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下面是数名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遭受迫害的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又上诉无门,只好向执法人员写出来自己遭受的迫害,希望能够严惩这些执法犯法的、利用手中的权力迫害大法弟子的真正罪犯。
一、赵雅彬受残酷迫害经过
我叫赵雅彬,今年48岁,家住唐山市路南区税西晨光楼104楼3门201室,我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通过修炼,身体所患的多种疾病早已痊愈,且于94年因车祸造成的下肢残疾也逐渐的康复了。但是99年起却遭到迫害、非法抄家,居委会,办事处,派出所经常登门骚扰,恐吓,跟踪,使我全家人不能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家庭的破裂无法弥补,经济的损失已无法计算。现在我把自己受迫害的主要部份写出来。(水平有限,写的不完整详细)
第一次1999年7月21日我去北京上访,向政府反映我因修炼法轮功亲身受益的经历,于99年7月23日凌晨被非法抓捕到文北办事处,并被非法抄家。当时的马主任看管我们,向我勒索4000元钱,因我没钱不给,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星期后放回家。从此我失去了人身自由,被迫每天向他们汇报,他们打电话,派人看着我,就连年迈多病的母亲都受到牵连,被限制人身自由。母亲家住唐山市地址楼,被地址楼居委会威胁,吓唬说不让到我家来,也不让我到母亲家去,说母亲到我家来或我到母亲家去必须向他们汇报,否则就抓我。母亲年岁大了,身体又不好,需要儿女们的照顾,可身为儿女却不能照顾母亲,母亲又不能到我这来,又惦着我,由于受惊吓,于2001年1月11日含冤离世。
第二次,2003年9月2日清晨,我被新立庄派出所的民警非法抓捕到新立庄派出所,于同日被非法押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当天警察强迫我跪下,我不跪,就让犯人踹我两脚,还指使犯人给我洗“凉水澡”折磨。这一次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25天。
第三次,也就是这次,2008年7月8日下午,我正在家做家务,被文北办事处南北街居委会郭书记伙同文北派出所民警等几十人,把我非法抓捕到文北派出所,并被非法抄家,家中被洗劫一空,丈夫受不了刺激于同年与我离婚。第二天下午我被非法关押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至今八个多月了。
2008年10月16日上午,唐山市路南法院开庭,开完庭从法院出来,三位法警嫌我走的慢,把我从5、6阶高的台阶上推下来。当时正有几个人从出口往上走,其中一妇女说:“干什么的”,他们说:“她是炼法轮功的”,那妇女说:“把她拖出去”。因为当时就摔得我不能动了。他们把我抬到了车上拉回了看守所,看守所法医不收,让他们到医院去检查,路上他们说我是无理取闹。我说:“这是台阶低,若是从高楼梯上摔下来,就摔死了”。其中那女法警说:“摔死了就说你自杀”。
到医院拍片子,当时我听拍片子的医生说“腰椎有些错位”,可他们却说是腰椎病变,回到看守所,法医不收,又让他们到骨伤二院去查,给我做磁共振,他们只给我做了膝盖,腰部没做。回到看守所,法医一看还是不收,后来他们又跟来的一位叫鲁庭长的不知给哪个所长打了个电话,他们就把我抬入了看守所,一路上三个法警威胁我说:“你就折腾吧,看我们怎么收拾你”。结果我被非法判刑七年。
我要求各位法官和各位执法人员,严惩这些执法犯法的,利用手中的权力迫害我的真正的罪犯,还法轮功清白,严惩肆意践踏人权,非法迫害法轮功的罪犯,严格依法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二、刘晓玲遭受的迫害
我今年57岁,在97年因身体多病修炼法轮功,现身体早已经痊愈。但是自99年7月20日起就不间断的受到迫害,居委会、单位、派出所、公安局、610办公室等经常上门骚扰,恐吓,使我的家人不能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正常的生意中断,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经无法计算。因文字水平有限,我只是把受迫害的主要经历写出来。
受迫害经过:
第一次:2004年1月1日被劫持在滦南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了30天,非法抄家一次,当时滦南公安局一男性警察打过我的头部。31日从滦南县看守所直接送到唐山开平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警察把我关押在单间里,绑着我,指使吸毒和卖淫的人用洗擦厕所的垃圾毛巾塞住我的嘴,专打脸部,头部,胸部,冬天里打开窗户,开着吊扇冻着我,不让睡觉。我绝食抗议13天,被野蛮灌食9次,天天如此,2月12日犯人掐着我的脖子差点停止呼吸,警察在一边看着,13天后放我回家时,脸部都是伤。
