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牵动中共各层恶徒的谋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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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我们通过对高蓉蓉被迫害致残致死案的剖析,来探讨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集体犯罪的罪恶及其凶手。

一、案情简介

辽宁省沈阳市鲁迅美术学院财务处职工高蓉蓉,于2003年7月被劫持至龙山劳动教养院。2004年5月7日下午3点,高蓉蓉被该教养院二大队副大队长唐玉宝、队长姜兆华在值班室连续电击7小时。致使其面部严重毁容,满脸水泡,烧焦的皮肤与头发脓血粘在一起,面部肿胀后眼睛只剩一条缝,嘴肿得变形,连朝夕相处的普犯都认不出她了。


高蓉蓉遭电击前 高蓉蓉遭电击毁容

当晚,高蓉蓉从二楼狱警办公室窗户跳下。医院诊断为骨盆两处断裂,左腿严重骨折,右脚跟骨裂。龙山教养院连夜将她送到沈阳陆军总医院,之后又转到沈阳市公安医院。5月18日,在家属强烈要求下,高蓉蓉才被送到中国医科大学(简称“医大”)第一附属医院五楼骨二科0533号房间。当时因高蓉蓉身体太虚弱,医生无法进行手术。

经历三个多月的痛苦煎熬,从2004年8月9日起,高蓉蓉开始尿血、不能进食进水,瘦成一副浑身带伤的骨架,人已完全脱相。医生一再下病危通知,但沈阳市司法局拒不放人,声称有危险就让“医大”抢救,死了也不让回家。

高蓉蓉在医大一院0533号房间期间,一直受到严密的非法监控,每岗四人把守。2004年10月5日,多名法轮功学员成功地解救出已被严重毁容的高蓉蓉,使中共恶党感到极大的恐惧和震慑。

二、罗干为何插手此案

高蓉蓉是5月18日被劫持到“医大”第一附属医院的。她被电击毁容的消息在5月21的法轮大法明慧网上就被报道了出来,报道之快令中共震惊。

而到了7月7日,高蓉蓉还躺在病床上的时候,她被毁容十天后的照片就又被传到了海外的明慧网上。并随之引来整个国际社会的震惊。过去国际社会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时,中共总是用“春风化雨”般的所谓“转化”来狡辩、搪塞,可是面对高蓉蓉毁容后的照片,中共再也找不到掩盖迫害的借口了。

更令中共惊恐的是,法轮功弟子竟然能在被严密监视着的警察的鼻子底下把她解救出去,这在中共的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大法弟子的不畏生死和舍生相助令中共惊惶失措。这法轮功的力量真强大!

高蓉蓉被营救出去后,自身情况稍有好转,她就把自己被迫害的情况报道到了海外。特别是自己在被毁容后,沈阳市司法局的敷衍、检察院的震惊、“专案组”的蛮横、特别是沈阳市政法委与“610”对她毁容现状的离奇关注与住院期间警察对她的另类骚扰迫害,都原原本本地报道了出来。

这太令中共惊恐了。高蓉蓉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信仰,哪怕是在病床上躺着期间,在她的相片照好之后,有修炼法轮功的同伴担心曝光出去会给她的安全造成进一步的威胁,她都平静地说:“应该揭露邪恶,这么多年迫害,同修遭受的酷刑摧残许多比我这要严重得多,却很难曝光出来。曼哈顿的同修正在讲真相,还是拿出去吧。”她还希望能通过手机得到海外自由媒体采访的机会,能使世人了解更多的真相。

这就是高蓉蓉的思想境界。我们录一段她被营救出去后亲自写的发表于明慧网的申诉书吧,看看迫害的凶残令中共在世人面前无法抵赖的现实。

“…… 唐玉宝电我至晚上9点多。漫长的6、7个小时电棍酷刑,我是在极度的痛苦和恐怖中度过的。唐玉宝一直拿两根电棍同时电击我的脸、耳朵、脖子,在同一部位电击时间很长,还重复电击,我在电流击打中浑身抽动,手铐和暖气管子不停的撞击震荡,手腕被卡出的伤痕至今还有,之后两个多月手臂发麻。眼窝被电后,我的眼睛一直干涩,眉毛轻轻一碰就掉,耳朵和嘴不知蜕了多少层皮。……警察曾小平进来,拿一面小镜子对着我,让我看被电击毁容的脸,他还说这是我自己造成的。我的整个脸、耳朵、脖子、后背、脚腕等多处被高压电棍反复电击,皮肉被烧灼得隆起、起泡、焦糊。脸肿大得高出一拳,严重变形。眼睛仅剩一条缝,有黄豆大的黄水不断从我脸上渗出。头发粘在脸和耳朵上,脖子上的泡有拇指大。特别是电棍重新落在伤处,那种痛苦的滋味真是生不如死。……漫长的6、7个小时电棍酷刑,我是在极度的痛苦和恐怖中度过的。……”

