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罗干九月访问芬兰时,因其在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中的角色,而面临残害人群罪及酷刑罪的控诉。在此之后,芬兰学员藉此机会向芬兰政府,国会及欧洲议会的芬兰议员讲清诉罗案的真象。以下是欧洲议会议员皮.诺.库(P.N.K.)的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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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XX
感谢您来函告知有关罗干访问芬兰及其所面对的诉讼案真象。
中国自1999年对法轮功采取的措施,特别是有系统的迫害,不只是应受到严厉的谴责,而且非常值得关注。就如您来函所附,国际社会今年春天透过联合国关注中国的有关措施并加以谴责。2002年的欧洲议会报告中可同样观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党专政制度是造成这场镇压及严重违反信仰自由的原因。
然而,国际社会未能对中国政府施加足够的压力,敦促中国政府采取实质行动,以致犯下迫害法轮功罪行的人,无须担负宪法赋予的责任。相反地,依据最近一份具可信度的报告,中国政府仍持续对法轮功镇压。
我们应立即行动,以使正义得以伸张,并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因此,如果有适当的机会,我乐意在您们的诉罗案提供协助。让我们持续保持联络。
谨此
欧洲议会议员皮.诺.库 (P.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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