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在成都市成华区经营“姐妹美发店”的杨淑花、杨淑君姐妹近两年一直遭当地派出所、街道、政法委人员骚扰,动不动就上门问话、非法抄查店铺,搅和生意。二零二二年八月,两姐妹更被警察绑架到派出所办理所谓“取保候审”,二零二三年八月竟被成华区国保警察构陷到成华区检察院。
杨淑花、杨淑君姐妹近年遭迫害事实简述
杨淑花、杨淑君姐妹的老家在眉山市仁寿县,两人被家人称呼为七妹、八妹。杨淑君因修炼法轮功,不愿放弃自己的信仰,她的丈夫承受不了中共人员的迫害,被迫离婚。
为了生计,姐妹俩约在二十年前就在成都市成华区开了一家个体美发店,名曰“姐妹美发店”。姐妹俩待人真诚、善良,处处为顾客着想,赢得了好口碑,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二零零七年三月六日,府青路派出所一帮警察闯到美发店,将杨淑花、杨淑君绑架到郫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三十七天。当时家中只剩下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和读小学的女孩。老母亲由于惊吓过度,一病不起,于二零零八年离开人世。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下午三点左右,成华区府青路派出所曾本俊等十多个警察闯到美发店,绑架了正在工作的杨淑花,并闯到她的租住处抢走了打印机、电脑等物品及现金四千元。杨淑花当天被劫持到新津洗脑班迫害。三月二十七日中午,妹妹杨淑君到府青路派出所,给警察讲明真相,希望他们放姐姐回家。然而府青路派出所警察也将她绑架到新津洗脑班迫害。杨家姐妹的五叔、五婶闻讯再次受惊,含冤而去。家中仅剩下一个上学的女孩,无人照顾,面临上学、生活、房租等费用问题,女孩到新津洗脑班想看看母亲,问问母亲怎么解决生存问题,却被洗脑班人员拒之门外。直到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杨淑花才被放回家。
二零一三年六月五日下午四点过,成都市国保警察、府青路派出所警察及成华区综治办人员闯到两姐妹的美发店,抢走杨淑花的女儿、侄子的两台台式电脑、两个笔记本电话、三个电子书及她女儿的三百元零花钱,然后绑架两姐妹,将妹妹杨淑君劫持到新津洗脑班迫害,姐姐杨淑花被眉山市仁寿县“610”人员及仁寿县瞒井镇兆嘉乡政府人员秘密关押到仁寿三洋宾馆,连续几天进行威胁。六月十一日,仁寿县“610”和兆嘉乡政府人员抓来杨淑花的哥哥,逼他交两万元钱、写保证书,否则将他也一并扣押,不准他们再做生意。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杨淑君、杨淑花姐妹刚从仁寿老家回成都,仁寿县警察陈峰、陈宇就闯到她们老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一套。
二零二零年九月九日上午十点左右,两男两女社区人员闯到美发店,蛮横的要杨淑君到外面说话,两姐妹让他们出示工作证,结果四个人都说没有。当时店里理发的顾客很多,纷纷谴责他们没有工作证就是无故骚扰,影响两姐妹正常工作,四个人被店里的顾客请出门外。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下午三点过,府青路派出所一男一女警察开着一辆写有“治安巡防”的警车,姐妹俩的美发店门外,男警下车对着美发店照相,女警则直接走进店里。姐妹俩问他们有啥事?女警说:年底了,来见个面。问他们是哪里的,他们没回答。请他们出示工作证,女警说:警号就是工作证。问他们到底有什么事情。女警说:你们知道的。姐妹俩说不知道,要他们说出来。他们没说话,转了一圈,走了。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过,成华区双水碾办事处副主任和李家沱社区的两个网格员,闯到成华区姐妹美发店。那个姓李的副主任说,他是管(迫害)法轮功的,登记杨淑花住在哪里,杨淑花拒绝了。他们这是第二次上门骚扰了。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五日下午四点左右,有一男一女到成华区三友路杨淑花、杨淑君的“姐妹美发店”,来人自称是政法委的,但是没有工作证,叫姐妹俩去狮子楼或者是李家沱谈话,姐妹俩坚决抵制。姐妹俩要给他们照相,他们不准许,让他们出示证件,他们说没有带。然后,男子就打电话叫成华区府青路街道办人员谭树贤进来,其实他们一直在铺子外面,亮了一下谭树贤的证件,又说了一些他们的歪理邪说才走了。
