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悠悠:“我只顾名节,不计任何后果!”(外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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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
一、元德秀不失信于囚犯

元德秀担任鲁山县令时,有一个强盗,被关在监狱里。当时该县边界,常有猛虎伤害人的事情发生。

那个强盗,向元德秀县令,呈述自己有杀虎的本领,请求杀虎赎罪。元德秀听了他的呈述,当场表示同意了他的请求。

不久,有一个下属官吏,对县令表示不满,说:“这个强盗,是在耍花招,他企图逃脱刑罪。您擅自释放官府的囚犯,恐怕会受到连累。”

元德秀说:“我不想失信于那个囚犯,我既然已经答应了他,就要实现承诺。如果那个囚犯,如你所讲,他乘机逃跑了,我是会受到连累。那就让我自己担当罪过好了。”

于是,元德秀县令,就打开枷锁,释放了强盗。第二天,那个强盗,果然背着他打死了的老虎,回来了。

那个强盗,有感于元德秀县令对他的信诚和宽大,被释放后,重新做人,勤劳卖力,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对社会有用之人。

二、 “我只顾名节,不计任何后果!”

李晟的儿子李听,担任羽林将军时,拥有一匹名马。唐穆宗当时为皇太子,派身边的人,暗示李听:让他把这匹名马,献给自己。

李听考虑到自己现在正任统领禁军,怕别人讲他用不正当的手段去奉迎上官,追求个人的名利,所以坚决不奉献。有人对他讲:“不献名马给皇上,你想会有什么后果?”李听回答说:“我只顾名节,不计任何后果!”

后来,唐穆宗即位,当了皇帝。他准备挑选河东节度使的人选,宰相進奉上来拟定的人选名单,唐穆宗看后,都不同意,说:“李听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节,坚决不向我献马!他这种人,一定可以任用!”

于是下达诏书,任命李听为河东节度史。

三、路随义不纳贿

路随,唐代人。他在担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时,有些人因他的劳作而得官后,便用金银丝绸,来感谢他为自己起草任命的诏书,以表示心意。

路随一概坚决的斥责,拒绝,说:“我难道能因为公事,而接受私人的财礼吗?”他对任何人送的财物,都没有接受。

路随的这种行为,看起来好像是一件小事;但深细思之,其意义确是十分重大的!

(均据宋代孔平仲《续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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