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法轮功学员田丽平面临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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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沈阳市62岁的法轮功学员田丽平被绑架、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近半年。沈阳市浑南区法院图谋九月九日(星期一)上午九时在十六法庭非法庭审田丽平。

田丽平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变化很大。她从小由继母抚养,只念过小学一年级,不识字,通过修炼法轮大法,能识字读书了。以前她脾气不太好,修炼后思想境界升华,在家中是贤妻良母,在邻居中口碑甚好,孝敬老人、乐于助人。婆婆患脑血栓卧床不起,田丽平照顾时无微不至。她曾在一家私企工作,对待同事如亲人般关心。一位同事家中失火,东西都烧光了,当时正值过大年,她就将自家的被子送给同事。

就是这样一位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的纯朴的家庭妇女却屡遭中共迫害。二零一零年十月四日,田丽平因向民众讲真相被和平区公安分局、浑河站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八个月,后被冤判三年(缓刑三年)。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一日上午九点,沈阳市和平区国保大队、长白派出所十多名警察闯入田丽平家中进行非法抄家,抢劫私人合法财物。当天,田丽平和她丈夫朴井海一起被绑架到长白派出所,非法审讯至晚上七点多钟。当晚,朴井海血糖和血压都高,看守所拒收,次日下午两点回到家中。田丽平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田丽平三月十五日被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办案单位至今未通知家属,未向家属出具《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及《物品扣押清单》。田丽平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被强制吃药,出现迷糊。

田丽平八月十六日遭非法起诉。家属为她请了辩护律师,同时也在检察院阶段递交了委托书等相关手续,以及阅卷和会见申请书、还有其它法律文书,依法行使当事人及亲友辩护人的权利。但是承办检察官赫梦瑶及其助理却一直以“你们家属已经委托辩护人了”为借口,非法剥夺亲友辩护人的阅卷和会见权;对递交的法律文书也是不作任何回复。赫梦瑶还说:“这个案件确实是也涉及到国家政治安全的案件”,所以不允许家属阅卷和会见。

案件到法院后,法官郝小丽拒接家属电话,拒绝接收委托手续,有意刁难家属、妄图剥夺亲友辩护人依法为当事人辩护的权利。

相关信息:

公诉人赫梦瑶:024-84829859
法官郝小丽:024-84829859、84829140、84829044

沈阳市浑南区法院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6甲号 邮编:110179
电话:024-84829750
院长:王文艳
副院长:李冬梅
政治部主任:包艳艳
专职委员:马桂茹
院党组成员:李丽君

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6甲号 邮编:110179
电话查询:12309—08
电话:024-84826706
案卷管理中心:024-26209419
检察长:刘宏立
副检察长:陈宇辉、张遂志、崔月玲
政治部主任:陈东晨
综合业务部副主任:赵宏丹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赵雪峰、张秀华
第一检察部主任:赵丹、宋淑玲、刘扬、赫梦瑶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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