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湖南省岳阳市长岭炼油厂的一些法轮功学员,她们多是六、七十岁的老人,通过修炼获得身心健康。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发动了对法轮功的疯狂打压和诽谤后,她们希望通过自己修炼法轮功的亲身体会向世人证实法轮大法好,过程中却遭到本单位和中共公检法司各个部门的迫害。她们无辜被抓、被关押,被非法判刑,被勒索钱财。以下是长岭炼油厂部份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案例。
1、修炼法轮功祛病见奇效,迫害中,葛玉波遭绑架、非法判刑和勒索
法轮功学员葛玉波女士,六十七岁,汉族,山东省海阳县人,是湖南省岳阳市长岭炼油厂家属工厂的退休职工。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前,她曾患有风湿病、胃病、妇科病、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炼功不到两个月,所有的病都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了,由识不了几个字的文盲,慢慢能通读《转法轮》一书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她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于九九年九月去北京希望证实法轮大法好。那天天安门广场戒严,去北京的法轮功学员大量被抓,她俩在天安门后门转了一圈就回来了。回来后,葛玉波的丈夫因害怕受株连而失去工作,就将她俩去北京的事报告给有关人员,十月她俩被岳阳市公安局长岭分局绑架,拘留七天,罚款五千元。接着又被厂里“六一零”(专司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遍及各级政府)绑架到洗脑班迫害二个多月。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三日,葛玉波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岳阳市楼区公安分局绑架,在湖滨拘留所非法关押十天。
二零零五年十月五日,葛玉波在自己居住的长岭岳阳生活小区内,被岳阳公安局云溪分局数名公安便衣绑架,在岳阳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两个多月,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回家,被非法判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限从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九日起计算)。三个儿子为了减轻母亲的冤刑,到处找人,请客送礼,花了十七万元钱。(如:找了岳阳市一个姓杜的记者担保,他一次就要了三万元钱;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的直接办案人汪姓女警一次就要了五万,那些冤枉钱到底给了谁,她的儿子不敢说)。由于关押、判刑、冤枉花钱使她受到严重惊吓,二零零七年初,诱发了高血压、脑血栓,中风抢救后半边瘫痪在床三年多,现在拄双棍也走不了几步。判刑后,每月只给生活费三百元,她的退休工资是一千三百八十元,二零零七年住院期间增到每月六百元,并退还了一千元罚款,还有四千元未退。二零一零年才恢复到正常工资。
直接参与迫害人:
长岭炼油厂:宋新华、李晋
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李姓教导员、汪姓女警
岳阳市云溪区检察院:李国炎
岳阳市云溪法院:艾建军、杜光红、瞿四平、刘芳
2、七旬老人文妙英被非法判刑
法轮功学员文妙英女士,七十岁,汉族,长岭炼油厂退休职工,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这之前,她身患风湿性关节炎、心脏病、腰、脚、颈椎骨质增生、全身浮肿等疾病。炼功后慢慢全好了。为了替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她于九九年九月八日去北京,到北京后,由于戒严,转了一圈就回来了。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长岭炼油厂“六一零”伙同长岭公安分局数名警察绑架、抄家。被关押了三天,罚款五千元,勒索伙食费六百元。回家后又被长岭炼油厂“六一零”绑架到洗脑班关押了七十多天。
二零零五年九月底一天早上八点多钟,她突然被长岭炼油厂“六一零”与岳阳公安局云溪公安分局的七、八个人绑架、抄家。李姓教导员做记录,一位四十多岁的汪姓女干警问话,汪态度恶劣,当文妙英不回答她的问题时,她上前对着文妙英的右肩一爪抓去,当时就留了五个爪印。后来把文妙英送到看守所,看守所拒收,晚上十二点多钟回家。家人四处活动,请客送礼花二万多元,代写了保证,遭中共非法判刑四年半,监外执行。
