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消息
遭迫害致死 | 中共迫害手段 | 劝善及觉醒 | 年节问候 | 大陆综合消息
-
致广大干警的一封信
2006-08-31在镇压的七年中,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人数已超过2900人(实际数字可能要比这个数目大的多)。最近,更曝光邪党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内脏器官的滔天大罪,在全国各地有几十个关押法轮功学员的集中营在从事这种当今人类发生的最邪恶的罪恶。保守估计,至少有上万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谋杀后器官被高价出售,且焚尸灭迹。中共的残暴与血腥再一次震撼全世界。加拿大、美国人权组织、欧洲议会等,不约而同地达成共识,彻底调查被称作“这个星球上最大的邪恶”事件。古语云:多行不义必自毙!等待中共的就是天治。 -
白血病患儿得救,众人知情明真相
2006-08-31当天晚上女婿就来电话说外孙女已有好转,第二天早晨女儿打来电话,外孙女竟然能在电话里与我说话了,当听到外孙女叫我婆婆,并说“我好了”时,我感到很激动,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想到师父的大恩大德,我激动的久久难以平静。外孙女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起来,电话里说孩子每天睡觉、起床时都要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以前门窗都不敢开,而现在时常外出也一点问题都没有。 -
地狱走一遭 醒后重做人
2006-08-31他到了阴间后看到法轮功学员说的一切都是真的,迫害法轮功的人没有一个得到好下场的。最后他看见自己妻子跪在法轮功师父照片前请求师父为他减轻罪业、再给他一次生还的机会。就这样,不一会儿,他就又回到了人间。醒来后,两腿走路疼痛难忍。经过了一段地狱之行,中年人明白了,醒来后痛哭流涕。他悔恨自己当初听信了中共恶党的谎言,攻击大法;后悔以前为一本大法书籍举报自己的妻子,致使妻子被恶人抓走,后悔以前所做的一切一切。 -
北京平谷区峪口乡张东升被迫害致死,妻子被非法劳教
2006-08-30张东升于2001年和妻子张桂金一起被恶人绑架到平谷区韩庄强制洗脑转化班迫害10个月,承受着强大的精神压力。在从洗脑转化班出来后1个月,张东升又被送入平谷区韩庄精神病医院,花了近3000元。出来后反应迟钝,双腿不听使唤,于2005年6月18日含冤去世。张桂金由于不愿放弃修炼,写了严正声明,于2005年8月23日再次被恶人绑架,非法判劳教1年半。 -
苏用伦被湖南省郴州监狱迫害致死
2006-08-30湖南省常德市大法弟子苏用伦因坚持信仰,被非法判刑5年,在郴州监狱被迫害得生命垂危,郴州监狱怕担责任,于2006年8月16日将苏用伦释放。苏用伦于第二天含冤去世。在恶警的威胁与恐吓下,居委会用低保的条件诱惑他的家人不要上告,不要声张,不要亲朋好友尤其不准同修去悼念。苏用伦就这样冷冰冰的在“家”又过了一夜,第2天一早就被草草火化了。 -
两个残疾人和他们的孩子七年来遭受的迫害
2006-08-30邹彩荣被非法判刑二年于2003年的4月1日,送往哈尔滨女子监狱,因体检不合格拒收。7月31日,邹彩荣被再次送往女子监狱。在女子监狱集训期间,每天从早5点到晚9点,整天坐在小凳上,邹彩荣腿肿得几乎不能行走。在病号监区,因不配合邪恶,被吊铐二十八个小时。在每次邹彩荣被非法关押期间,邹彩荣的爱人,一个弱视近似于盲人的人,领着十来岁的孩子,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 -
淄博劳教所的邪恶:7根电棍电击一大法弟子
2006-08-30山东淄博劳教所位于博山区秋谷村,2001年至2002年最多关押多达近200名大法弟子。当犹大转化的阴谋不得逞时,恶警们便开始直接上阵进行所谓的“教育、挽救、感化”,再不起作用时则凶相毕露,采用电刑、捆绑、吊铐、灌食、关小号等手段折磨坚定修炼者,期间曾有一名大法弟子被灌死,一名被逼跳楼死亡。 -
黑嘴子劳教所对我注射多种不明药物
2006-08-30恶人在我身上用了多种不明药物,有时在衣服上,被褥上,饭里都有,我身体被迫害的很虚弱,两腿不能向上抬,腰直不起来,前胸骨往外支,几乎失去记忆。这种迫害手段有时也用在别的同修身上。还有一位大法弟子被迫害得不敢穿衣服、不敢吃饭,一让穿衣、吃饭,就吓得大叫(因衣服和饭里都有药)。 -
调查线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每晚移植器官五、六例
2006-08-30我有个朋友2003年3月中下旬在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住院。有一天晚上已经很晚了,她亲眼目睹该医院一晚上就做了5、6例器官移植手术。亲属捐赠器官和枪决犯人的器官不可能有这么多,一晚上就有5、6例,而且枪决犯人都是在大白天,而这家医院都是在深夜偷偷摸摸的进行的。 -
2006年8月29日大陆综合消息
2006-08-30 -
2006年8月29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
2006-08-30 -
89人发表声明──声明强化洗脑作废
2006-08-30 -
89名觉醒世人的郑重声明
2006-08-30 -
致锦州南山监狱监狱长辛廷权及全狱干警的公开信
2006-08-30当不久的将来,无论是恶党解体,或者它为了自保而抛弃你们时,等待你们的将会是什么?等待你们家人的又将是什么?这些你们都仔细想过吗?千万不要被利欲所诱惑而充当其“替罪羊”啊!事实上,你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第14条、238条、251条和397条,构成了故意犯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和滥用职权罪。面对未来法制健全社会,所有参与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人都逃不过正义的审判。 -
王家人的感激
2006-08-30就在她痛苦绝望的时候,邻居赶来看望,见她痛苦的样子,对她说:你喊“法轮大法好”看看怎么样?我姐也是得了你这病,喊了“法轮大法好”身体就复原了。她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连喊了三遍“法轮大法好”,结果奇迹发生了:她身上那些不好的东西立刻就没了,身体觉得舒服极了,当天晚上就能吃饭了,也能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