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安徽省合肥市77岁的法轮功学员程志群女士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二日遭合肥市蜀山区法院非法庭审。
程志群老人本来聘请了程海作为亲友辩护律师,但法官几次三番逼迫程志群解聘程海,不许请程海作为亲友辩护律师。开庭时,法庭也不允许程海到庭。程志群在庭上呈交了要求延迟开庭和让法官夏云娇回避的申请,法庭休庭十分钟后,驳回程志群的申请。
在非法庭审中,程志群对法庭人员指出,国家出版总署《第50号令》文件在二零一一年就早已废止了对法轮功出版物的禁令,因此拥有法轮功书籍、宣传法轮功的印刷品都是合法的。
据悉,程志群曾经三次被中共人员绑架。她此次遭迫害的具体情况仍待查。
从二零一八年,合肥市中共公检法机构搞所谓“指定管辖”,规定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到了检察院和法院阶段,都要集中到蜀山区检察院、蜀山区法院“审理”。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自二零一八年至今,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和蜀山区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达四十多位,全部做有罪判决,刑期最长的五年六个月,最短的也有半年,还有多人被判缓刑、管制、拘役、监外执行等,每一份判决都伴随勒索罚款,罚金在一千到几千元不等。
五年来,合肥市遭非法判刑或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45位:白友华、陈天霞、丁子清、段天俊、高宗华、郭恩惠、胡文业、何维玲、华学香、江兆英、蒋广雪、康启惠、孔凡珍、李彩侠、李翠平(已迫害离世)、李国珍、李世英、李月兰、刘莉、刘惕非、马援军、裴玲、彭玉信、孙方云、孙士伟、汤菊章、王敦龙、王可珍、王秀英、吴伟明、徐敏、徐萍、杨亚军、袁家琴、尹敏、翟亚男、张玲、张萍、张善英、张桃芝、章欣红、赵美玲、郑华、朱瑞英、孙芳云等,这些学员年龄最小的不到三十岁,最大的八十多岁。
据明慧网上的大量信息,很多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件的公诉人、审判长,在法庭上经常被法轮功学员及其维权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驳斥得哑口无言,他们中有的明知迫害无理,但为了个人饭碗一意孤行地执行迫害政策;有的被辩方说服,但不敢违逆“上面”的旨意;有些良心法官在明白真相后能够力所能及的减轻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强度;而后者会越来越多。这是中共非常惧怕的。
中共“指定管辖”单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做法,减少参与迫害的司法人员,以便于中共管控、驯服他们。可怜了这些被“指定管辖”的人员,承接了专门与真、善、忍为敌的业务,犯下巨大罪恶,如不及时醒悟,必将成为“天灭中共”的陪葬。
合肥市蜀山区法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井岗路1000号,邮编:230088
查案电话:12368
电话:0551-65357801、0551-65112368
立案庭:0551-65357750、0551-65357751、0551-65357893
值班室:0551-65357892
刑庭查案:0551-65357783
院长赵生升:18100518286(2021年底从瑶海区法院院长调来)
法官夏云娇(女)
书记员张嫄(女)
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井岗路1100号,邮编:2300884
案管中心查案:0551-63503498、0551-63503493
举报电话:0551-65562000
检察长张庆虹:0551-63503401、18955183089(1973年10月出生,女,2021年底出任检察长,住址:合肥市肥西路64号兴业苑5栋603室)
本案公诉人黎俊:0551-63503466、18955153466(第二检察部主任,住址:蜀山区潜山北路家家景园三期50栋308室)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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