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重庆市渝北区国安、社区警察、社区人员在二零一七年七月以来对所在辖区居住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敲门骚扰,采用断电断水等伎俩强行闯入民宅,对法轮功学员录像、录音,强行抄家,抢走法轮功学员的大法书籍及其它私人财产。
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渝北区看守所关押;有的被劫持到渝北区双裕园洗脑班(非法机构)迫害,中共人员使用各种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行转化。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几乎都是因为参加了诉江。其中最大年龄的有八十多岁,最小年龄有三十岁左右。
从今年七月以来的迫害情况:
一、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一人
在中共对法轮功已逾十八年的迫害中,重庆市法轮功学员高云霞遭八年半冤狱后,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又被重庆市渝北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二、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四人
1、重庆法轮功学员石玲,女,约三十来岁,家住渝北区加州。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上午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江北区看守所。于八月五日回到家中。
2、重庆大法弟子李中兰,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二日下午被绑架、家被抄,被非法关押在渝北区看守所。
3、重庆市渝北区轮功学员唐国英、田文学,二零一七年七月三日在街上救人时遭人构陷,被两路派出所警察绑架,被劫持到一碗水看守所非法拘留十天,七月十四日回家。在这期间被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唐国英又被两路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共计六、七人(现知名字的有王平、何健平等人)绑架到长河双裕园洗脑班迫害,六天才放回家。
三、被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八人
黎淑娟、孔祥芬、张晓兰、张军、李学华、高建华、唐国英、颜会菊
四、被骚扰、抄家的法轮功学员:十九人
冉崇阳、李之慧、李雪华、廖永珍、邓履芬、邓履、张文秀、何大勋、郑永琛、陈明禧、彭栋芳、郑晓琴、乔光慧、黎素君、陈忠林、何秀容、冯昌云、陈容、沈金秀
五、被绑架后下落不明的法轮功学员:三人、家属一人
1、重庆渝北区法轮功学员陈以仁已失踪
长江轮船公司重庆东风船舶工业公司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陈以仁,男,七十四岁,九月五日下午,有朋友到他家发现门窗完好,窒内一片狼藉,家被人抄过,人已不知去向,学法用的几十本大法书及师父法像,炼功用的播放机,看戏机,现金两千多元,其它一些私人物品均被洗劫一空。
2、重庆渝北区法轮功学员邓吉琼,与未修炼法轮功的丈夫洪代鹏,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七日一早,乘高铁到成都,验票时邓吉琼的身份证被拦截,龙头寺火车站当即通知了渝北区居住地和巴南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后邓吉琼被警察带去渝北区家中抄家。次日,邓吉琼的儿子洪柳在单位上班时被捕,目前一家三口下落不明。
渝北区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就有三十五位法轮功学员和一位家属被迫害(其实被迫害的人员远远不止这些,这只是明慧网报道出来的这部份学员)。给法轮功学员造成很大的精神和肉体伤害,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子女遭到威胁,给家庭造成莫大的精神恐慌和精神压力。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国安、社区警察、社区人员都是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强行进入民宅,闯入后,任意搜查、检查私人住宅,包括录像、照相等。他们的行为已经违反《宪法》第三十九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同时拍照也违反了《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
很多法轮功学员的书籍和其它私人财产被非法抢走和损坏,这种行为违反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在江氏流氓集团因迫害法轮功正在遭到上天的惩罚的时候,渝北区的国安、610、政法委、公检法还在肆无忌惮的干着这些伤天害理的违法事件,天理难容,你们不为你自己着想,也应该为你们的家人着想,赶快停止作恶。还不改邪归正,等待你们的就是天惩,现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那么多高官纷纷落马,他们的今天也就是你们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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