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湖南长沙市曹志方和妻子杨芳等多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晚在法轮功学员李志刚家被绑架,曹志方被非法关押到长沙第二看守所。曹志方家属为其聘请了律师,看守所却不允许律师会见当事人。
律师已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控告长沙市第二看守所、长沙市公安局监管支队违法阻挠律师会见的行为。
11月3日,律师去长沙第二看守所办理接见手续,看守所要求外地律师必须提供核酸检测。
11月4日,律师拿着核酸检测再次去办理接见时,仍然告知不允许会见。回复律师说是2020年11月1日,长沙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短信通知看守所,不允许律师会见。随即,律师去了看守所的长沙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找到“执法督导”警察。执法督导警察打了一通电话,回来说:48小时之内安排会见,叫律师等办案单位通知。
等到下午,律师又去窗口询问,通知下来了吗?窗口警察很不耐烦的说:干嘛这么急?律师说:人家家属花钱请律师,多一天就多一天费用。我都来了两天了都没见到当事人,肯定着急。 4日办案单位一直没有通知。
11月5日上午,律师又去长沙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找到“执法督导”。“执法督导”又去打了电话,回来说:案子已经移交到了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叫律师在监管支队的大厅等着通知。等了很久,执法督导又来叫律师去第二看守所,有人接待。
律师去了第二看守所接待大厅,有个警察主动告诉律师,案子是开福分局在办,叫律师去找开福分局的法制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会见。律师问有不许会见的手续吗?那警察回答:领导指示,比手续还管用。
律师又去了开福分局,找到法制部门。法制部门那边一个姓李的警察说:案子不是开福分局在管,市局指定的浏阳市公安局在管,开福分局只是有人参与办案。两天时间,都没有办法确认办案单位,无法落实谁在负责。
曹志方是法轮功修炼者,所涉嫌案件的名称,不在刑法分则中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案件的罪名之列。依法依规,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当事人,无需通过办案机关批准。长沙市第二看守所与长沙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没有接到办案部门的书面通知,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以及任何规定的情况下,却相互推诿,擅自对律师会见曹志方设置障碍,明显滥用职权,应当追究其违法违规的责任。
法轮功学员李志刚10月27日晚上被非法抄家绑架后,家人一直不知道他的去向,李志刚的母亲到有关部门打听都说不知道。后来有人看到,10月29日傍晚李志刚被关押到长沙市第一看守所的第一监房。
法轮功学员陆丛英10月27日被绑架后,本来先前其答应了10月28日帮父母家修理煤气管子的。一整天父母都没有见他来,电话也联系不上,其84岁的老父亲觉得很奇怪。10月29日,老两口找到陆丛英夫妻户口所在地的长沙市朝阳派出所询问:儿子儿媳是不是被你们迫害抓起来了。派出所一再称不知道他们的去向,也没有抓捕迫害他们。陆的老父亲要求派出所查一查儿子儿媳是不是被关到哪里了,朝阳派出所接待的户籍也说查不到。两位80多岁的老人家只好提心吊胆的回家了。
10月30日,陆丛英的哥哥,接到了一个电话,告知了陆丛英被关押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要家属给其送衣物。哥哥问打来电话的人是哪里的,对方说是长沙市五里牌派出所的。可是,在家人去陆丛英的家中给他取衣物时,却在他家的桌子上,发现了浏阳市公安局开具的打印的传唤证。(浏公(国)传唤字20201127号)。明确写了,传唤陆丛英2020年10月27日23时到朝阳街派出所接受询问。
陆丛英被非法刑事拘留10天,在马王堆派出所关押了两天后又被绑架到长沙市第一看守所,11月6日(周五)已释放。在非法关押期间,公安警察要陆丛英签了很多字,还拍了一个视频,要求他对他妻子龚湘辉说配合公安。
法轮功学员龙琅琼(李佳)11月6日已被释放。现住在儿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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