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轮功学员谢汉奎被非法判两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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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广东梅州市梅江区法轮功学员谢汉奎二零二三年二月上旬在一个微信群里仅提到一句话“为什么会有人类”,随后遭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构陷。现获悉已被非法判两年六个月。谢汉奎不服,提出上诉。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谢汉奎遭梅江区警察绑架、抄家,当天被释放回家;二月二十六日下午,谢汉奎再次被警察绑架,并被非法刑事拘留。三月十三日,谢汉奎被非法逮捕。

七月十三日早上,谢汉奎遭梅县区法院非法开庭,时间从上午九点半持续到十一点前。据悉,当天旁听的只有几个家属。他家人聘请的律师当庭辩护,谢汉奎自辩。

开庭前,谢汉奎的妻子被挡在庭外,他儿子进去后,也被叫出庭外,原因是二月二十四日谢汉奎被绑架的当天,他们两人分别被派出所叫去问话。法院以他们两人的回答为所谓的“证词”来构陷谢汉奎传播法轮功,且非法认定二人为此案的“证人”,所以他妻子和儿子当天开庭才被法庭拒之门外,不得旁听。

现获悉谢汉奎已被非法判两年六个月。

谢汉奎的哥哥谢汉柱,原梅县农业局农村能源股副股长,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日在梅江区西郊家附近再次被绑架;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被梅县区法院采取视频方式非法开庭,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五万元。

相关可能责任人:
(1)经办检察员蓝胜(第一检察部负责人):13723693157
(2)经办检察员助理杨海燕:13539195629,办:0753-2526756
(3)检察长李培军:13826624567
(4)梅县区法院院长(2021年10月起任)毛嘉鹏:13502375511, 男,1965年5月生,汉族,广东兴宁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原梅州市中级法院刑庭庭长,2009年12月-2016年3月五华县法院院长(2010年对谢育军等非法审判), 2016年3月-2016年11月丰顺县法院代院长,2016年11月起任 丰顺县法院法院院长。
(5)刑庭副庭长吴文龙:13823800298,宅:0753-2593656
(6)梅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2018年初起任)黄逢浩:13823862567,2018年初开始分管国保大队,原梅州市武警支队副政委。
(7)梅江区国保大队长(2015年3月左右起任)邓立新:13802361161,宅电:2331133,2001年初是梅江区城西派出所所长,在2015年3月左右前是梅江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8)梅江区政法委专职委员、原610办副tm(2006年-2019年左右)邓成华:0753-2214935、13823862108(新)、13823899218(旧),2001年就已经在梅江区政法委工作。
(9)梅江区副区长(2020年10月22日任命)、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2020年9月起任)郑荣丰:13825951131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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