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悠悠:我被人误,不可再误他人(外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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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
一、 我被人误,不可再误他人

吴次鲁五十多岁时,仅有一子,名叫吴国彦,已经成婚。

吴国彦深知自己身体病弱,难望有生育的可能。为了使吴家后嗣有人,他希望父亲再生一个儿子,便和母亲商量。母亲把吴国彦的想法,告诉吴次鲁,吴次鲁却说:“我们家穷,有一个儿子足矣,不需多养。”

可是吴国彦却和母亲,暗自变卖掉家中的财物,为其父吴次鲁买来一妾。

在把那个女子迎進家门以后,鲁家才知道她已患有不治之症。

这时,如果吴次鲁及时将这个妾,改卖给别人,还可以收回一部分钱。吴国彦母子二人,已和媒人商量好了:要这样办。

可是,吴次鲁知道以后,不同意这样做,说:“我既已被别人所误,怎能再累及他人?并且,此妾留在我们家,还可能有条生路。她一出我家,将难以活命。我们难道能为这几个钱,而不顾及一条性命?”于是便将妾留了下来,并将实情告诉买者,向买方退了钱。

后来,这个妾,在吴家得到良好的待遇和治疗,竟大病痊愈,恢复了正常。吴家因此而温馨吉和。

古人讲:“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诚乎其言!

二、和睦乡邻

赵清献(即赵忭)家在三衢,住宅狭窄。侄子出厚资,买下了邻居的房子。

赵抃听说后,很不高兴地说:“我与邻家老翁三世为邻,交往很深,怎能忍心让他迁往他处呢?”便立即让人将老翁接回原居,并不让他送还卖房钱。

三、平等待人

南北朝时南陈人阴铿,曾任晋陵太守、员外散骑常侍。有文采。他与客宾在宴会上开怀畅饮时,看到一个举壶倒酒的侍者走到自己面前,他急忙站了起来,双手举杯向仆侍敬酒。

众人都笑阴铿此举,有失身份,阴铿却反驳道:“我们整日饮酒作乐,而为我们服务的仆人,却不知酒是何味。这太不合情理了!”

后来,在侯景之乱(南北朝时,南梁将领候景发起的叛乱)时,阴铿被叛军俘虏。而从叛军中救出阴铿的人,正是那位受阴铿敬酒的仆人。

四、刘师文不要嫁妆

刘师文,浙江明州人,被成都杨家招为女婿,但在岳父去世数年后,才结婚。不久,他打算迁往明州老家。

一天早上,他的妻子和哥哥商量家产之事,脸上布满愁云。刘师文见后,忙问何故,妻子告诉他:“根据家父的遗言,应该给您我二千缗钱,作为置办嫁妆的钱。但这些年来,家境日衰,拿出家中一半物品前去变卖,仅得钱一千缗,我和哥哥正在签订券书。”

刘师文说:“怎能因招婿让人变卖房产呢?”当即将券书烧毁,携妻同返故乡。

现在有的人嫌贫爱富,如出不起嫁妆的,就不答应婚事;或为了钱财,丈人与女婿大闹于公堂;甚至有的贫苦人家,将女儿杀死,以免嫁妆的拖累。这些人,能与刘师文同日而语吗?

五、 只为救人不贪财

一天傍晚,魏子都正在走路时,见到一个书生,因为心口痛,跌倒在路旁。

他赶快下马来救书生,但书生很快就死了。

魏子都查点了书生所带的东西,有一卷书和十块黄金,他将其中的两块黄金卖掉,用得到的钱,来给书生办丧事。然后,把余下的黄金,当作枕头,垫在书生脑下,将书放在书生的身旁。妥善的埋葬了他。

过了数年,有人为书生的下落,来询问魏子都,魏子都连忙将他引到书生墓旁。打开一看,当年魏子都给他随葬的金子和书,全都在里边。

六、故人之女,不忍以为妾

元代人沈仲说(名人),已经四十岁了,还没有孩子。他的妻子为他买来一位很漂亮的妾,来到家中一询问,才知是范复初的女儿,因父亲去世,家中贫困,母亲不得已,才将她卖了。

沈仲说听后,不由落下热泪,他对妻子说:“他父亲范复初,是吴中(今江苏吴县一带)名人,也是我的朋友,我怎么能忍心让她为妾呢?”随即派人,将这位女子的母亲请来,让她为女儿选择夫婿,并且为她的女儿,准备了嫁妆。妥善安排了她们母女的生活。

(以上均据郑瑄《昨非庵日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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