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悠悠:为民申冤,仗义挺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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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
阎敬铭(1817—1892年),字丹初,陕西朝邑(今大荔)人。清代道光進士,曾赴湖北总管营务,后任湖北按察使、布政使、山东巡抚等职。光绪八年(1882年)升户部尚书,次年充军机大臣,后因反对朝廷滥耗民财修圆明园,被革职。

阎敬铭任湖北布政使期间,湖广总督官文,手下有一武弁,此人因善于逢迎、谄媚,而深得官文的宠爱。官文特地将他留在身边,命他掌管自己的卫队,并保举他为副将。此武弁仰仗总督官文的权势,横暴恣虐,气势非常嚣张。一日,这个武弁率亲兵数人,闯入民家,欲污辱这家的女儿。民女不从,奋起反抗。武弁逼奸不遂,当场将此女杀死后,扬长而去。民女的父母在悲愤之余,赴县、府讼冤。县府两级官衙,皆知此武弁是总督官文的亲信,都不敢立案讯审。这件事,最后闹到了阎敬铭手中。

阎敬铭问清情由以后,大怒,马上去拜谒官文,向官文交涉惩处武弁的问题。此武弁也从别人处,得知了阎敬铭要惩治自己的消息,他先到官文面前,痛哭流涕的请求保护。官文将他藏匿起来,准备庇护此武弁过关。当阎敬铭前来谒见时,官文即称疾谢客,拒阎敬铭于门外。

阎敬铭称:有要事,必须向官文面陈。他还表示:如官文有病,害怕受风,就请在卧室接见,也可以。但又一次受到官文的谢绝。阎敬铭再也耐不住了,他坚决的说:“中堂病必有痊时,俟痊,必当传见,吾即居此以待,可耳!”说着,他命跟从的人,从乘舆中搬出被褥等物(阎敬铭早就有备而来!),表示:“吾即以司道官厅,为藩司行署矣。”并真的“(在官文的厅堂里)卧、起官厅者,三日夜。”官文看到事情闹僵了,便授意别人劝阎敬铭回去,阎敬铭说什么也不走。官文作为总督,身份品位虽然比阎敬铭高(总督从一品,布政使司品位同巡抚,为从二品),但阎敬铭并不是他的属官,不直接听命于他,所以搞得非常窘迫。后来,官文也怕事情真的闹大了,只得在下属官员中,找到阎敬铭的两个同乡,前来为自己斡旋。阎敬铭则仍然表示:“不重惩武弁,誓不还署!”
不得已,官文只好亲自出来接见,因自知理亏,出来后,官文即“长跽赔礼”。阎敬铭“岸然仰视,不为动。”旁边的人,看到官文实在无法下台,一再为官文说项。阎敬铭不得已,这才搀扶起官文,当即与他立约:让官文罢斥武弁,令健儿押归原籍,并要马上启行。官文一乛答应后,将武弁呼出,向阎谢恩。阎敬铭“叱健儿执诣阶下,褫其衣,重杖四十。杖毕,立发遣。事讫,始诣文恭(即官文)相谢。”意思就是:阎敏铭喝令手下健差,把武弁拖到阶下,脱下外衣,重打四十棍,打完,立刻带走。阎敬铭处理此事后,才向官文讲:谢谢总督您的支持!

阎敬铭最后没有能完全按照律条,去彻底处理武弁,给了官文一点面子。这是他受当时官场局限,而不得不如此的行为。但他坚持惩处恶人,耿直不阿的精神,总算给了官文一次深刻的教训。

值得注意的是,官文在事后,不但没有打击报复阎敬铭,反而向朝廷保举他出任山东巡抚之职。

正是:

严峻岁寒应坚挺,
八级风浪脚站稳;
一身正义何所惧?
敢将恶徒予严惩!
毕竟邪鄙不压鼎,
耿介君子勇豪凛;
未遭报复反升职,
此系天公加勋准。

(事据《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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