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济南市历城区法轮功学员李文华被告知,在五月五日上午九点,章丘市法院将对她非法庭审。法院剥夺她自己辩护的权力,只允许用指派律师,做所谓“有罪辩护”。
李文华,女,72岁,家住历城区王舍人街道化肥厂宿舍楼。在二零二二年三月下旬,为了让民众知道真相,李文华在济南二环东路东北环联小商品市场附近,向百姓赠送法轮大法真相资料,发到一个便衣警察手里,遭到他跟踪和监控。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下午四点,济南历城区东风派出所和王舍人派出所的至少有六个警察,来到历城区王舍人街道化肥厂宿舍楼。当时,李文华不在家,警察通知她儿子回家。在她儿子到家之前,警察非法破坏锁具,闯入家中,四处乱翻,抢走李文华的打印机、电脑、大法书籍、大法师父法像、手机、四千元现金等私人物品。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下午四点三十分,李文华的儿子赶到家中时,看到警察正在非法搜查东西。
同日下午五点,李文华回家的时候,家中还留有四个警察。李文华问警察为什么非法撬门?警察说,看你不开门,门外贴着大法的福字,就该撬门。
李文华给警察讲法轮大法好的真相。随后,警察将李文华绑架到东风派出所做笔录。警察清点非法抄家的物品数目,让李文华在清单上签名。
因当时疫情的原因,李文华被东风派出所警察所谓“取保候审”。警察要求李文华回家后,要到王舍人派出所报到。李文华返回家时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之后,李文华被迫参加历城区610、王舍人街道人员、王舍人派出所警察等参与办的所谓“学习班”,被强制洗脑迫害。
与此同时,历城区公安警察和章丘市检察院和法院,一同黑箱操作,罗织材料和罪名,所谓“走法律程序”构陷李文华。
二零二三年四月初,济南章丘市法院人员叫李文华去签字。四月十八日,李文华去章丘市法院后,法院人员告诉她,在五月五日上午九点,要对她非法开庭,叫她请律师。李文华要自己辩护。法院人员说只能用公派律师,即所谓“法律援助律师”,做“有罪辩护”。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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