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大法弟子姜秀英、赵秀琦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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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河北省唐山市大法弟子姜秀英于2000年农历六月被石人沟派出所迫害致死。唐山市大法弟子赵秀琦于2002年底被唐山市第二看守所迫害致死。

姜秀英,女。52岁,河北省遵化市兴旺寨乡土岗村人。

2000年农历六月初三至初七,兴旺寨乡和石人沟派出所勾结抓走法轮功学员17人(男4人)。当时正是夏季高温,平均39度,有两天39.4度,每天两遍在外面晒,一顿只给半碗稀粥。

姜秀英由于恶警连续三天不给饭吃,六月二十五那天下雨,在外面被迫淋了一天,身体极度虚弱。派出所一看不行了,将其送回家,十分钟后死亡。

赵秀琦,男,59岁,满族,住河北省唐山市开滦范各庄矿77号楼15楼20号。

2000年7月10日,被单位非法关押41天。

10月19日,又被骗至单位公安分处警察队关押,非法罚款2000元,期间被打骂,恶警刁难家属,共被劫持13个月。2001年8月18日放回。

迫害人:分处处长:李和平
恶警:张少齐
警察队长:孟XX

2002年10月17日,被恶警李和平、李耀廷抓走迫害并抄家,10月24日被非法送往唐山市第二看守所继续迫害,40天后死亡。

在此期间(共75天),恶警不让家属见面,每月只给开195元生活费。他生前体格健壮,不知劳教所是如何迫害的。请知情者提供详情。


转载自明慧网 200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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