二零二二年八月九日下午四点几分,一男二女到“姐妹美发店”问谁是杨淑君,说他们是政法委的,姐妹俩没有回答他们谁是杨淑君,问他们什么事情,他们说:你们是知道的。姐妹俩说不知道,要看他们工作证,他们就拿出了一个吊牌,正面只有一张照片和一个名字(字很小,看不清),背面有“工作证”和“关爱中心”几个字。他们就开始讲他们的歪理邪说,姐妹俩打断他们的话,给他们讲大法真相。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三点过, 成都市防邪办以包小牧为首的十多人闯到成华区三友路“姐妹美发店”,进门不出示任何证件,横冲直撞,包小牧一进来就乱翻乱抄,到处找东西,杨淑花制止她,包小牧恶狠狠地说:“你滚出去!”另外一个人拉住杨淑花说:“不要碰她(包小牧),她有病,一碰她,她就要倒。”包小牧又指挥人把姐妹俩控制住,继续到处翻找,抄出了姐妹俩的所有私人用品,大法书籍、现金、平板电脑,手机、银行卡、身份证等。包小牧又问姐妹俩:打疫苗没?姐妹俩说:打疫苗是自愿的。包小牧抢话说:文件我比你懂。又招呼人说:给她量血压,不正常就不打。一个穿着白大褂女人拿出量血压的仪器,结果量出姐妹俩血压高,不能打疫苗。量血压的女人叫姐妹俩签字。姐妹俩在量血压的单子上签了字。他们又翻开下一页,让在这张纸上签字,上面的字迹很潦草无法看清,杨淑君没有看清上面写的什么就签了字。
杨淑花警觉的问:上面写的什么?几个量血压的女人说:没什么没什么,你就快点签了吧。杨淑花一定要问清楚写的是什么?她们说:1、不反党反社会主义;2、不相信邪教的言论;3、不参加法轮功的任何活动,等等。杨淑花坚决不签字。包小牧威胁说:如果不签就到银行把他们的银行卡对冻结,到时候把你们关到新津,每天扣一万多,几天就扣她十多万,看她还签不签。杨淑花还是坚决不签。他们一边折腾一边打110电话,110没有来。又给府青路派出所。一个小时左右,府青路派出所来人后,包小牧等十多人才离开。最后府青路派出所警察给姐妹俩拍照、摄像后带到派出所。第二天采集了所有个人信息,让她们“取保候审”单上签字。还让杨淑花女儿交了保证金共两千元(只能交现金),到二十六日晚上八点半左右才把两姐妹放回家。
一年后的二零二三年八月二日,警察彭胜到杨淑花、杨淑君的店里,叫她们明天到派出所去做笔录,还说:“我是先礼后兵,你自己去最好,如果你不去,就要强制戴手铐抓上警车带去,如果你离开我们找不到人,就下通缉令。”
八月三日上午,杨淑花到府青路派出所,警察做完笔录后,杨淑花通过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判断,认为自己并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拒绝在笔录上签字。当天下午,杨淑君被彭胜叫去派出所,杨淑君问彭胜:“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他说可以。“你们明明知道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为啥还是要做?你查一查中国的法律有哪一条说法轮功是违法的?”彭胜说:“我查不到。”
八月四日,他们把案子构陷到成华区检察院。八月十一日,成华区检察院检察官余大志约杨淑花、杨淑君做笔录,两人的所有笔录回答都是:“与本案无关,拒绝回答。”同时她们交给检察官一份《控告书》,控告办案警察违法。后来两人又陆续递交了《不起诉申请书》、《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 》。检察官对此都没有做任何回复。
十月十二日,杨淑花打电话给检察官咨询案件的情况时,检察官的书记员回复:“你们交的这些《控告书》等文书检察官可以不回复,目前还在让公安机关补充“证据”。
(杨淑花、杨淑君姐妹遭迫害更多事实请参看明慧网报道《成都杨氏姐妹再遭绑架 府青路派出所罪责难逃》。)
参与迫害杨淑花、杨淑君姐妹单位及人员信息:
警察彭胜:1776168328
成华区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255号,邮编:60051
检察官余大志:028-67575927
成华区公安分局
地址:四川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2段3号新28号,邮编:610057
电话:028-832610240、86406411、86406409
局长赵凯雄:17716160001
副局长陈伦华:13568883233(分管国保)
国保大队:
李沛原:17716161031、赵兰:17716160569
陈伦华:13568883233、马勇:17716160557
牛赛飞:13488934545、杨健:13808021827
黄向友:17716160579、张晴:13881999322
吴治江:18683783974、都兵:17716160559
张诚江:13808038104、刘粲:13880385151
陈永忠:13808089631、朱葛:17716160565
李石凡:17716160570、王丽:17716160576
章军:17716160573、李天:13350866345
李舸:13568807311、吴伟:17716160562
朱宁:13880099933、廖萍:17716160563
徐智:13308032626、王丽:17716160576
府青路派出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高车三路133号,邮编:60057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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