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15日,家属接到通知,让带一千元钱到劳教所看人,由于家庭困难,只交二百元钱,没让看人。
2003年3月1日,家属接到劳教所通知说张长明有病,速到劳教所接人。详情是杀人凶犯杨春明和杨文兵用东西将张长明的头蒙住,然后用螺丝刀等凶器疯狂地往张长明的头上狠狠地扎、砸,当时场面极其恐怖。等他们停下来时,张长明头部已严重变形,大面积淤血,颅内出血,不停地吐血。送到医院抢救,医院看到人已濒死拒收。
2003年3月2日下午,大约3点30分左右,劳教所派专车把张长明送回家,并索要500元钱(没钱给),到家后,张长明吐血、便血不止,已无法说话,无法进食,于当晚7点30分去世。整个后背都是青紫色,双腿萎缩,前胸、下腭、右手均有大块青紫色。死后第二天,嘴里还在往外淌血。其家也被恶警看管起来。
悲愤的家属正请律师讨还公道。
请求“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伸出援助之手,严惩杀人凶犯佳木斯劳教所集训队教导员杨春明和干警杨文兵,将其绳之以法。
杀人凶手杨春明和杨文兵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严惩。
转载自明慧网 200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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