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市三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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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四川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赵玉明(男、65岁)、汪玉国(男、74岁)、吉祥寿(女、70岁)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三日被市东区公安分局东华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并关押;十月十九日被所谓“取保”回家。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他们被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构陷到法院,东区法院图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非法开庭。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三日上午,仁和区法轮功学员赵玉明、汪玉国和东区法轮功学员吉祥寿三人同时在攀枝花市中心医院讲真相,被东区公安分局东华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抢走法轮功学员赵玉明身上的钥匙,下午直接去赵玉明家开门抄家。十三日和十四日晚上汪玉国也被非法抄家。

赵玉明、汪玉国、吉祥寿三人被关押在攀枝花市仁和区棉沙湾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三位法轮功学员被所谓“取保”回家。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周小军又将这三位法轮功学员构陷到东区法院,东区法院定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非法开庭。

赵玉明的母亲张澜芬,一九二一年五月四日出生,修炼法轮功之前一身疾病: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心脏病,哮喘,头顶剧痛症等,疼痛难忍时头往墙上撞,每天心情烦躁不安。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底,她仅炼法轮功两个月,所有疾病不翼而飞,脾气变得温和,善良,宽容大度,处处为他人着想,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也不给儿女添麻烦,尽量带好孙子,虽然她家的经济虽不怎么宽裕,一家人在幸福温和的生活中。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后,老人为了儿女们不被株连迫害,含泪不再公开炼功,身体日渐下降,双目失明,于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六日遗憾离世。

汪玉国,男,汉族,一九五零年八月出生,修炼法轮功前患有风湿心脏病、骨质增生、经常性头痛、胃炎,走路都累种点菜都是苦撑着,一年的收入都用在吃药上。一九九七年四月八日,他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仅一个星期,没花一分钱,所有的病都好了。他以一个炼功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处处为别人着想、做一个好人。二零一三年冬天,有一位双足残疾的算命人,上厕所时左脚心翻转朝上卡在右脚下动弹不得,十分痛苦和慌张,汪玉国找了一个高凳把他放在高凳上,再把鞋给他穿上背回家。还有一次,看到一个13岁的小男孩被玻璃划伤,竟有两寸长的伤口,流了很多血,他主动帮小孩伤口包扎好送进医院。

吉祥寿,攀枝花市十九冶特种公司退休,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走入法轮功修炼。当时中共电视上天天宣传法轮功不好,她出于好奇,开始了解法轮功,看了《转法轮》,从此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时,我有心脏病、支气管炎、附件炎、卵巢息肉、梅菌性阴道炎、风湿性关节炎、脑震荡、产后寒、胃病、便秘、慢性咽炎、神经性皮炎一个等,全身没几处是好的,经常跑医院,这病还没好、那病又发了,家里中药、西药到处都是。她炼功一个月左右,这些病全好了,发自内心感恩大法。周围的人见她身体好了,问怎么好的,她就告诉他们:修大法好的,法轮大法好,不是电视上说的那样,电视上对法轮功的宣传是假的。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吉祥寿在成都女儿家玩,中午出去在街上给两个小学生讲大法真相劝退队,被成都市猛嘴湾派出所两女一男三人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成都郫县安靖镇拘留所关了八天,在攀枝花市拘留所(东区拘留所)关了七天。攀枝花市大花地派出所去抄了她的家,抢走了私人物品,她丈夫一人在家,受到惊吓。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八日,成都市猛嘴湾派出所去她女儿家抄家,抢走她放在女儿家的大法书及私人物品,使她女儿受到惊吓。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吉祥寿在攀枝花市炳草岗滨江大道讲真相,被穿便衣的巡警绑架到攀枝花大渡口派出所,当天晚上十点左右,大约十个便衣警察去吉祥寿家抄家抢劫。她被东区国保非法关押构陷一年零五个多月,于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被攀枝花市东区法院非法庭审,随后判三年半,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被秘密送到成都龙泉驿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现在的天灾人祸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对人作恶的警告,为什么还不醒悟呢?!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维护公正,为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攀枝花市东区法院主办法官:徐坤林,手机:13508226828,座机:0812-8880661
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检察官:周小军(公诉人),电话:13518410100,办公室:0812-2231740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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