第二次:2004年10月10日我吃早饭时,唐海县所谓的法制学校(强制洗脑班)校长和610办公室头目把我强行绑架送到唐山市法制学校(洗脑班)非法关押了整整80天,他们用火烧我的手,强行给我注射不明药物,把我关押在一个单间里,冬天里把我的棉衣棉鞋扒掉,开着窗户冻着我,不让我坐板凳,20天20夜没叫我睡过觉,不让上厕所,还说是要弄死我,对外说我是自杀。当时我瘦的皮包骨。
第三次:2008年6月11日被滦南县镇派出所非法绑架,非法抄家一次,6月13日在滦南县看守所一男性警察打我的胸部,一男性犯人打我的脸部。现被非法关押在唐山第一看守整整9个月了。最后非法判刑5年。
我要求各位执法人员,严惩这些知法犯法,利用手中的权力迫害我的真正罪犯;严惩肆意践踏法律、践踏人权、迫害法轮功的罪犯。依法无罪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修炼者。
2009年3月11日
三、焦雪梅遭受的迫害
我是法轮功修炼者焦雪梅,唐山市热力公司职工。我在99年因病修炼法轮功,至今九年身心受益,但却不断受到非法迫害。
2004年9月被非法劳教一年,办案单位向我的家人和工作单位施加压力,家人害怕我受迫害(这些年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是残酷的)花费巨资给我办理保外就医(对普通百姓家庭来说花费的钱数可以说是巨资),单位也因此不敢允许我工作,并扣除这期间的全部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不给我涨工资。
在2007年4月30日,我再次被无辜非法抄家,5月2日被绑架到唐山第一看守所5月9日取保。在2007年5月~2008年6月期间,我本人、家属、工作单位不断受到骚扰,使我的家人都不能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家人长期担惊受怕,迫不得已把自己的血汗钱送给办案单位的人员,他们钱照收不误,但没有停止对我的迫害,对我家人的骚扰。家里交的5000元保证金,被非法没收。
在2008年6月16日,在工作单位非法将我绑架到唐山第一看守所至今,被路北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现正在依法提出上诉。
2001年~2008年间,单位因受压力,三次不给我涨工资。单位要求我和其他职工干一样的工作。在2007年6月~2008年6月,工资只开河北省最低生活保障金580元(三次没给我涨工资的情况下,月工资1700元)。
我受迫害的唯一原因,就是因为我修炼法轮功,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2009年2月
四、岳春普遭受的迫害
99年7月20日,我(65岁)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后,先送到丰台区体育馆,后又被送到保定的一个厂子里非法关押一天一夜,有几百名大法弟子,当时防暴部队包围着,回唐山后送到文北办事处办班。
2000年7月20日迫害法轮功一整年之际,我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要求给法轮功一个合理的修炼环境,结果被抓,被劫持到丰南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近两个月。2001年1月因声明写过的不符合法的言行作废,被送到唐山市纺织大学洗脑班迫害近两个月,被勒索每月生活费1500元。
2008年7月9日再次被绑架到唐山市的第一看守所,在这八个多月期间常人干活我不给他们干,将近两个月迫害我,每天强迫值班四个半小时,由半夜1点30分至早上6点。
五、其它迫害
2007年张宗素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受残酷迫害经过:张宗素绝食抗议23天,遭到野蛮灌食23天,灌食时撬掉2颗门牙。张宗素有心脏病、脑梗塞,平时就哆嗦,警察动手打张老太太,还指使在押犯人打张宗素。恶警给张宗素戴手铐,脚镣,铁镣都勒入肉里去了,长时间还有痕迹。张宗素被迫害的27天未解过大便,到解大便时灌肥皂水,药水都不管用,在押人员看着折磨的太痛苦,实在不忍心,出于善心帮着用手一点点挖下来的。最后判刑七年,现在石家庄监狱。
张锦2007年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受残酷迫害经过:张锦不穿号服,被恶警怂恿犯人连踢带打,先打嘴巴都20多个,后来送劳教所继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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