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
【原文】
陈太丘与友期行,期日中,过中不至,太丘舍去。去后乃至。元方时年七岁,门外戏。客问元方:“尊君在不?”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便怒曰:“非人哉!与人期行,想委而去。”元方曰:“君与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则是无信;对子骂父,则是无礼。”友人惭,下车引之。元方入门,不顾。——刘义庆《世说新语•方正》
【今译】
(汉朝)陈太丘(陈实,曾任太丘长)和朋友相约同行,约定的时间是某日正午。这天,过了正午,朋友还没有赶到,陈太丘便不再等他,径自走了。
后来,那个朋友来了。这时,陈太丘的七岁孩子陈元方,正在门外游戏。来客便问元方:“你父亲在家吗?”元方回答说:“他等候您很久,您不来,他已经走了。”
这位朋友便发怒道:“你父亲这样做,简直不是人啊!同别人约定一起动身,却丢掉别人,独自走了。”七岁的陈元方道:“您同我父亲,相约在这天正午一起动身,到了正午,您还不来,这就是不讲信用;您对着儿子骂他的老子,这就是您不讲礼貌。”
这位朋友听了很羞愧,赶紧下车来拉他。可是陈元方转身进门,不肯回头来瞧对方一眼。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