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昆明五华区月牙塘派出所干警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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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月牙塘派出所所长及各位干警:

你们好!

听闻派出所警察冯波、杨勇刚于6月24日绑架了在月牙坛公园粘贴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严贵生。作为“人民”的警察,你们是否应该审视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不是遵循了宪法和法律的要求,是不是做到了你们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向人民的“承诺”。

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至今已十一个年头了,法轮功不但没有被迫害倒,反而弘传世界114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的香港、澳门、台湾都有修炼法轮功的群体,你们当中或许有到过中国大陆以外观光旅游的人,不会不知道法轮功在海外的情况吧?法轮功学员在遭到无端诬蔑和诽谤,在没有任何言论自由渠道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收入制作成资料,向世人讲清事实真相,揭露媒体的谎言。十一年了,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有上百万人被抓、被关、被送进洗脑班和精神病院迫害,几十万人被劳教、数万人被判刑、3400多人被酷刑折磨致死、甚至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牟取暴利。尽管迫害如此惨烈,法轮功学员仍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仍然在被迫害中十几年如一日的向世人讲述真相,为什么呢?为了让人们从欺世谎言中明白过来,认清这一场迫害法轮功的荒唐和邪恶,为了让人们在上天惩治迫害正信的邪恶时不要一同遭殃。说白了,就是救人!

从99年“7•20”至今,没有一份法律文件把法轮功定为x教的,只是江泽民99年11月25日对法国《费加罗时报》记者讲了诬蔑法轮功是x教的话之后11月27日《人民日报》评论员就应声发表的文章。就是公安部2005年4月9日颁布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号,这是到目前为止关于邪教认定最新的一个正式文件),其邪教列名中也没有法轮功。江泽民的讲话或《人民日报》的文章是法律吗?所以当严贵生的亲人问及冯波:你们凭那条法律条款抓人,拿出来看看时,冯波自己也承认拿不出来。那么你们是不是得深思一下这个问题,这么多年来,你们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依据的是什么?你们都接到了“上面”的书面文件或通知了吗?

历史的教训不容忘记,中共在历次运动中残害了8000万中国同胞,而每次运动之后,都会抛出一批运动中的积极参与者作为替罪羊以解民怨。文革后,北京公检法系统八百多名警察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对法轮功的迫害,“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不敢留下证据,这意味着什么,你们想过吗?“上面”也怕秋后算帐不敢留下证据,而你们怎么就这么盲从的为虎作伥呢!江泽民在位时,有人提出要给法轮功平反,江泽民为了让法轮功不在国际上起诉他,曾提到可以依照文革的做法,杀一批警察以平民愤,但遭到法轮功的拒绝。

严贵生及其他法轮功学员都是奉公守法的公民,他们修炼法轮功获得了身心健康,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提升自己的道德,说真话、办好事,凡事多为他人着想,这不是有助于社会道德和精神文明的改善和提升吗?好人多了不好吗?作为人民警察应当把维护宪法,严格执法,打击危害社会犯罪分子,保护一方百姓安危作为天职,可是你们却将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做好人,并告诉人们世界需要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严贵生当成严打对象非法绑架、抄家、关押,你们这种做法于法、于理、于传统道德观念都是相悖的。

善恶有报是天理,多行不义必自毙!人在世上所做的一切最终都得自己去承受。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中,从中央的黄菊到下面的610办、公安、国安、法官等已有上万人遭恶报而死。原云南司法厅教育处处长、省610主要负责人杨兴源、建水610头目彭中发、石屏610办龙金福、云南监狱管理局政治部主任、一监恶警高一民、云南第一劳教所杨丽胜等恶人都遭恶报而死。在国外,迫害法轮功的罪魁江泽民己被告上了许多国家的法庭,西班牙国家法庭已经起诉了江泽民、罗干等五名恶人,阿根廷联邦法官发出了对江泽民、罗干的逮捕令;在国内,江家帮己全面崩溃,江泽民及其帮凶在国内受审的时日已不远了;目前追查国际频频发出了追查迫害法轮功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通告,公、检、法、司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行一桩桩都记录在案。

对法轮功的迫害是有史以来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冤案之一。你们可以不相信因果报应,难道你们就不为你们的将来着想吗?如果你们还有一点人的良知和善念,那就不能再助纣为虐,继续迫害法轮功了。

想必你们已知道“三退保平安”的福音了吧!2002年在贵州平塘县惊现的“中国共产党亡”的藏字石,说明“天灭中共”也只是时日问题,至今已有7600万人退出中共党、团、队,登上了逃离劫难的“方舟”。

最后,我们还要告诉你们,明白法轮功真相,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是神给生命的一线希望,这生命包括你、我、他。我们衷心希望你们立即释放法轮功学员严贵生,愿你们对法轮功的善念之举给你和你的家人带来美好的未来!

昆明大法弟子
201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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