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不久前,中国利用经济诱惑使法国政府中的个别人唆使法国警察在数日内无故拘捕、粗暴对待和平善良的大法弟子,严重违背了法国法律和法国一贯提倡的自由平等博爱精神,侵犯了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益,客观上纵容了江集团对法轮功的四年多的血腥迫害,事态严重。
2月5日下午,法国法轮大法协会和著名律师雷翁.来福.福赫思特(Leon Lef FORSTER)联合举行记者会,宣布准备起诉有关责任者。
福赫思特律师首先向与会者介绍,法轮功是和平的、不搞政治,只是传授一套功法,人们可以自由地修炼,达到个人的和谐。
福赫思特律师说,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带了黄围巾等就被抓,有的警察相当粗暴。为什么?根据什么命令?在什么情景下?都将水落石出。
福赫思特律师声明,这一法律程序并不意味着反对政府,而是针对负有责任者所犯的任意质询(interpellation, questioning)和非法暴力。我们想知道是有人没有明白下达给他们的命令?还是有人出于害怕或个人意志而做了过火的事?是不是有人接到了命令让他们对电视上都说是和平的这些带着黄围巾的人使用如此镇压性的手段?电视上我们都看到了,一位人士打着坐、合着眼、和平,只是想表达他对被镇压的人的支持和提醒法国国会有人在中国被迫害。
律师最后说,我所观察到的和法轮功要求我在法庭上要做的,是和平的意愿,是相互理解,是中国与法国之间的伟大博爱,是对中国人民的关注,对人权的关注。
律师在回答记者有关法国警方行为是否针对法轮功学员、是否违法的提问时再次强调,法国警方的行为完全违背法国的表达自由精神;不可以随便找个借口、随随便便就质询什么人;如果不在一定的司法范围之内的话,连身份证都没有权力去查。而且,除非情况适用或出于维持公共秩序和平的必要,警方没有权力对公民或在法国的任何人使用暴力。
法新社、中央社、新唐人电视台、大纪元报、Digipresse等中法媒体到场采访。
除法律程序外,法轮功学员同时积极联系法国有关政府部门讲清真象,要求他们纠正错误,以维护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兰西的自由平等博爱精神,使之不受独裁压力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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