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安平县法轮功学员刘建恒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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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河北省安平县法轮功学员刘建恒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被安平县城镇派出所绑架,十月十五日被安平法院枉判一年,并勒索罚金五千元。刘建恒已经上诉。

刘建恒,安平县马店镇白沙庄村人,一九七七年五月出生。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他在安平县王各庄集市发放法轮功真相材料,被受谎言毒害的人举报,他被安平城关派出所绑架。

五月十一日,刘建恒被安平检察院非法批捕。六月十七日,检察院将他非法起诉到法院。法院诬陷刘建恒“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并立案。

家属请来律师会见了当事人。律师申请刘建恒的妻子作为亲属辩护人,却遭到主审法官程博纯拒绝。

根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河北省遭中共各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至少722人次。其中,含冤离世4人;被非法判刑25人;被非法批捕13人;被构陷及非法庭审12人;被非法刑拘27人;被非法取保候审11人;被非法拘留46人;至少93人遭绑架后,已知53人已回家,其余未知、待查;被骚扰至少491人。此外,河北省各级政府、“610”、政法委、公检法司人员积极执行所谓“上级”密令,用各种宣传方式诽谤、污蔑法轮功,毒害众生。

安平检察院公诉人:王建欣,手机:18732825598
程博纯手机:18632889928、18632889562

安平县县公安局长高利勇:16631889797
安平县县政法委书记郑跃轮:13333087666
安平县法院院长米庆宁
安平县曾任法院院长纪金鹏:18531857699
安平县县检察长朱同辉
安平县公安局政委李正兴:18632880069(2018年信息)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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