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及觉醒

  • 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恶警暴死

    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是造业极大的事。常人平时有灾有难,都是自己欠下的业力需要偿还所致。如果再加上迫害大法所造的天大罪业,即便伤及性命也很难一次还清,通常下了地狱还得继续受罪,直到还清为止。奉劝那些还在迫害大法弟子的不法之徒们:不管你是否相信神佛的存在,都不要拿自己的性命做赌注。赶紧悬崖勒马停止你们的罪恶行为并将功赎罪,赎回自己的未来。
  • 如果都像炼法轮功的那样,这个世界就美好了

    成都大法弟子老李,偶得一张不计花费的“金卡”,但他从不为所动,毅然退卡,在当地传为美谈。老李是99年7.20中国镇压法轮功前夕才开始修炼的,但他没有被突如其来的风暴所吓倒,始终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改掉了以前不好的习惯,令亲朋好友和单位同事刮目相看。老李主动退卡的事传开后,不相识的人说他太傻了:相识的人知道他炼法轮功,一点也不怪。都说,如果都像他们炼法轮功的那样,这个世界就美好了。
  • 资阳市雁江镇恶警对大法弟子行恶 遭围观群众指责

    几名警察强行从人堆里把任月辉拖出,铐上手铐,又强行把她拖進警车。看着朱小勇等一干“人民警察”助纣为虐、欺压善良,对两个老人穷凶极恶的样子,愤激的人群再也按捺不住怒火,一个围观群众上前狠狠给了朱小勇一耳光……整整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几辆警车才得离去。任老太太“法轮大法好!还法轮大法清白!”的呼声一直在天宇中回荡。
  • 辽宁省葫芦岛市恶警遭恶报先后死伤

    原南票区缸窑岭镇派出所所长郝树山在九九年七二0以后追随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大法弟子,把所有坚持信仰的大法弟子全部送往南票三所拘留,或葫芦岛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该恶警于二00四年四月四日,去锦西在高桥高速公路出车祸当场死亡,年仅五十来岁。
  • “劳动教养”制度的罪恶

    中国“劳动教养”制度的方针,就明确地规定是通过强制劳动和深入仔细的政治思想工作改造被“劳教”的中国公民的思想,或者称为洗脑。以强制改造人的思想为目地的制度,自有人类社会以来,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自古以来无论多么邪恶的政府,是从来也没有制定过通过强制办法来改造公民思想的制度这样邪恶的事情,人类自古至今只有中共,才有明文的通过强制的手段改造本国公民思想的完备的制度体系,这就是中国“劳动教养”制度……
  • 看看江氏集团对你犯下了什么罪?

    江氏集团四年来,利用手中的强权,采取捏造事实、栽赃陷害等手段,对善良无辜的大法弟子進行了残酷的迫害。江氏集团及其操控下的各色打手,不仅对大法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同时也粗暴的践踏了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即从法律的角度而言,他们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 元神不灭 善恶必报

    因果报应可不管是你相信还是不相信,也不管你是帝王将相还是平民百姓,在善恶必报这个真理面前都是一视同仁,毫厘不差。道家《太上感应篇》云:“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世上这么多善恶有报的案例在警示世人,这么多圣贤都在告诫世人善恶有报,世人可千万不要拿自己的未来开玩笑,善果、恶果都要自己去品尝。
  • 司机和交警一个劲的说遇到了好人

    我侄女15岁,98年就知道大法好,虽不修炼,平时也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她爸是大法弟子)。2002年夏天骑自行车去县城,在经104国道上被一辆急驶骄车撞出几米开外,自行车当时报废,司机的车也被撞个坑,我侄女当时什么伤也没有,交警查看了事故原因后确定责任在司机,并扣押了司机和车。
  • 明白真象的警察

    东北一教养院专管迫害法轮功大队,队长是有名的狠人,全院犯人没有不怕他的。这位队长受江××集团的谎言欺骗,开始也打法轮功学员。经过法轮功学员不断跟他讲清真象,他渐渐的变了,不但接受大法,而且还公开或暗地保护法轮功学员。队长对院里安排“包夹”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犯人公开约法三章,不许他们乱说乱动,横行霸道!并在多次有刑事犯人参加的大会上,要他们向法轮功学员学习。
  • 无钱治病身处绝境 法轮大法赐予新生

    王丽珍告诉邻居:我现在修炼法轮大法了,身体的病全好了,你千万不要相信电视上对法轮功的造假宣传,电视上演的“天安门自焚”那是栽赃陷害,我们师父要求我们炼功人不能杀生,自杀也是有罪的。那些“自杀”“自焚”完全和法轮功的法理相违背,而且自焚者根本就不是法轮功学员,希望不要盲目相信电视上的宣传,我亲身见证了大法的神奇。
  • 诉江访谈录:拨开诉江案周围的迷雾(上)

    当今江××的群体灭绝,无论在地域范围、人口数量上,还是在迫害的残酷程度上都是惊人的,前所未有的,随着全球的一体化,江氏通过国家宣传和外交手段,把谎言和迫害输出和延伸的海外,迫害在对整个人类的影响和危害上,都远远超过了以往的犯罪。它是以人类的信仰和人性良知为灭绝对象的。
  • 诉江访谈录:拨开诉江案周围的迷雾(下)

    再纵观世界各国,对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及其追随者的法律诉讼已有二十五例,他们被以「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等罪起诉。其中江××本人已在包括美国在内的六个国家和地区被告上法庭。这种全球化的审江趋势,已说明对于当今发生在世界一隅的中国的“群体灭绝”犯罪,已得到国际司法界、律师界和人权界的高度关注,并且,在对于此类犯罪必须受到法律惩罚和国际社会需共同制止的问题上已达成了共识。
  • 历史不会豁免江泽民

    江××出于私欲和妒嫉,把教人向善的法轮功看成是自己最大的敌人,利用强权挟持政府,违背中国宪法和法律,调动国家力量進行疯狂迫害。江氏血债累累,把其告上法庭,使其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完全是正当的和正义的。江氏意欲“付一切代价阻止此案成立”,企图用“元首豁免”来逃脱法律制裁,获得杀人不偿命的特权。
  • 以“真善忍”教书育人──中学教师的故事

    领导见到信后,直接找我谈话说:我知道你们不求名利,但这件事本身的意义并不在这里,我们学校太需要这种精神了。这80元钱也不是奖给你个人的,而是为了鼓励这种精神。我见领导有如此高的认识,便收下了领导的一片诚心。几天后,学校通报了这件事,最后写道:“……不求名利,令人叹服。”
  • 只要我站在正义的一边,我就是在最好的环境中成长

    看完后,我笑了笑,在“自我鉴定”一栏写着:“有人可以为一个信念,一句真话舍弃生命而不觉可惜。我要做怎样的人呢?为了前途功利不惜出卖自己灵魂的人?还是成为道德沦丧随波助流的追随者?连一句真话都不敢说的人,倒向金钱、权力一边的人,被恶势力压倒的人,又怎配称‘人’字。中华民族五千载,美德源远流长,从来都是正义战胜邪恶,只要我站在正义的一边,我就是在最好的环境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