直接参与迫害人:
长岭炼油厂:宋新华、李晋
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李姓教导员、汪姓女警
3、修炼法轮功获身心健康,迫害中陈延洁历经身心摧残
法轮功学员陈延洁女士,六十三岁,汉族,长岭炼油厂退休职工,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她曾身患美尼尔氏综合症、萎缩性胄炎(后期转化胃癌)、鼻窦炎、青光眼等多钟疾病。打针吃药,到处求医没有效果,病痛的折磨,时常让她感到生不如死。炼功后,不知不觉所有病症全消失了,获得了身心健康,十多年了没有吃过一分钱的药。她说:“按真善忍做好人,不要钱病就好了,这功法太神奇了。”
所以法轮功遭到中共诬蔑与诽谤打压的时候,她于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和五名同修结伴到北京去,希望能替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在车上补票时被绑架,关押在河北邯郸看守所。过年前被长岭炼油厂“六一零”林某接回,被长岭公安分关押在云溪拘留所十五天。后又被关押在长岭炼油厂三招待所洗脑班九十多天,被非法罚款四千元(白条)。
二零零五年九月八日,陈延洁被长岭炼油厂“六一零”和岳阳公安局云溪公安分局的七、八个人绑架、抄家,抢走她的私人财物及大法书籍。两天前,她摔伤左腿筋骨,行走艰难,又被非法刑讯逼供一天一晚,姓汪的女警察十分凶恶,九日晚上送长岭看守所非法关押九个月。关押期间非法提审,他们连哄带骗、软硬兼施。说什么:只要老实交待,写保证不炼了,检举揭发,就从宽处理,放你回家,否则就判刑,到时候连退休金都没了。她没配合,他们就拍桌子,让她站十几个小时,使她腿痛得不能入睡。警察又假意关心她,向她丈夫要了五百元钱去医院看病,结果医生拍片诊断为粉碎性骨折,事后知道那五百元是到云溪医院的车费。当时,陈延洁是被铐着手铐押送去医院的,还得替警察出车费。
二零零六年三月,云溪法院非法判陈延洁两年半刑,在湖南女子监狱遭受了非人的迫害。八月份将她劫持到洗脑班迫害。湖南女子监狱是人间地狱,洗脑班是牢中牢,门窗紧闭,除参与迫害的警察、夹控(经济犯)外,不准任何人出入,戒备森严。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此后,长期承受着肉体和精神的折磨。开始是伪善,包夹陈延洁的犯人贺銀和等假惺惺的问寒问暖,接着就是背监规,她不背就罚站,不准睡觉,只在快天亮前小睡一会儿,然后又拖起来罚站,强制整天看污蔑大法、污蔑师父的录像,强制洗脑、强制转化。
陈延洁的腿粉碎骨折还没好利索,日复一日地罚站,她的脚肿得象面包,腿也肿得很大,她站不住坐在地上,包夹把她拖起来站着,贺銀和说:“还有的肿到腰上了呢。”就这样站着、看着、听着,脑子有些糊糊涂涂。有一天,她乘包夹去卫生间,把墙上、门上谩骂大法、谩骂师父的纸撕掉了。她们发现后邪恶地说:“你撕一张,我写一百张”。陈延洁后来又遭受劳役迫害。
直接参与迫害人:
长岭炼油厂:宋新华、李晋
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李教导员、汪女士
岳阳市云溪区检察院:李国炎
岳阳市云溪法院:艾建军、杜光红、瞿四平、刘芳
湖南女子监狱:犯人贺銀和等
4、夏辉兰遭非法判刑
法轮功学员夏辉兰,女,四十岁,汉族,武汉市人,长岭炼油厂职工。二零零五年九月九日,被长岭炼油厂“六一零”同岳阳公安局云溪公安分局的七、八个人绑架、抄家。关押在长岭看守所,同年十月二十一日被非法逮捕,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九日被非法判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直接参与迫害人:
长岭炼油厂:宋新华、李晋
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李姓教导员、汪姓女警
岳阳市云溪区检察院:李国炎
岳阳市云溪法院:艾建军、杜光红、瞿四平、刘芳
5、曾梅秀遭非法关押、威胁恐吓
法轮功学员曾梅秀女士,六十岁,汉族,长岭炼油厂退休职工,于二零零五年九月九日,被长岭炼油厂“六一零”和岳阳公安局云溪公安分局的七、八个人绑架、抄家。在长岭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七天,家人四处活动,请客送礼花几万元钱,代写了保证,才回家。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她被当地综治办的李晋带到了他的办公室,李晋威胁她:不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就把她送到省城去办洗脑班,当时她流着眼泪写了所谓的保证书。
直接参与迫害人:
长岭炼油厂:宋新华、李晋
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李姓教导员、汪姓女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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