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法轮功协会致函澳大利亚外交部长和商务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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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4年7月1日,瑞士法轮功协会就澳大利亚法轮功修炼者在南非被枪击事件致函澳大利亚外交和商务部长,译文如下:

尊敬的外交部长阁下:

当在南非发生枪击事件,严重危及身为贵国公民的法轮功修炼者人身安全时,您及时作出了反映。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事实上,我们非常震惊地得知在南非比勒陀利亚市被枪击的澳大利亚法轮功修炼者,是前往揭露中国镇压法轮功的暴行,并将对直接参与迫害的两名中国高官提出起诉的。这两名被起诉人一个是中国国家副主席,另一个是商务部长。他们两人都下达过逮捕和酷刑拷打法轮功修炼者的命令。并同时负责和积极执行了江泽民发起的铲除法轮功的运动,将上千人投进了劳教所。

这些澳大利亚修炼者,一出机场时就被一辆白车盯上了,当这辆白车追上来时,车里的非洲人突然对我们的同修开枪,其中一名修炼者(驾驶员)双脚严重受伤以至不能再控制车辆。当他把车停下来时,这辆白车却一溜烟跑了。毫无疑问,这些杀手是受雇于中国政府以阻挠我们的同修前往揭露迫害并对上述两名在南非进行官方访问的高官提出起诉。这种行为更坚定了我们的判断,即所有这一切都是有预谋并事先就安排好的。否则这些杀手怎么会一上来就叮住了我们同修的车,并对其中穿着黄色和蓝色衣服的人开枪呢?而这些颜色的服装是法轮功的代表色,衣服上还印有“法轮大法”的字样。

我们都知道澳大利亚是一个维护人权的国家,注重保护自己的公民。然而在这件事发生后,我们震惊地读到了贵国外交部发表的声明(是通过媒体APP新闻报道的)。该报道说,这些修炼者是一次“偶然暴力攻击的受害者”,并声称其中一名修炼者说这次枪击事件与法轮功的活动无关。然而,这名法轮功修炼者声明他没有做过这样的说明。法轮功修炼者去第三国,对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提出起诉,受到袭击,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部长阁下,您可否就这次贵部通过媒体发布的声明作出更详细的解释。因为其中的说词不太清楚。同时我们还想知道贵国政府是否将就此事件作出严肃的调查。

我们认为这次枪击事件是属于恐怖主义行动。我们对江泽民手下人采取这种残酷手段以达到他们的目地即铲除法轮功,包括在其境外,深感震惊。早在2002年3月份,江泽民就下达了向法轮功修炼者开枪的命令。然而,南非不属于中国。这次事件说明他们已走到买杀手来进行犯罪的地步,就象他们在联合国人权会议上用钱收买穷国选票一样。

我们认为这次事件是非常严重的。中国江氏集团竟敢到国外来攻击法轮功修炼者。这是绝对不能容许的。否则谁知道下一个受害者会是谁?又在哪里?我们怎么能够容许让那些无法无天、既不遵守国际公约又不遵守国际法,甚至不遵守被访问国家法律的罪犯将人当作攻击对象,因为这些人是要将这些罪犯诉诸法律、送上法庭。这些罪犯究竟要隐藏什么?法轮功修炼者揭露迫害,他们怕什么?在中国究竟发生了什么以至于他们采取这种暴力手段。这一犯罪行为证明他们在中国可以为所欲为地干他们要干的事,他们可以按照他们的意愿来随意修改法律。事实上,正如他们在1999年镇压法轮功三个月后,就颁布了一条“反邪教法”,为他们镇压法轮功作说词。

部长阁下,我们希望您知道我们的感受:这次惊人事件说明了中国江氏集团在全世界范围内对法轮功修炼者实施暴力的进一步升级。法轮功修炼者是非常平和的,不崇尚暴力,打不还手。我们希望通过这次事件以及揭露出来的中国国内镇压法轮功的种种暴行,使贵国政府能够认识到江氏集团镇压法轮功的残酷性,并采取措施谴责这种犯罪行为。例如发表官方声明声讨这种罪行。如果我们不作出任何反应,这就好象我们容许他们在进一步犯罪。应该让他们明白这种镇压行为是犯罪,应该受到谴责。这些暴行将会给所有关于公民权力的法律和价值带来污点。部长阁下,我们希望贵国政府能够采取措施保护本国公民不受这类犯罪的伤害。

尊敬的部长阁下,您对此事的关心及我们所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我们预致谢意。

顺致崇高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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