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我是一个农村妇女,修炼法轮大法已经十多年了。我们修炼大法,就是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的,在常人中处处考虑别人。在平时我就按照师父说的去做,好好听师父的话。
有一天我上姐姐家走亲戚,在一家商店买了礼物,店主算好钱,我付了钱就拎着东西走了。半路上,我一算,店主少收了我十元钱。我想自己不能多要人家的钱,得还给他。下午回来,又路过那个商店,我就把店主少收的十元钱还给了她。店主非常感激。我说,我是学法轮功的,不能多要您的钱,炼法轮功的都是学好的。店主高兴的说:你们炼法轮功的人真好!
从前每到秋收之后,村里就要征收提留。没学法之前,我就不愿意交钱,学法后就按大法的要求去做。师父让我们事事考虑别人,先他后我。每年本村再收提留时,我都带头交钱,就是在中共迫害的这些年,我也是如此。村干部们都非常感动。支书说:每年收提留都是你们炼法轮功的带头交。后来他就对乡政府的人说:人家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村里收什么都是人家带头交,以后你们不要这事那事的。
一年春天,我们村准备从新修路,村支书在广播上说:路边的小树都得拔掉。但是没人动手。我就想,我是大法弟子,别人都看着我们呢,我应该带头先把自家的小树拔掉。正拔着的时候,几个村干部走过来了,他们一致说:还是你们炼法轮功的,你们都是好人。支书说:行善做好人得福报。我说:你们善待大法弟子也会积来福份。支书又说:都是托大法的福,托李老师的福。
通过大法弟子讲真相,我们村支书早已认清了中共的邪恶,声明退出了邪党的一切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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