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李维宗、李传宝被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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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山东省济南市法轮功学员李维宗、李传宝被非法关押在淄博周村区看守所有一年多,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上午在淄博周村区法院被非法开庭,两位律师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

开庭时,周村区法院门口周围停有两辆警察,还有120救护车,四处散落周村国保警察、王村派出所警察与便衣,大约有30多人以上。

李维宗的辩护律师指出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没有法律依据,与李维宗没有关系,不符合法律要求,但被审判长郑泽利几次打断辩护。

律师说:“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李维棕信仰法轮功,传播法轮功无罪。”“起诉书指控李维棕触犯了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之规定是荒谬的。李维棕无论从事实上还是法律上来看都是无罪的。李维棕已经被关了一年多了,应当立即释放。”

李传宝的律师在做无罪辩护时,讲到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弘传世界、并举例在大陆有多地区的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做出无罪释放决定等内容时,几次被审判长郑泽利制止讲下去,对律师警告二次,最后训诫一次,欲将律师驱逐出法庭。

淄博周村区政法委、公安国保大队、六一零和章丘区610头目等人在审判庭旁另一房间通过视频参与了非法庭审全过程。当天开庭未宣判。

在对李维宗、李传宝非法开庭前,周村区法院、公安国保、章丘区610头目等人多次要李维宗、李传宝认罪,并以此为借口说从轻处罚。被李维宗、李传宝拒绝。

近日李维宗、李传宝的家人得知,李维宗被冤判一年零六个月,到七月底期满;李传宝被判一年零三个月,本月二十九日可回家。

李维棕(男,五十六岁)、李传宝(男,三十八岁)家住济南章丘市普集镇麻秸村,于二零一七年一月三十日(大年初三)被淄博市周村区公安国保大队、王村镇派出所警察,从家中绑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周村看守所。

在淄博市周村区610、公安国保大队的构陷与操控下,周村区法院非法开庭迫害李维宗、李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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