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悠悠:还金交家人(外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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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
一、还金交家人

曹克明,北宋人。字尧卿。真宗时官至宜、融等十州安抚使,后来卒于鼎州任上。

曹克明在湖广地区任职时,有位主簿写信问候,并寄来辰砂一匣。曹克明收到后,没有启封,就随便地放入箱中。

后来有位监察官说他需要配药,只是苦于没有上好的辰砂(即朱砂),曹克明说:“有位朋友曾给我送过辰砂,我找到后,就奉送给你。”

曹克明打开那个匣子以后,才发现,辰砂内,竟夹带有三两砂金,曹克明不禁惊叹说:“唉!他(指那个主簿)把我当作什么人啦!”

这时主簿已经去世。曹克明便召来主簿的儿子,将砂金还给他。

二、糜有四足,走便入海

李敬文在担任高阳郡(治今山东临淄)内史期间,有个河间郡(治所在今河北河间)太守崔谋,倚仗其弟崔暹的权势,向李敬文索要麋角和翎羽。

李敬文回答说:“翎有六翮,飞则中天;麋有四足,走便入海。下官手脚迟纯,不能逐飞、追走,事奉奸邪之人。”

那个奸邪太守崔谋,对李敬文又气又恨,但却毫无办法。

三、一副好对联

郑侠,是北宋福清(今属福建)人,字介夫。治平年间的進士。

他辞去美差,就任监门官,多次上书,极力论述新法害民,王安石不予理睬。时值天气大旱,百姓处境十分艰难,怨声载道。郑侠就将自己在所管辖区内、所看到的三路流民,饥寒交迫,典妻卖子,甚至身带刑具而负瓦持木,准备出售后,偿还官府青苗钱的情形,绘成一幅巨画,投入马递铺(官方送信的机构),送入朝廷。

朝廷掌权的人,是王安石的僚属,他们想以此来治郑侠的罪,郑侠便毅然弃官,还乡而去。

郑侠所带的行李,只有一把拂尘,因此自号“一拂居士”。

他曾对人说:“无功于国、无德于民的人,如果穿着华贵的衣服,吃着精美的食品,那么他们和不劳而获的强盗,又有什么区别呢?”

郑侠早年曾在清凉山上读书,福建人非常敬仰他,便在他读书的地方,修庙祭祀他。

叶向高先生,在庙门上题写了一幅对联说:“谏草数千言,自信丹青能悟主;归装惟一拂,可知琴鹤亦妨人。”

人们都称赞说:“这副对联写得好,活托出一拂居士的高风亮节!”

四、因清廉获“罪”者的决心

沈瓒之在丹徒(今属江苏)任县令时,廉洁奉公,不贿赂皇帝身边的亲信官员,因此,有关他的坏话,不断传入皇帝耳中。

皇帝随即下令逮捕沈瓒之,关押在尚方(类似禁闭室的地方)。

沈瓒之请求面见皇帝一次。齐高帝召见了他,并问道:“你还想说什么?”

沈瓒之回答说:“臣坐清,无以承奉要人。(意思是讲:我是由于为官清廉,没有财宝去巴结要人,才获罪的)”

齐高帝问:“你说的‘要人’是谁?”

沈瓒之用手板,向四面指着说:“这些穿红衣的‘贤人’,都是。”齐高帝明白了沈瓒之是无罪的,便重新任命他为丹徒县令。

丹徒的吏民,得知沈县令回来了,都高兴的来看望他。

沈瓒之开玩笑的说:“现在我又回来了。今后我应该用坏人的肝,来代替大米,竭力尽忠的灭除坏人。否则的话,清名就树立不起来,好人就会被奸佞整死。”

五、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有位官员审讯一窃贼说:“你自己坦白交待盗窃的罪行。”窃贼佯装不懂说:“什么叫盗窃?”官员说:“你这个窃贼,难道不了解自己吗?撬箱偷东西,就是盗窃!”

窃贼听了大笑说:“如果象您说的那样,我哪里算得上是窃贼?你们当官的才是真正的窃贼!儒生们埋头科举,丝毫也不贯通古今之变,推究人与自然的关系,更不考虑经邦济世,造福百姓,只是日夜盼望官权到手,以便谋取暴利。父辈和老师之所教,朋友们之所学,都是为了学得盗窃之术!儒生献上自己的得意之作,一旦被看中从而金榜题名,步入仕途,则邻里羡慕,亲戚庆贺,庆贺什么呢?庆贺富贵临门了!从此就可以身穿官服,手持笏板,高坐在富丽堂皇的衙门内,属吏分列两旁,车轿和仆人恭候于下,威严得如同天神一般。官职是靠钱财换来的,政治是以贿赂决定的。民间的豪强,在光天化日下杀了人,可是只要厚礼一送,官员哪里还管什么国法?黄金有权,红日无光,转眼间,杀人的凶手又被释放出来,趾高气扬地招摇过市了。下层的贫苦百姓,饱受剥削、压迫之苦,吃不饱,穿不暖,有的被迫卖田卖宅,甚至卖妻卖子,投海跳沟,没有官员表示关心。以致神灵发怒,人民怨恨,可是,钱能通神,只要有钱孝敬上司,官员的声誉就可以如日中天,一流的住宅高耸入云,优美的歌舞动人心弦,恭敬的奴仆多如牛毛,如花的美女填满后房,这样的官员,实在是天下真正的大窃贼!有些人越墙、掏洞,偷人一分钱,就以盗窃论罪,而官员高坐拱手,搜刮民财以亿万计,却仍然不失好官的声誉。难道你置那些冠冕堂皇的大窃贼于不顾,却来审讯我这民间乞丐、小偷吗?”

那个官员听了对方的一席话,觉得十分在理。马上释放了这个窃贼。

这个窃贼也实在太“狡猾、放肆”啦!饮水悬鱼、正直廉洁的人,哪一代没有呢?掠夺羽毛象牙、贪婪无厌的人,历代也不乏其人。这个窃贼所说的话,真是深刻得太可怕了,古人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已非一日矣!”

(以上均据明代郑瑄《昨非庵日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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