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2010年9月29日上午8点半,青岛市黄岛区法院非法庭审了王占所律师。为了这次非法开庭,黄岛区政法委联合黄岛区公检法司等各个单位可谓是处心积虑,绞尽脑汁,想用所谓“合法”的外衣掩盖整个过程的非法性。可惜纸包不住火,反而处处都向世人表明这个非法庭审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王占所 |
王占所先生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山东省青岛市经济开发区恒信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占所为人正直,办案公正,从不收受贿赂。他因为修炼法轮功、做好人遭到中共迫害。
2010年3月4日晚,家住青岛市黄岛区的王占所一家遭绑架。目前,妻子宋吉玲因为被迫害致高血压,已回家中,被监视居住。王占所及儿子王侠被非法关押在黄岛区看守所(柳花泊看守所)。
2010年9月29日上午8点半,青岛市黄岛区法院非法庭审了王占所律师。
法院开庭前一天通知家属是上午九点半开庭,但是开庭当日却临时突然改为八点半开庭,并更换主审法官。王占所家属聘请两名北京律师为他出庭辩护,但黄岛区司法局却下发通知禁止外地律师辩护,而由黄岛区司法局指定两名当地律师出庭,此举严重违反法律,影响司法公正。
开庭当日,黄岛法院周围道路全部实行戒严,近百名武警、公安、国安、法警布置在法院周围,如此阵势在黄岛法院实为罕见。法院对外宣称今天法院内部有活动,禁止入内。本案黄岛法院对外宣称公开审理,但却禁止王占所的妻子与儿子入内旁听,只允许王的儿媳与儿媳的朋友两人入内。进审判庭时,法警对其二人搜身三遍,对发卡、鞋子都仔细检查。开庭时二人在旁听席上被固定座位,并被强行隔离相当远的距离,旁边并有数十名便衣监视。
庭上,黄岛检察院以王占所 “组织、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提起所谓的公诉,并出示大量伪造证据。为掩盖他们在处理该案件中的种种违法犯罪手段,他们不仅不允许北京的正义律师为王占所辩护,还专门挑选了傀儡律师充当王占所的辩护律师,以便于操控,被指定的傀儡律师在法庭一言不发。
在法庭上,王占所先生正气凛然,对公安、检察院的非法行径以及虚假供词从法律上以及事实上给予严厉驳斥,并始终坚称自己无罪,信仰真、善、忍无罪。
庭审结束后,法官休庭,未做判决。这个非法庭审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法院外围现场 |
法院外围现场 |
1、黄岛区法院号称本案是“公开审理”,按照法律规定,公开审理的案件必须于开庭三日以前向社会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黄岛法院不但没有对本案出具公告,反而把包括本案开庭时间在内的整整一周的开庭公告全部取消,以前每周的开庭公告在法院的网页上全都有公示,可是从9月20日到9月30日这段时间却没有做任何开庭公告,目的就是怕民众得知本案开庭的消息。
2、关于本案的开庭时间从未直接通知家属,家属从侧面得知开庭时间是9月29日上午9点半,后法院又突然更改开庭时间至当天的8点半,目的也是为阻挠家属及民众得知准确开庭时间,前去旁听。
3、 9月29日从7点半起,黄岛法院周围道路全部实行戒严,安排了上百名武警、公安、国安、法警布置在法院周围,北至黄岛区政府,西至黄岛海关大楼,对过往百姓进行封堵盘查,如临大敌。有人问起戒严原因,一律欺骗民众说法院内部有活动,根本不敢提开庭的事情。有民众要进入黄岛法院大楼办事,全部被禁止。
4、有要进入黄岛法院旁听其他案件的人,被法警告知全天只有这一个开庭,但不能进去旁听,由此可见本案并不是所谓的“公开审理”。黄岛区法院当天其他工作全部停止,完全为了对王占所律师的非法庭审而运作。
5、黄岛区法院禁止王占所的妻子,儿子,其他亲属及朋友入内旁听,只允许王占所的儿媳和儿媳的一个女性朋友出庭,两人被安检三遍,连内衣都被迫脱下检查。
