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十一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孔祥银女士。
孔祥银一九五八年六月出生,今年65岁。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她在早市给民众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奎文东关派出所、奎文公安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之后被构陷到奎文区检察院、法院,九月二十六日遭非法庭审。
在非法庭审过程中,孔祥银女士用平和的语气讲述她及家人因修炼大法得到身体健康,道德升华,她诚恳地告诉法庭人员,自己一直是零口供、零签字,就是不想让公检法人对佛法犯罪,是真心为了他们的未来着想。辩护律师为孔祥银做了有理有力无罪辩护。但是奎文区检察院的诉讼人唐亮无视法律,建议法庭给孔祥银两年刑期。开庭历时一小时,审判长管晓炜宣布休庭,未有宣判。
孔祥银女士遭迫害事实简述
孔祥银于一九九七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她原患有颈椎病、胃病、妇科病等病,久治不愈。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真善忍修炼,道德升华,身体的疾病都神奇消失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疯狂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孔祥银多次遭中共人员骚扰、抄家、勒索、绑架、关押等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孔祥银在天安门广场炼功被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回当地,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月,期间她遭体罚折磨,并先后被警察勒索八千多元。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六日,孔祥银在进京上访途中,被单位人员拦截回,遭大虞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
二零零零年九月三十日,孔祥银再次走上天安门,呼喊法轮大法好,被天安门警察一脚踢到前胸。当时她痛的话都说不出来,倒在地上,被警察强行拉上警车,拉到北京四季青派出所面壁罚站,第三天拉到看守所和犯人关在一起,让犯人监视她坐板。三天后,由潍坊驻京办警察马波拉到驻京办关押一晚,十月十三日拉回潍坊东关派出所,关押五个小时后被单位接到华光宾馆,十月十四日在潍坊看守所非法拘留十天。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四日交罚款1500元,由家人领回。
二零零零年十月,孔祥银为不被关入洗脑班被迫翻墙走脱,从此流离失所。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孔祥银等法轮功学员被单位非法拘禁半个月。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孔祥银和女儿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到奎文公安局,非法拘禁七个小时,勒索一万元。
二零一三年三月八日上午,孔祥银在超市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潍城派出所警察绑架,被强迫体检,被非法拘禁十二个小时,被勒索一万元。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孔祥银市场被警察绑架,拉到南流派出所强迫照相、逼供,被拉到医院强行查体抽血,做心电图。期间潍坊国保大队警察闯到她家非法抄家,抢走电脑、大法书籍等及现金600元,因潍坊看守所拒收孔祥银,警察勒索五千元后,才于晚上十一点半放孔祥银回家。
(遭迫害详情请参看明慧网报道《山东潍坊市法轮功学员孔祥银面临非法开庭》)
潍坊市奎文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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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韩昆亮:18553609966、0536-8509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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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张晓红:18553609996、0536-8509806
副院长王玉新:18553609899
刑庭庭长管晓炜:0536-6859831(孔祥银案审判长)
书记:张心雨(孔祥银案)
奎文区检察院
办公室:0536-3011888、0536-8868005
传真:0536-3011890(需注明科室或接收人士)
公诉科:0536-3011862、0536-3011859
批捕科:0536-3011879
检察长贾箫宇:18506361038
第一检查部副主任唐亮:18506361739(孔祥银案公诉人)
潍坊市奎文区公安局
国保大队长付兰菘:18815632166
东关派出所所长宋效正:18860611616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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