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轮功之友写给世界贸易组织的信(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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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
麦克.摩尔先生
秘书长
世界贸易组织
瑞士

敬爱的摩尔先生:

我在此请求您协助身在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他们遭受中国政府残酷且不公正的镇压以长达两年半的时间。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一种提升人们身、心、精神的强大功法。他包含五套简单易学、动作缓慢柔和的功法。不限年龄,人人可炼,集体或个人独自炼功皆可。他教导人们遵循宇宙真、善、忍法理。对纾解压力,改善身体、精神状况,有显着功效。全世界已有四十几个国家超过一亿人学炼法轮功。近五年来《转法轮》一书已翻译成将近二十种语言。法轮功受到全球各界肯定,获赠奖项共计约有650项。事实上,1999年七月以前中国政府是非常支持法轮功的,并曾颁予「边缘科学进步奖」的最高荣誉奖项。

然自1999年七月以后,江泽民政权一夕间开始了惨无人道的残酷镇压。他们动员了军队、警察,采用凌虐、关进精神病院、牢狱、劳改营、切断经济来源等非人道手段迫害,逼使法轮功学员失去工作权、被迫开除学籍、党籍、以致流离失所。江泽民政权动用了全国的宣传工具,包括电视、报纸、广播、洗脑班等等所有类型的媒体,残暴地打击法轮功。

到目前为止,已有343人在拘留所被迫害致死,过去22天内就有20名中国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500多人被判刑,最长达18年;

・1,000多人被送入精神病院;

・50,000多人未经审判被送进劳改营;

・100,000多人被非法关押;

鉴于最近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会员国,以及其对中国经济和中国开放与西方国家进行贸易能力的重要性,我们相信此时正是西方国家采取反击江泽民专制政权的最好时机。中国政府一边与美国、英国及欧洲大陆进行着自由贸易,而另一方面却不尊重国内广大民众追求信仰以及自由表达的权利,此将是国际组织,如WTO等无法接受与允许的。

我们相信世界贸易组织(WTO)应要求中国遵守其已签署之国际人权公约,在法轮功事件上,中国当局已表现不尊重条约的规定。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全球贸易的象征,而联合国则是全球保护组织。因此,中国不应被允许一方面享受着会员权益所带来的繁荣,另一方面却对自己的公民实行如此野蛮的行为。如果WTO允许中国继续迫害,且继续与对其人民执行国家恐怖主义行为的国家进行贸易,将对WTO本身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

当一个国家试图拓展全球经济时,亦应相对地提升道德水准至一个相当的高标准。政府残害这些遵循「真、善、忍」法理的人们,是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们是未来经济发展的宝藏。

我们诚挚的希望您能对这紧急情况提供援助,非常感谢您的帮助,谨此期待回音。

感谢您的时间!

诚挚地

副主席 约翰.迪
欧洲法轮功之友协会

译自英文圆明网
200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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