6、法庭上二十多人的旁听席坐的满满的,全是穿便衣的公检法的人员。王占所的儿媳及其朋友在旁听席上被固定座位,并被强行隔离相当远的距离,旁边还有数名便衣监视。这就是黄岛区法院进行的“公开审理”。
7、之前当家属向法院询问本案时,法院欺骗家属说主审法官是李明;家属要找刑庭庭长陈大平(女)询问时,法院谎称陈大平出差在外,不在当地。开庭当天主审法官却变成了陈大平,李明担任审判员。
8、公诉人吴迪是黄岛区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当该案在检察院阶段时,他就和公诉处处长滕召萌配合黄岛政法委和610采用胁迫的手段,威胁王占所律师如果不在他们伪造的供词上签名,就非法劳教王占所的儿子王侠。开庭当天,他卖命充当中共的打手,不仅大肆编造所谓证据,伪造证人证词,还对法轮功进行攻击与污蔑。最后连公检法司收到的各种对他们讲述法轮功真相的电话,信件,短信都被他说成是王占所指使的,就连被他们内部指定的律师都看不下去了,指出当事人一直被关押,没有人身自由,怎么可能是他的责任?
9、整个非法庭审过程中公诉方(控方)没有当庭出示证据,也没有任何证人出庭,根本无法证明证据及证词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10、在法庭上王占所律师进行了自我辩护,对公检法司等单位的非法行径以及虚假供词从法律上及事实上给予严厉驳斥,并始终坚称自己无罪,信仰真、善、忍无罪,要求当庭无罪释放。
11、非法开庭前,为骗取王占所律师同意出庭,公检法的人员假意答应非法庭审后让他与儿媳有几分钟的见面谈话时间(因此他们才同意让王占所的儿媳入内旁听),结果非法开庭结束后就强行将王占所的儿媳架出法庭,根本不让他们会面。
12、整个非法庭审从头到尾中共都安排专人录像,非法庭审结束后特意移除法院门口的警戒线,拍摄众人从法庭簇拥而出的镜头,伪造出“公开审理”的场景。
13、他们就连陪同王占所的儿媳一同旁听的女孩也不放过,在安检时偷偷复制了她的身份证信息,非法开庭结束后立即安排公安到她的家庭住址的邻居处进行调查,看她与法轮功是否有任何关系,这完全是侵犯公民隐私权的犯罪行为。
整个非法庭审大约持续了一个小时,最后法官休庭,当时没有非法宣判。
相关责任人(区号:0532):
主审法官陈大平(女,刑庭庭长):86988370
审判员李明:86988674
公诉人吴迪(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83012339
黄岛区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滕召萌:83012355
黄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83012302/83012319/83012398
黄岛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大海,副检察长--杨翠华,肖政,王卫青
黄岛区法院刑庭书记员刘艳丽:86988054
黄岛区法院立案庭:86988363
黄岛区法院办公室:86988355/86988398
黄岛区法院政工科:86988350
黄岛区法院研究室:86988351
黄岛区法院审监厅:86988353
黄岛区法院民事厅:86988359
黄岛区法院行政厅:86988377
黄岛区法院天平热线:86988029
黄岛区法院值班室:86988367
黄岛区法院书记:86989897
黄岛区法院副院长室:86988369
黄岛区法院院长:江敦斌,副院长:凌嵩、钟大林、薛少煜,法院副书记:邵文斌、孙延峰
黄岛610办公室:韩同顺、柳卫华、宋云喜:66581160
黄岛政法委办公室:86988751
黄岛政法委综合治理处:86988759
黄岛政法委基层处:86988760
黄岛政法委执法督察处:86988753
黄岛政法委法制宣传处:86989031
黄岛政法委法律援助中心:86988931
黄岛政法委书记:张建刚,黄岛政法委610主任:邓焕礼
黄岛区看守所:66581260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