄙手段,迫使炼功人转化:严管,包夹二十四小时监视看管,不允许走出住的房间,吃喝拉屎等一切全都在所住的屋里解决;长时间体罚坐小凳(高度为二十公分)不许动(从早上开始坐到晚上睡觉为止),这是一种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天天安排转化人员做我转化工作、洗脑,最多一次安排十五、六个人来攻击我,先用软的,后来用硬的,逼迫我写,我冲出房间站在走廊上喊:“不转化还动硬的!?”狱警打我,我喊:“警察还打人哪!”

酷刑演示:铁椅子

队长李全明指使狱警用胶带把我的嘴和鼻子都粘起来,一点气喘不过来,粘很长时间才打开,喘不过气已达到极限,然后李全明又指使吸毒犯拳打脚踢,打我一顿之后,立即把我关到禁闭室坐铁椅子,把我两个胳膊背到椅子后边,用手铐把两只手铐住,是相当痛苦,在小号里坐了两天两夜。

由于我不转化不让去食堂吃饭,转化学员去食堂有菜吃,不转化只有饭,没有菜;在劳教所,不让有法轮功的东西,一个星期大搜查一次,平时总搜查,每次都趁洗澡时冲进一帮警察,私人物品全都搜查个遍。

我被劳教迫害期间,家人一次都没让见过,说不转化不让见,我父母去看我三次,一次都没让见过。刚开始时不让见但让往里送东西,后来不让见也不让送东西,如果送好的东西警察就私自留下了。

我在劳教所时如果有人要来戒毒所检查,警察就把我们所有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都弄到隐蔽的地方、不好的地方锁起来,不让出来,什么时候检查人员走了,什么时候才能把我们放出来,怕我们向外人说戒毒所的情况。

在劳教所强迫非法做奴工,早上起床就干活,午间稍稍休息一会,下午接着干活,晚上吃完饭继续干活到夜里十一、十二点钟。

在劳教所由于不让学法炼功,吃得也不行,一点蔬菜没有,加上超强度干活,我被迫害的体重只有七、八十斤,身体出现不正确状态,还不能叫警察看出来,仍然坚持干活。有一天干完活觉得有点冷,我把被子披在身上,狱警过来把我叫出去,上来几个狱警过来就把我按在床上,强行给我打针,又把我关进小号坐铁椅子,和上次一样,给我灌药,我把药吐在地上,队长赵伟从地上捡起药并说:一点都不会糟蹋的,都得给你灌进去。她把捡起的药放到我嘴里,强行给我灌。又坐了两天一夜的铁椅子,从这次被迫害以后,我的腰很硬,不灵活,十个脚趾碰到什么没感觉。

在劳教所,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六日那天晚上我就不干活了。警察问:你为什么不干活?我说我明天就到(期)日子了。她说:我不管你什么时候进的看守所,我们是按你进劳教所的日期算。就这样,劳教所又囚禁我让我奴役做苦工一个多月才将我放回。

后来才知道,就是按邪党的法律规定:是从被绑架拘留那天就开始算日期了,因为我没转化,劳教所等于变相给我加期迫害。

五、家人受到的伤害

中共不但给我个人造成严重迫害,给我家庭及家人也造成了极大伤害。

我被绑架那年,当时我儿子才五岁,目睹我被绑架的全过程。特别是我在拘留所被非法审讯时,政保科的人几次怂恿婆婆和小姑子把孩子抱去,当着孩子的面逼迫让我出卖同修和放弃修炼。孩子离开妈妈,幼小的心灵受到极大的精神伤害,在妈妈被迫害阴影下伴随他长大,精神压抑。孩子突然离开我时,一股火大病一场,得了肺门结核,现在身体一直不太好,特别痩;丈夫一股火得了一场重病,花了不少钱,家人和亲属在精神和肉体上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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