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大法学会就陈先生在缅甸被判一事致函爱尔兰外长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2003年1月30日

亲爱的外长及外交委员会成员,

特以此函向各位传达缅甸不公审判的一个案例,最近我注意到一名七十一岁香港籍男士遭非法判刑七年,他的「罪行」是在中国国家主席车队前往机场的路上手持一面写有「真善忍」的小横幅,在江主席抵达前这场和平抗议就终止了,因为陈荣源先生已经被警察带走。

陈荣源先生被非法判刑的前一个月,他承受来自缅甸中使馆要求他放弃法轮大法信仰以恢复自由的压力,由于他不放弃信仰而被判刑七年,他的家人则受制于中国官员不准对外公开的压力,陈荣源先生已在监狱超过一年。

根据媒体报导,缅甸正在努力改善人权记录,很明显的这个违反人权的案例是受制于被国际特赦组织封为「人权恶棍」的中国国家主席江××的压力。媒体报导缅甸外长已获特殊签证(特许)到比利时参加东南亚国协-欧盟联合会议,请问外长是否能利用这次机会向缅甸外长文翁(Win Aung)质询陈荣源先生的个案?这是非常令人难以信服的不公审判,我绝对相信要求文翁释放陈荣源先生的方式,必会快速令陈先生重获自由。

诚挚的
吉罗德欧卡诺

爱尔兰法轮大法学会

2003年2月3日译自英文圆明网:http://www.clearharmony.net/articles/200301/9935.html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