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十一月十四日上午,抚顺市顺城区法院、新宾县公安局、永陵镇派出所十多个人到李庆胜家对他所谓的“庭审”,法院那边法官在视频里所谓“开庭”。
法官说李庆胜利用邪教搞宣传。李庆胜说:法轮功不是邪教,当初在中国传出就有一亿人学法轮功。不好能有那么多人学吗?法轮功遭迫害以二十五年之久,真修者仍然坚持。现在社会上那么多乱事,哪一件与法轮功有关。
法官问李庆胜送了多少资料、给了什么人,李庆胜说就给一个人结果就遭了举报。法官问:嘉禾村的某自保主任举报说发出去多少份资料、给了多少人。李庆胜说:我不认识此人,纯属诬告。检察院根据所谓“事实”,诉讼到法院,根据法律多少多少条作出判决。他们指派了律师为李庆胜辩护,说李庆胜已经承认了事实,但没有认罪。根据李庆胜的年龄已经超过75岁,还有重病(血压220)。发放了很少的资料,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建议法院监外执行,缓刑处理。
最后法官让李庆胜自我辩护。李庆胜说:法轮功没有罪,我也没有罪,我都这么大岁数了,我孙子和你们这些警察年龄相仿,善恶我分的清,我家有儿有女,我做事得为他们负责,我要把善的、好的留给子孙,不能把恶的假的害人的给后人。警察频频点头。
整个过程半小时,草草收场。
李庆胜(78岁),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在永陵镇加禾村被永陵镇警察绑架。五六个警察又到李庆胜家非法抄家,抢走几十本法轮功的书籍和台历等其它一些物品。李庆胜当时被非法扣押,在送看守所时体检,血压高达200多,看守所不收。新宾县国保大队晚上给他办的所谓“取保候审”放回家。
二零二四年四月初,永陵派出所去了两次到李庆胜家骚扰,问他还炼不炼,出不出去发资料。又过几天,顺城区检察院打电话叫李庆胜去新宾县检察院一趟。李庆胜没配合。
四月二十二日,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二女一男给李庆胜送了一份文书名称叫:《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正本)[2024]Z6号;然后说:顺城区检察院已经把他的案子移交到顺城区法院了,问他请不请律师?他说不请;问他是否认罚认判,他说:不认罚、也不认判。检察院的人还说:签不签字,签也行不签也行。李庆胜说不签。
九月四日,抚顺市顺城区法院一女和二个法警到李庆胜家送一份文书:《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抚顺检刑诉[2024]z10号;检察官:刘丽娜;检察官助理:王琪。然后他们拿出一份材料叫李庆胜在上面签字,李庆胜没有签字;问了一下李庆胜家的电话,告诉他案件已经到法院了,面临开庭。
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21号,邮编:113006
办公室:024-57496333,传真:024-57496396
检察长:徐刚
辽宁抚顺市顺城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前大路2-2号,邮编:113103
院长刘军:15641389507
庭长冯艳:024-57567539、18941369028
新宾县永陵派出所
邮编:113200,区号:024
所长:李帅(新调来的)
副所长曹思信:13504233198
张韩:15141317715
张咏骏:18841317574
闫晗:15041336688
金博:13804932547
新宾县国保大队
地址:新宾镇肇兴路25号
邮编:113200,区号:024
大队长迟峰:13504233213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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