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和人民的关系问题,见惯了中国大陆独裁统治的我以前没有仔细想过。当我们帮助一级政府知道迫害真相并争取到他们对法轮功的同情与支持时,这级政府的正义行为就能给所辖地方的人民带来美好的未来;当人民中的一个又一个个体生命因明白了真相而能对法轮功有个正确的态度时,那个生命即使现在不修炼将来也会得到很大的福分。可是,如果同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那里的人民对法轮功有很善良、正义的态度,而其政府却不能在如何对待法轮功问题上摆正自己的位置时,那里的人民会有什么样的未来呢?
如果那个政府是强加在人民头上的,政府的态度对人民中每一个个体的未来可能影响比较小,因为政府行为和人民个体行为之间缺乏正常的互动作用。然而,如果这个政府是人民选举出来的,那么政府和人民之间的互动作用就很直接了,相互之间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向政府讲清真相时,我们最好直接点明:如果对法轮功给予支持,他们将会为其所辖地区的人民开创美好的未来。向人民中的个体生命讲清真相时,我们最好提醒对方,或直接创造条件,让对方把他/她支持法轮功的态度与行动告知其政府,并敦促政府采取同样正面的态度甚至行动。
其实近三年来,加拿大很多地区已经不同程度地这样做了,比如营救张昆仑和林慎立的时候采取的一些方法;美国的一些地区也不同程度地这样做了,比如新泽西州。实践证明效果很好。但愿更多的地区能够重视其中的内涵,尽量使更多人真正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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