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悠悠:黄琮廉政,神佑其升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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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
宋代人黄琮,字子方,宋哲宗元符三年(1100年)中進士,授长溪县县尉,县尉主管社会治安。每次派员下乡巡查,他总是预先约束手下官吏,不得任意骚扰百姓。遇有重大巡查急务,他从不向地方百姓派款、派役夫,因此深得百姓敬重。不久,父亲病故,竟至于无钱安葬。

长溪县令见状,就与手下官员,捐集了几千缗钱赠助他,黄琮坚辞不受说:“亲人病故是自家的事,我哪里能趁机得利呢?”于是徒步护送父亲的灵柩回乡安葬。

三年守丧服除,改任福清县尉。福清县境内多山,有座山叫卢岭,峻峭险拔,高逾百丈,是大路的必经之地。一遇大雨,山上泥淖横流,商旅寸步难行。黄琮得知详情,慨然捐献自己的俸禄,倡修山路,铺上石块。行人往来方便。一县百姓,人人称善。

不久,黄琮升任通仕郎,知闽清县。当时宋徽宗崇奉道教,全国上下道观大兴,道教经书(道藏)被视为圣典,各地争相收藏。福建安抚使黄裳,命令下属各县,强行向老百姓征收几百万钱财,用于兴办道藏馆。黄琮深知老百姓连年贫困,财力已尽,考虑再三,决定拒不执行这个征收令,亲自拜求安抚使,向黄裳陈述百姓的艰苦生活和强行征收的利害关系,黄裳不允,黄综便拿出了自己四个月的俸禄(工资),替全县百姓交了这笔征收款。

闽清县百姓,听到这个消息后,感激涕零,群情慨然,纷纷集资为黄琮修建生祠,奉祀他。不久,黄琮改任同安县令(今属厦门市),为当地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当地群众又为他建生祠,纪念他的功绩。

不久,黄综改任侯官县(今福州市)令。侯官县是福建的大县,县里做官的人多,有个姓余的太宰,捐建了一座规模宏大的香火寺。寺里田产众多,每年有上千担的租粮收入。按法律规定,必须向地方官府,缴纳田亩捐税。但是,香火寺依恃余太宰的权势,一向抗拒交纳,而把自己的田亩捐税,移加给别的寺庙。历任知县,都奈何它不得。

黄琮闻讯,便于夏秋收获之际,派兵守住寺门,自己则和粮捕官员坐镇寺内,督责方丈,查点寺里租粮入库数量,按数严征应交捐银,一分不少。侯官县的百姓,当时都称赞他“清廉无比,严峻有理。”

黄琮在这里任职,依法办事,得罪了当地的一些权贵。所以,在任不到两年,就被调往闽北泰宁县当知县。

当时,刚好朝廷派内臣杨安时,作为福建廉访使,到闽省考查官吏。杨安时到泰宁县衙,黄琮对他招待平平,杨安时便多次私下暗示黄琮,要他巴结贿赂;但是,黄琮都表示沉默婉拒。杨于是切齿痛恨。回京奏事时,一见到朝廷官员,他就用恶言冷语,诋毁黄琮。人们都为黄琮捏一把汗,担心他这个好人要挨整。

有一天,宋徽宗召见杨安时,问他在福建廉访期间,有无发现贤德的县令。徽宗问得突然,出其不意,杨安时一时错乱惊愕,答不出来,急思片刻,只记得黄琮一人的姓名,就极力称赞黄琮。宋徽宗大喜,当即下诏,令黄琮進京。宋徽宗对黄琼特别优恤,赐给他章服,提升他为漳州通判。杨安时觉得自己当时竟然为黄琮讲了一大篇好话,是鬼使神差,身不由已,又后悔,又气恨自己。但是木己成舟,无可奈何了。

漳州百姓听说黄琮来任通判,喜出望外,他们出城夹道欢迎。在漳州任上,黄琼与当地百姓同心同德,做出了显著的政绩。

宣和年间,金兵南侵,中原大乱。黄琮又受命统一指挥建(州)剑(南剑州)二州士兵,做好攻防准备,徽宗又赐给他五品服,進阶朝奉郎。后又兼任岭口盐仓监督等职。他在六十二岁那年,因母亲年老,退休返家。

朝廷评选县级清官,福建有黄琮、陈麟、翁谷三人入选,时号“闽部三循吏”。三人之中,黄琮又位居第一。

(事据《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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