这样的揭露令中共情何以堪?高蓉蓉自身的情况说服力太强了,一个原本面目姣好的女子,却在劳教所被毁了容,还有比她的亲自揭露更强的揭露吗?

中共最担心的还不只是这些,它们怕她出了国,那样在国际社会造成的影响就太深远了。这能是个一般的问题吗?最令中共最高当局放不下的是,她竟然能在警察的眼皮底下被营救出去,这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什么?所以罗干的插手就成了必然。

罗干的插手是中共司法系统内的人说的:“罗干有指示,这事国际影响太大,让我们‘处理好’。”

罗干一插手,案件的级别立马就提上去了。再次绑架高蓉蓉被定为“公安部26号大案”。辽宁省司法厅厅长于凤升受命于罗干,在沈阳张士教养院小白楼洗脑班成立再次绑架高蓉蓉的“专案组”。辽宁省政法委、610、检察院、司法、公安等部门利用一切手段,监听、侦查、跟踪当地法轮功学员。“专案组”在张士劳动教养院洗脑班(对外称“沈阳市法制教育学校”)的“张士小楼”专设办公室、审讯室,把他们怀疑与高蓉蓉有关的法轮功学员绑架到这里非法关押审讯,并把认为有重大嫌疑的人上网通报、跟踪、蹲坑,非法抓捕。多人被绑架到“张士小楼”进行酷刑逼供。

有一个细节可以看出中共绑架高蓉蓉时的卑鄙达到了哪一步。沈阳市司法局让交通广播电台连续播放“一位弱女子被人劫持,市司法局热心帮助家属寻找弱女子的下落”,并谎称“高蓉蓉的家属有重谢”。沈阳周边各市、地区的公安局和铁路、民航、油田的公安部门、市区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先后接到抓捕高蓉蓉的指令,并收到一份落款为沈阳市司法局的“协查通报”。“协查通报”上说,高蓉蓉“体态偏瘦,体重80斤左右,左侧面部有明显疤痕,不能独立行走”。

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高蓉蓉被营救出去后,经过大法弟子的细心照顾,她的身体在逐渐康复,比以前胖了,还能扶着墙走路了。

2005年3月6日凌晨3时许,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恶警伙同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国保大队恶警再次将高蓉蓉绑架。并将她非法关押到了马三家劳教所。邪恶的图谋又一次得逞!

三、杀害高蓉蓉的层层凶手

高蓉蓉曾在她的自述文章中写道:“沈阳市司法局没有进行正确作为,不安排验伤,只推说一直在调查此事。五个月来没有向我这个当事人做过任何核实性调查,而背地里沈阳市司法局和龙山教养院通过‘医大’党委向给我治疗的医务人员施压,其实是以治疗为名目延续对我的迫害,即使死了也不放人。”

高蓉蓉的父母在得知女儿被迫害的情况后一直在向沈阳市司法局和检察院申诉,并要求:验伤;追究直接犯罪者唐玉宝的责任;解除对高蓉蓉的非法劳教,赔偿她被伤害而造成的损失。

尽管检察院也请法医做了鉴定并拍了照,还做了笔录,但是直到最后,高家都没有得到丝毫的法律方面的回应。

按照常理,人被迫害成这个样子,应该逮捕凶手才是啊。可是中共不但不逮捕凶手,还安排了两个曾经迫害过高蓉蓉的警察去监视她。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中共敢按法律的程序办吗?要是那样的话,对法轮功的迫害也就等于彻底的瓦解了。中共早有指令在先:打死白打死,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恶警执行的是中共的迫害政策啊,怎么处理?根本上违法的就是这个邪恶的中共,是它在指使着邪恶的党徒为自己卖命。

