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法官也需普法,这是真事!
当我对法官说: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我修炼法轮功完全是合理合法的,却无辜的被你们冤判十年!
法官顺口说:法轮功不是宗教。我立即质问她:那为什么判决书上强加我的罪名却是“组织和利用‘某教’(宗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呢?宗教就包括正教和邪教,而且正教、邪教不是谁官大、谁当权就由谁说了算的,它是由普世价值真、善、忍来衡量的。那么用你们的矛戳你们的盾看看,你们是不是自相矛盾又强加罪名呢?法官听了好象才突然明白了似的默认了,不讲话了。
法官为什么会自我蒙蔽,一再冤判法轮功学员,成了急需普法的一群人呢?
我在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年冤狱期满回家后,当地政法委(610)及社区警察找我谈话,要我一年内每月与社区警察见一次面。我不让他们来我家,就决定到城区司法所去见面、讲真相。其实他们也很想听我在监狱怎么能十年不“转化”、与监狱警察怎么相理论的那些经历,最后,他们的记录我都不看、不签字。他们知道了我在监狱十年都不“转化”、不签字,又怎么可能会给他们签呢?所以也就不叫我签字了。
几个月后的一天,两个警察和一个社区工作人员到我家,有一人拿着个小摄影机对着我,要留下点他们找过我的证据。我立即转过身,并制止他们:这样做对你们不好!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都没有好下场。你看现在上天降下瘟疫在淘汰坏人呢!他们说:中国的疫情最轻。我说:轻?你们知不知道今天的中国人都很珍贵,来源层次很高、缘份很大?(他们都看着我)所以上天一再给当今的中国人明白真相的机会!如果再不珍惜这一阶段,就要面临更可怕的瘟疫了!看看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特别是那些610迫害法轮功的人,一个个不都在遭报应了吗?他们都默认了。我说:你看我们多大缘份啊,每个月都要“约会”见面一次!就是为了今天我能讲真相给你们听啊。他们都明白走了。从此,不再来骚扰我,我也不再去司法所讲了。
可是在回家快一年时,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却接到中级法院立案庭一个自称姓何的女法官打来的电话,说中院收到了最高法院转来的我在二零一七年写给最高法院的“上访”信,想约我询问一些情况。
家人一听,就不想让我去,认为我才回来,应静下来多学法炼功,应全盘否定和旧势力的约谈。不要对中共抱任何幻想,他们不配“平反”法轮功!不要再引来他们的骚扰。
可我想,虽然出冤狱一年了,可迫害仍在继续:合法拥有的大法书籍被抢走,至今不还!修善却被诬蔑为“坏”!而且二十多年的工龄被清零,断绝了养老金等一切生活来源。自己不能不去讲这么被冤枉的这个真相!
所以,就答应法官说会去见她。然后在明慧网上,我查看了一些同修写给法院的真相信及有关法律。在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早上去了法院,何法官早已在一楼立案庭等着我了。
何法官说,省高院转来了我在二零一七年写给最高法院的“上访信”,想向我了解一些情况。我说:我没写过什么“上访信”,我是在冤狱中写了十年的申诉,要求无罪释放!在二零一六年在狱内收到省高院的(12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后,我又向最高法院写了近40份申诉要求无罪释放!可直到我刑满回家也没等到任何回应。今天我回家都快一年了,都没写申诉了,你们怎么才以“上访信”的说法来找我询问呢?
她突然兴奋、惊喜的问:你放弃上访了吗?你放弃写上访信(申诉)了吗?我一听,就严肃的回答:我不放弃!我保留上访(申诉)的权利。那么,我现在回家了,还可以继续写上访信(申诉)吗?她就说:可以,可以向人大和政协写。并问我要一份“驳回申诉通知书”。我说,你是中院的法官,怎么会没有高院对案件的“驳回申诉通知书”呢?你们应复印一份给我。她指着文件说,他们只说有,可又没给我们。
然后她问我:你十年都没有一天减刑吗?我说,没有。她同一办公室的另两人都停住手里的事,在侧耳细听。好像十年却不要一天减刑很稀奇似的。我说,我不认罪,坚持自己的信仰,所以没有减刑。我在监狱向你们写了十年的申诉,要求无罪释放,可直到刑满回家,也没等到!所以就坚守信仰和良心回来了。《转法轮》上告诉我们修炼人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做事先考虑别人,能忍受痛苦。我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反而被冤判坐牢。我不服!我修炼法轮功,提高了道德,家庭和睦,身体健康,对社会对国家都好,是在按真善忍走最正的正法正道。
她突然说:法轮功是“某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我立即问她:你是法官,说话要有根据!你拿得出哪一条法律来说法轮功是“某教”吗?她说不出。我说中央办公厅、公安部认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而且二零一一年新闻出版总署五十号文件已发文废除了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拥有法轮功的书籍完全是合法的!你们却抄走了我私人合法的大法书籍。然后,当我说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时,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当我看到她已知道那些判案的法官确实是在自相矛盾、在强加罪名冤判法轮功学员时,才明白自己给法官普了法了!
我就问她,还有什么吗?她又问了一遍,你十年都没要一天减刑吗?我说,是的,期满了,也没等到法院纠错、无罪释放的改判!然后,她说,你写申诉都是按正规程序在走的吗?我说是的。监狱规定服刑人员有申诉、检举、控告的权利,我按申诉的格式写了,投到监狱的申诉箱里,看到不是由监狱警察而是由住监检察室人员每月来开箱拿一次的。她说,这些我记录下来,你也不会签字啦?我说不会的。
从法院堂堂正正给法官普法归来的路上,我悟到,这是师父在点悟我呢。冤狱回来,也不能放松做好三件事。越最后越要学好法,修好自己,才能讲好真相,起到救度众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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