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辽宁本溪市44岁的法轮功学员陈妍七月十四日晚上被溪湖区公安分局河西派出所副所长孟祥冲等人闯入家中绑架、抢劫,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现被构陷至本溪市溪湖区检察院。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四日晚,河西派出所副所长孟祥冲带队非法闯入陈妍家中,把她绑架到看守所,半夜非法提审。过程中陈妍被戴黑头套,被语言恐吓,不让吃饭。陈妍家中被非法搜查,电脑、电视、手机、现金等私人物品被抄走,当时她家里没有人在场。在整个绑架的过程中,他们没有出示警官证、搜查证,没有扣押清单。
陈妍眼睛高度近视500度,她被绑架当天,警察不让她戴眼镜。在派出所,警察把在她家搜查的东西摆了一地让她看,她也看不清,也没看到扣押清单。
目前,陈妍在看守所睡光板床、被犯人殴打,她的头上、胳膊上、腿上都有伤痕,殴打她的犯人叫方晓旭。
陈妍原本是大学毕业,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但是在二零一五年因讲真相被非法判三年,失去公职。她在本溪市看守所期间被定位、野蛮灌食,在监狱里因不转化被强行灌不明药物,被罚站,挨打。
陈妍家里有年迈的父母,母亲身体刚做完癌症手术。家里做好人的女儿又一次被绑架,她不顾自己身体安危,四处奔走求救,多次去找派出所要人,要求无条件释放她的女儿。
陈妍母亲要给在看守所的女儿送眼镜,看守所不让存,她现在什么都看不清,很不方便。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仅合法,而且应该受表彰。44岁的陈妍,风华正茂,正是干事业的大好年华,正是为国家、为社会,为家庭承担责任的大好时机,为了自己的信仰,为了做更好的人,却被非法关押,是何等的荒唐!
修炼法轮大法,是公民的权利,应受到法律保护。所有参与迫害者都是在执行错误的命令,都将会受到历史的审判!看看人世间形形色色的灾难,瘟疫、战争、地震、水灾、火灾等。为什么近年来它们愈演愈烈?各种灾难中,为什么总会有人安然无恙,有的人却在劫难逃?是偶然吗?当然不是。 其实,善恶有报,是宇宙中亘古不变的天理,不管人相信还是不信,无论人遵从还是违背,没有人能逃脱天法的审判,因为人在做,天在看,上天在记录着每一个人的一举一动。所以,人如果口出狂言不怕遭报,如果丧尽天良伤害无辜就是对天法的违抗,也是对自己的作践,更是对家庭的残害。
警察本是惩恶扬善的,在这关键的历史时刻选择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是行善积德,还是助纣为虐?当历史走过这一页的时候,所有人都得为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负责。现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陈妍,选择正义和良知,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本溪市溪湖区检察院
邮编:117000
检察长:杜恩东,副检察长:王治鸿,主任:衡力源,控申工作负责人:王晔,工作人员:王红霞,检察官:马晶、胡昕雨
溪湖区河西派出所
所长顾丹翔:024-43170966
副所长(国保大队)孟祥冲:15174043988
教导员刘世鹏:13904140306
警察高吉丰:18740127044
本溪市看守所驻检办
电话:024-45805838
王悦勇:13942431799
孙兴昊:13941405927
崔儋:15941471777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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