看看中共各级恶徒在绑架高蓉蓉得逞后的表现吧:从张士劳教所洗脑班的史凤友、马三家劳教所的苏境、副院长赵来喜,到省司法厅、省劳教局等部门的人都对高蓉蓉家人统一口径:“你们放心,法律会严惩凶手。你们不用再找了,回家等着吧,是上面没结案。这次没高蓉蓉什么事,主要是背她走的人的事,等案子一结就让她回家,还得商量给她治腿的事。是让她回家治还是我们给治,再商量。”自始至终,没有任何部门、任何人告诉家人高蓉蓉身体已十分衰竭。

2005年6月16日,高蓉蓉在“医大”一院急诊室去世,年仅37岁。

那么,高蓉蓉的死亡是谁造成的?我们稍微分析一下就能得出答案。

罗干为什么要抓捕高蓉蓉?高蓉蓉案造成的国际影响令中共异常的惊恐,更令它在迫害法轮功的问题上百口莫辩。她这个证人的作用太大了。那么,中共还能允许高蓉蓉活着出去吗?她活着就是中共最大的恐惧。当然,中共不能在抓捕她时把她打死,那样造成的影响更加恶劣。那要是永远关下去呢?她的案件轰动那么大,关下去以什么理由?对公众没法交待啊。

所以在中共的眼里,它早已做好了打算,抓她就是为了要她的命,这是在罗干插手此事之前就已经内定的目的。既然已经造成了国际影响,那就不能让这个国际影响再扩散;更不能让法轮功的势力超过自己,你把人营救出去,我这脸上哪有一点光彩?罗干将此案提升还有这样一个泄愤的目的。

这一点马三家劳教所领会的异常透彻。表面上对高家敷衍,满口的关心,背地里却阴险地对待高蓉蓉。不然的话,高蓉蓉不可能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才被送到“医大”医院。

马三家劳教所在把握终结高蓉蓉生命的时间上有着异常的精准。为什么这么说呢?高蓉蓉被再次绑架后刚刚三个月就被送到了医院,又过了十天,她在医院去世。前后也就一百零三天。这个时间说明什么?如果高蓉蓉被害死的太快了,自然引起外界的声讨和质疑。太慢了呢?国际压力也在逐渐增大,越往后越不好办。就这个时间害死她可能最适合。这虽说也避免不了外界的声讨,但是在中共恶徒看来,事情总要发生的,也是总要过去的,因此就这样执行了。

也就是说,马三家劳教所在促使高蓉蓉死亡的事情上走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我们虽说是猜测,是推理,但是这符合中共的邪恶本性,和事情发生的具体情况又相符。我们看看下面对高蓉蓉在医院临终前的描述,会发现和我们的判断相一致。

高蓉蓉的亲属中有一人懂医,当时就看出给高蓉蓉的营养药不够量、不对症,并诊断高蓉蓉是长期不得进食造成身体衰竭。医大急诊室对高蓉蓉抢救的医生也说: “(高蓉蓉)来时(6月6日)就是危重。”据医生反映,通过医疗仪器显示,高蓉蓉的头内有异样;医生并怀疑她的脑部异样是因为曾被注射过破坏性药物所致。家人要求索取高蓉蓉从马三家到医大的相关病历及诊断资料,均被无理拒绝。

据目击者说,高蓉蓉在“医大”期间,很多不明来历的人把医大所有的门都把守得严严的,还有穿保安服和便装的人每天在医大急诊室高声问:“什么时候死?”与此同时,高蓉蓉家大门口也有人蹲坑把守,并向周围的邻居说:“高蓉蓉绝食,快死了。”据知情人讲:高蓉蓉被马三家恶警送到沈阳医大急诊室时,当时神智清醒,瘦的只剩皮包骨,能够坐起。有七、八个便衣轮流看守,不许讲话。看守不给饭吃。但便衣看守在记录时都记上吃了这个、那个。其实什么也不给吃!便衣说不给饭吃就因为她炼法轮功而没吃,称记上是“领导让这么干的,回去好交差。”

从“什么时候死”,到“高蓉蓉绝食,快死了”,再到本来不给饭吃,却写上吃了这个、那个,而且明目张胆地说“领导让这么干的”,这不很明显吗?既要让高蓉蓉死,又要把舆论造出去,还要在她病危时什么也不给她吃。显然,不同的恶人在执行这一任务时接到了不同的指令,但目的就一个,就是让她死,而且死时及死后要造成是她自己找死的舆论,也一定要把她的死因全部推给她自己。

