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词:我去天安门和平请愿的经历(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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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我叫做卡洛兰 (Caroline)。我是一个22岁的德国女学生。

2002年2月14日下午两点钟,我和其他五位德国大法学员来到天安门广场。在我们抵达天安门广场之前,有六位公安在地下道将我父亲和我叫住。他们要检查我们的护照及背包。我们给他们看护照证件后就继续前进。当时有许多公安在广场上,尽管如此,我们并不觉得不安。所以我们四处走了一圈后停在有旗子的地方。然后,我看到二百公尺处有一名男子被公安打倒在地。此刻我不想再看到这种罪行了,于是我决定当下传递我的讯息:「停止暴力迫害,法轮大法是无辜的。」

我举起上面以中文写着「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并且开始唱歌。仅仅五秒钟后,一位公安过来扯下我手中的横福并且抓住我的上臂,一下子又来一位公安抓住我另一只手臂,但是我仍然唱着「法轮大法好」,直到第三位公安过来捂住我的嘴。我看到一位朋友卧倒在一辆车子旁的地上,正在用中文向在她上方的公安说话。我们对望着。另外两名学员坐在车子里,还有一位与公安站在靠近车子的地方。那时我总共看到了四名学员。然后,我站在一群人面前并对着他们唱“法轮大法好”的歌。几分钟后,一辆警车开来,将我和另外两位学员(分别来自美国及德国)送进去。那位德国学员被十分粗暴地抓着,以至他的头被压在地上而不能讲话。

当我们抵达警察局时,将近有20位学员站在地上齐唱「法轮大法好」。我被带入一个房间,他们对我拍照并且尽可能地从我身上取走所有的个人财物。然后我们被关压在离机场很近的“旅馆”。

我看到那里充满了暴力,听到尖叫及摔门声。我常想到中国的学员,他们要比我们西人学员遭受更为残暴的待遇。

我多次询问我的妹妹(年仅17岁)的下落,但是没有人给我任何她的消息。

23小时后,当我们被送到机场时,他们没有把没收的个人财物还给我。我向他们要,但那些女公安只说「你待会儿就拿得到」。然而,直到飞机起飞,我也未能得到我个人的私有财产,结果我们就这样两手空空地回到了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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