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市见不得人的罪恶洗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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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政法委在齐齐哈尔市综治中心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各辖区警察挟持本小区法轮功学员至综治中心对他们强制洗脑,二零二三年至少有6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有10多名学员及其家属被胁迫签字后放回。

齐齐哈尔市综治中心,位于东市场小区北门一个三层楼的三楼。整个三楼前后所有房间的窗户及外旋楼梯都用铁栅栏封闭着。这座楼的前面曾明目张胆的悬挂过“齐齐哈尔市综治中心”的招牌;被揭露曝光后,如今将那个招牌撤掉,换成所谓的“齐齐哈尔市关爱之家”。他们自己也知其“关爱”的勾当违法,竟偷偷地将招牌立在这栋楼南侧暗处的一角。第一个牌子:“齐齐哈尔市关爱之家”;第二个方牌子:“齐齐哈尔市综治中心”;第三个方牌子:“齐齐哈尔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第二、三个牌子下边落款: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监制。

2023年齐齐哈尔市洗脑班的招牌

2024年齐齐哈尔市洗脑班的新招牌

齐齐哈尔市洗脑班侧面的三个招牌

齐齐哈尔市洗脑班的后面

二零二三年四月,黑龙江省政法委雇佣的帮凶人员及当地警察聚集在这里,对被绑架来的齐市各地法轮功学员,威逼、利诱、洗脑、转化……并在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之间挑拨离间,甚至以子女工作为要挟。所谓的“综治”实为中共黑帮私设黑监狱,对合法公民实施绑架、劫持、控制。

《宪法》第36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宪法》第37条: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刑法》第3条:法无明文不为罪;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第399条:徇私枉法罪;《警察法》第4条:警察执法要以《宪法》为准则;48条之5:不许非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

“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齐齐哈尔市关爱之家”、“齐齐哈尔市综治中心”和“齐齐哈尔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公然剥夺公民信仰自由、侵犯人身自由,是邪恶非法组织。中共邪党霸凌全世界,人们越来越认清中共黑帮邪教的罪恶本质。

齐齐哈尔市政法委书记李拥军

齐齐哈尔市政法委副书记许勇

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政法委书记孙彦省

孙彦省,男,汉族,黑龙江甘南县人,1971年6月生,现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政法委书记。甘南县政法委联合中共县委组织部,在二零二四年齐市甘南县科级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上,搞所谓反×教专题课程培训,欺骗、鼓动机关工作人员争当什么所谓普法×教宣传员、战斗员,进一步毒害众生。

俞学志,男,汉族,1983年3月生,黑龙江依安县人。自2006年至今曾历任依安县派出所民警;副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四级高级警长;富裕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亲自指挥参与绑架、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富裕县委政法委、富裕县法学会,联合多家单位在鑫鑫社区新时代文明中心搞文艺节目宣传,利用所谓“普法志愿者”走访、发放宣传手册,向民众宣传所谓反×教等活动,危害百姓。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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