那么幕后的凶手是谁?级别最高、隐藏最深的凶手非罗干莫属。而直接导致高蓉蓉死亡并安排这一出戏的可不只是马三家劳教所,那个具有指挥责任、全盘操纵这一切的凶手只能是辽宁省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厅厅长于凤升。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高蓉蓉被大法弟子们营救出去后,在罗干的指示下成立了一个针对高蓉蓉的“专案组”。组织这个“专案组”的负责人就是于凤升。“专案组”的使命可不只是抓捕完高蓉蓉后就完事了。通过我们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共在抓捕之初就已经定下了最为恶毒的结果。所以高蓉蓉被绑架后,统一口径的正是这个司法部门,包括省劳教局,各个劳教所。再者说了,高蓉蓉的事就是出在司法厅所管辖的范围之内,他这个厅长不卖力去做谁做?而当初抓捕高蓉蓉时让交通电台播送假消息的也就是这个司法厅。所以说统筹安排高蓉蓉死亡的最大的可能就是这个于凤升。

当然,沈阳市与辽宁省“610”也肯定有推卸不掉的责任。从对高蓉蓉的再次抓捕也可以看出,沈阳公安国保也加入了其中,显然,于凤升在行使“专案组”的权力时是得到省市“610”的配合的。

因为“610”的名声太败坏,它在屡次地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中经常不怎么抛头露面。可是它毕竟是这么一个邪恶的组织,迫害法轮功的事不可能与它没有牵连,特别是高蓉蓉这样的案件,连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都震动了,它敢不积极配合?只是比以前更讲策略而已。我们通过高蓉蓉被害死一年后辽宁省检察院两个官员的话语,从中就可以看出辽宁省与沈阳市的“610”以及辽宁省省委在致死高蓉蓉一案中所扮演的大致角色。

辽宁省检察院监所检查处副处长林沂曾说: “高蓉蓉因炼法轮功(她被电击毁容)属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案子,由辽宁省610办公室牵头办案。610它的组织挺庞大,什么都能管,610这个部门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直接归政法委领导。这个案子当初就是610抓的,省检察院那个时候的工作也要受610指挥,现在这个610仍然负责处理法轮功这类案件、它还是这个职责。”

辽宁省检察院监所检查处原处长秦春植更是直截了当地说:“高蓉蓉的事不是我一个人能左右得了,而且(辽宁)省610办公室、(辽宁)省委政法委书记亲自过问,而且直接交给沈阳市610办公室查办。”

我们换一个角度也可以看出,于凤升是司法厅厅长,而这个案件被公安部定为大案,公安与司法虽同属中共的政法委管辖,可是它们之间的职能还是有区别的,公安部定的大案应该由省公安厅负责侦破,怎么交给了他这个司法厅长?这就是辽宁省委、辽宁省政法委、辽宁省“610”研讨的结果。这样看来,他这个“专案组”负责的对象就不只是罗干了,他要对省委、政法委与“610”负责。

所有涉及到的组织、部门与个人都是操纵杀害高蓉蓉的凶手。高蓉蓉的死与这些部门的联合运作密切相关。当然,恶徒们下杀人的指令会明确下吗?特别是越往上,越不明确下杀人的指令,他只有个态度就可以了,顶多告诉下级一个“不能留着”就足够了。那些具体操刀者还不明白,那你还跟着中共混什么呀?这些不能直说,做到了就是和中共情投意合了;符合了上级的旨意,特别是不能明说的旨意,你就是它的心腹,也才能够得到升迁和重用。

所以说,杀害高蓉蓉的凶手涉及到了中共层层的组织系统。许多人都负有推卸不掉的责任,而不只是罗干、于凤升、苏境和先前致残过她的唐玉宝、姜兆华等人。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是调动了中共恶党各个阶层的。中共党徒行了恶,中共恶党的各个阶层、特别是最上层却能为其不惜一切地撑腰,这从一个侧面反衬出恶党的歹毒!

但是,高蓉蓉的坚定不屈,以及大法弟子的舍身相救所展现的力量,不但震惊了恶人,更令世人感到震撼。法轮大法铸就的大法弟子正在用自己巨大的承受召唤着世界的良知!

我们用高蓉蓉留给我们这个世界的最后声音作这篇文章的结尾——“我希望江泽民一手掀起的这场对法轮功的镇压,能够得到全世界善良人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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