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掩盖下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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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导火索是其一手导演的天津公安殴打法轮功学员事件。由此引发的法轮功修炼者到北京的万人大上访举世震惊,也成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显著借口。当时天津教育学院编辑的一本杂志中有蓄意诬陷法轮功的内容,法轮功学员去澄清事实真相当然是情理之中的事。可是中共内部早已下好了圈套,那就是在法轮功学员去澄清事实的时候对他们大肆殴打、绑架,以促使事件升级,从而为进一步打压法轮功制造口实。

事情在中共特意的安排下按部就班的进行。警察不但打了人,还绑架走了四十五位法轮功学员。事后为了栽赃法轮功,天津市公安局某处处长在电视上竟然大言不惭地说:“天津没有抓人,一个人也没有抓。”

虽说国内媒体不可能让被殴打的法轮功学员发出真实的声音,可是被殴打的法轮功修炼者没有选择沉默。居住在天津市河西区德望里的华北建材公司离休老干部程科,在天津颇有声望,被誉为天津的“冬泳一枝花”。九九年四月二十三日,程科去天津教育学院澄清事实时,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样遭到了警察的殴打。程科被打后,接受了一位香港记者通过电话进行的采访,她如实地述说了自己知道的情况。

当时的程科还是一位中共党员,她真心希望能还原事实真相,给法轮功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这有过错吗?可是就因为这件事,程科被刑拘,当局给出的罪名是“泄露国家机密罪”。

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初,为了制造打压的声势,给法轮大法研究会成员们判以最高达十八年的重刑。判刑的借口之一就是这所谓的“泄露国家机密罪”。可以说从一开始,中共就已经把对法轮功的非法打击定在了“国家机密”的范围内了。

程科后来被劳教两次,最后是在天津河西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期间遭野蛮灌食身亡。

既然中共用“国家机密”来掩盖这场迫害,所以在随后的迫害中,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也都是在秘密的状态下进行着。可想而知,秘密的迫害中有多少惨绝人寰的罪恶。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一日,重庆大学高压输变电专业硕士研究生魏星艳,在校园内被沙坪坝区“610”警察抓捕,警察抓捕的理由是怀疑她在校园里安放了有法轮功字样的气球和条幅。五月十三日晚,在沙坪坝区白鹤林看守所的一个房间里,警察唆使两个女犯人强行剥光魏星艳的衣服。一个警察把她按在地上,当着两个女犯人的面强奸了她。

魏星艳被警察公开强奸的暴行传到了海外,激起国际社会的强烈愤慨。可是恶行曝光后,重庆官方不是依法惩罚强奸罪犯,反而变本加厉的协助迫害。他们一方面封锁消息,不惜篡改重庆大学的网址删除魏星艳所在专业。另一方面,重庆警方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据中共官方报导,至少有陈庶民、袁湫雁、黎坚、殷艳、卢正奇、刘范钦、何明礼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分别判处五至十四年重刑。

在“国家机密”的掩护下,中共恶徒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更加肆无忌惮。法轮功学员只是一群修炼的人,他们只是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去提高自己的心性而已。遇到了这样的迫害,知情者能不希望把迫害的真相传出去吗?能不希望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对中共的谴责吗?可是把事情报道出去的人却被戴上了“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这是国家机密吗?强奸也是国家机密?一个把强奸也当成国家机密的政权,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政权?

然而这样的国家机密可不只是一件两件,可以说对法轮功的所有迫害都被中共打上了“国家机密”的标签。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被非法判刑八年的刘永旺,被关押到唐山冀东监狱第一支队。刘永旺依法申诉要求官方纠正错误判决,可是他的这种正常申诉却被冀东监狱视为冒犯。恶警郑亚军把刘永旺关在门上贴着“未经警官批准不得入内”的楼顶空房里长达八个月之久,特意挑选十四名穷凶极恶的犯人,每天轮流对他肆意虐待、侮辱、摧残。

这些犯人极其凶恶,一段时间竟每天定时在刘永旺头上罩上一个纸箱,犯人们围成一圈,像打球一样一阵阵猛打。几个月中刘永旺被他们殴打得休克三次。

这些犯人在刘永旺要小便时按住他,说“让你尿裤子里就得尿裤子里,让你尿椅子上就得尿椅子上”。一次不知是哪个犯人动了个下流念头,当时在场的六个犯人一拥而上,七手八脚强行把刘永旺按倒,强行对他手淫……

刘永旺的双腿在长期折磨之下,严重肌肉萎缩,到处浮肿,双脚内外踝骨都是青紫的。罪犯为了看刘永旺痛苦的样子,对刘永旺浮肿的身体乱按,并说是“按摩”。浮肿起来的皮肤一经揉搓就会破皮。有一次,他们从刘永旺大腿前侧和鼻梁上,分别搓下来一块十公分和一块五公分左右的皮。

受刘永旺家属委托,二零一零年八月四日,北京律师程海、河北律师李纶在监狱见到了刘永旺。刘永旺想办法避开狱警的非法搜身,把自己亲手书写的控诉材料交到了律师手中。刘永旺通过律师对冀东监狱及摧残他的警察和犯人提起诉讼。

刘永旺在冀东监狱被剥夺了申诉和起诉的权利。他通过家人请的律师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是再正当不过的事了。由他自己书写的材料传到外面,对他的迫害总该到头了吧,他的境遇也该由此得到好转了吧,毕竟监狱、警察以及犯人对他的折磨是非法的啊!这样的罪行被揭发出来哪有不处理的道理?

可是,关于刘永旺受到迫害的材料被海外报道出来之后,中共竟大光其火。律师为他的案情到监狱去接见他进一步取证的时候,冀东监狱严格限制了律师和刘永旺的见面。

正在律师及永旺的家人为永旺奔波的时候,上级机关却找到了律师,要求律师停止办案,给出的理由是泄露了“机密”……

这当然不是机密,那是一个普通公民受到侵犯的事实,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可是中共根本不顾基本的事实,直言不讳地对此定性为“国家机密”。这正说明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完全非法的。由此看来,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从上到下能够如此一致地贯穿下来,并能历经十一年而始终维持,全赖中共“国家机密”的保护。中共对法轮功犯下的罪恶在中共国家机密的保护下变得更加罪恶滔天。

迫害法轮功已经超过十一年了,从最初的迫害到今天,中共都是这样以所谓的国家机密为借口,来掩盖它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虐杀的。

可是,无论中共掩盖的再严实,经过法轮功学员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的讲述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法轮功的真相已经越来越广为人知了。中共用国家机密掩盖的这场迫害也已经到了完全败露的时候了。真相越来越大白于天下!明白真相的人们谁还会再相信中共口口声声宣称的所谓机密呢?如今中共所谓的国家机密已经彻底地成为它迫害中国人民的借口,这已被越来越多披露出来的事实真相所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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