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中级法院枉判董汉杰等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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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河北涿州市法轮功学员高春莲、董汉杰、张海洋、葛志军、董俊红等人上诉案,保定中级法院二审没有开庭审理,大概七月底八月初下发二审判决书,维持原判,判决书内仍未将董俊红作为上诉人员对待。此前法官崔曙光称,判决结果实际上他们也说了不算。

一、绑架、构陷、非法判刑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晚,涿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及多个乡镇派出所警察联合绑架了董汉杰、高春莲、王云、张海洋、葛志军等法轮功学员,并抄家抢走了大法书籍、资料、电脑、打印机、手机、现金等私人物品;董汉杰的住处搜出的驾驶证、粮油证、户口本及其日常的生活用具也被认为“犯罪证据”被非法扣押;董汉杰当时骑的电动车和随身携带的东西也被非法抢夺。非法绑架后,国保大队杨玉刚等人先后多次找这些善良的人,或威胁、或诱骗,做所谓的审讯笔录。董俊红曾于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被涿州市国保大队和乡派出所和来自北京的一位执法人员非法抄家,抄走一台电脑和七千元现金,当时董俊红不在家,就非法把她的丈夫绑架。

三天后,董俊红迫于邪恶之徒对家人的压力回家,警察找到家人和当事人,诱骗做完审讯笔录,给她定了一个取保候审,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再次绑架她到看守所。涿州国保伙同涿州市检察院编造所谓的案件,非法将六位善良人起诉到涿州市法院。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涿州市法院对六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四位律师作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使在场的公检法人员大部分明白了真相,不愿作恶,法官当场没有作出判决,后将此案递交到保定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保定市中级法院未经公开审理,就对六位法轮功学员直接下达非法判决书,非法判董汉杰、高春莲五年,葛志军四年,张海洋、董俊红三年,王云三年缓期五年(现已回家)。

二、上诉被搁置、阻扰

高春莲、董汉杰、张海洋、葛志军等四位法轮功学员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起书面上诉,董俊红家属将上诉书寄往保定中院,董俊红本人也口头提出上诉。但上诉后,法院一直没有音讯。家属曾去保定中院询问,推脱掩盖。

家属不气馁,层层追问,得知卷宗于四月十五日由涿州立案庭韩姓工作人员送至保定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娄姓工作人员接手,又分到保定市人民法院刑二庭,刑二庭庭长崔曙光负责接手。在过程中,在保定法院的查询处查询,工作人员输入当事人姓名,竟查不到案宗,未录入电脑,未走规定的法律程序。经询问,此案尚未结案,仍在审理之中。崔庭长表示,此案上诉不会公开审理,由合议厅商量出结果后直接判决,且判决结果实际上他们也说了不算。

家属依法聘请律师介入。六月一日下午,董汉杰的律师张传立去看守所会见他,并要求二审法庭公开审理这一上诉案件。董俊红的家属聘请了谢燕益律师。六月五号,董俊红家属陪同律师去递手续,律师义正辞严的和法官沟通询问:

一、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得知二月十一号她收到判决书时曾口头提起上诉,当时在场人员也有登记,但不知为什么二审法官并未将她列为上诉人员对待,并递给法官一份董俊红要求二审法庭公开审理的书面申请书;

二、一审法庭二月十一号下判,五个当事人都提出上诉,卷宗四月十五号才移送到保定,当事人一直处于超期羁押状态,严重违反法律程序,这是为什么,是哪个程序出的错,且上级对下级有监督职责,如此一审二审涉嫌联合办案,理应发回重审;

三、一审程序违法,剥夺上诉权、严重超期关押、涉嫌联合办案,且事关六个当事人、家属、还有律师的请求,于情于理于法二审法庭都应公开审理,就程序问题、事实问题、证据问题确定焦点,有了交集才能论证问题,给当事人及辩护人一个辩护的机会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法官以审限即将结束为由推脱,说类似案件二审没开过庭。律师说那其它合议庭成员呢,这也不是您一个人说了算,找其他合议厅成员我们一起好好交流交流这个事,如果其他两位觉得有必要开庭,我们还得再好好商议。法官竟说还没有确定其他成员,合议厅并不是固定的,成员还没有定下来,律师很惊讶,问道:您是说审限快完了,还没组成合议庭?那这就是独立判案了?!法官支支吾吾赶紧转移话题,说让律师把辩护词写成书面的邮寄给他,有什么要求可以书面提出来,我再告诉你合议庭成员,并说你做完你的就行了,你说完了你的要求就算做完你该做的了,怎么处理那是我的事。

得知案子还没下判,通过法律咨询,董俊红女儿向保定市中级法院申请了做她母亲“第一辩护人”的权利,这个身份可以会见当事人、行使阅卷等法律权利,还可以和律师一样在庭上公开辩护。法官已接收申请。随后,王云的妻子、张海洋的妻子和葛志军的妻子也都申请了这个权利,将申请书快递给崔曙光。两个当事人和十四个家属联名致信并按红手印(附图,见附件)给崔曙光法官,要求二审法庭依照法律公开开庭审理。

三、法官再次执法犯法,不开庭维持原判

正当大家都对二审法庭寄予希望,准备迎接二审开庭审理时,董俊红的女儿问起案子进程,崔曙光竟说已经审完了,发回一审宣判,等结果吧。问什么时候审的,什么时候发回的?其言辞闪烁。问及母亲上诉并未走法律程序,并未征求当事人辩护意见以及自己作为第一辩护人的意见,诉讼程序违法,法官也不做解释,只说我们这都是按照法律程序走的,愿意上哪告上哪告去。高春莲的弟弟曾去涿州法院询问,未果。

又过了一个半月左右,大概七月底八月初,法庭下发二审判决书,维持原判,判决书内仍未将董俊红作为上诉人员对待,家属都很痛心,就法官执法犯法,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行为,家属表示难以让人心服,将会追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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