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以及尊敬的议会代表!欧洲执委会密切关注香港特区政府九月二十四日发布有关执行基本法第23条立法提案的谘商文件,执委会十分了解这项立法提案的重要性及其政治意涵,因为它不仅仅关系到香港。我们注意到特区政府发布的立法提案本质上是相当笼统的,因此在香港立法会进行审查之前,不可能针对法律条文草案进行充分的评估。我们了解立法会可能在2003年2月左右就会收到要求审查法案的文件。
执委会希望能有充分的谘商程序,包括在立法会广泛的审查之后,能有详尽的法律说明及充分揭露法律条文。执委会深信这项谘商程序的重要性,其涵盖各类团体所有的反对意见,并在最后的法律条文中充分考量此等反对意见。根据「一国两制」原则,未来的法律条文及其执行应特别注意谘商程序、人权,而且不应减损香港所有人士的基本自由,法律条文应遵行联合国规定的人权国际公约,包括相关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自由的规定。
欧盟将透过各驻外大使密切关注本项立法的进展,根据各大使的建议,欧盟将尽速,但在谘商期限截止之前即十二月二十四日之前,向香港特区政府的最高当局传达欧洲议会香港决议文,包括所有之前提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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