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凤阳街派出所、海珠区看守所、和花都区劳教所对我一家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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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早在2000年6月18日,我和我先生到广州天河体育中心准备集体炼功。我先生当即被天河区公安局所抓,后转回凤阳街综治办,南珠居委的不法人员到家抄走大量法轮大法书籍。因此在同年7月中旬,我和先生一起被凤阳街派出所软禁在招待所十几天,当时我已怀孕8个多月。邪恶之徒将在招待所的1500元的费用向我先生单位索要且在工资中扣除。

在我女儿出生十多天后,南珠居委、海珠区、凤阳街综治办的不法人员不断到我家骚扰,做所谓的思想工作。为不被邪恶迫害,我们搬出番禺,后被凤阳街派出所追查到,又将我们抓到招待所。我抱着2个多月的女儿强力抵制后被放回,而我先生被软禁了4天,期间我先生绝食要求无条件解禁,后来警察向家人索要400元的费用之后放回。

放回后我们再次离开邪恶之徒的掌握,汇入正法洪流中。不幸在2001年5月底再次被邪恶之徒发现。凤阳街派出所的警察将我和8个月大的女儿、我先生绑架到派出所监押。我先生被恶警用手铐一直铐在座椅的扶手上,他在拒绝配合无理的审讯和拒绝恶警拍照时被恶警穿着皮鞋踢打。

后来我得知在我们被绑架当天的深夜,凤阳街派出所的警察未经任何法律程序在我住所抄走现金19000元、存折、手机、传呼机、电话、收录机、大法书籍一批,并未开有任何收条,至今全未归还。(邪恶之徒后来竟然还到看守所向我先生索要存折密码,但未得逞。)

在派出所非法监押两天后,我和8个月大的女儿被押到招待所软禁,先生被押到海珠看守所。我在招待所再次绝食要求无条件释放,邪恶之徒们麻木不仁得没有任何反应,反而为将我送去洗脑班,强行要我家公带走孙女,在我没有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强迫将我和8个月大的女儿分开,我被押到洗脑班软禁、洗脑。后我因心跳加速、血压升高、3次送院急救下才被放回。

我先生被非法关押在海珠区看守所至2001年10月后,被邪恶势力以莫须有的罪名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直接送往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广州市第一劳教所非法劳教3年。在那里,他除被强制洗脑外,还必须超负荷劳动。劳教所私订:“不转化必须从早上7点到晚上10点干活。”即减除休息时间劳动13小时。在今年春节后,我前往劳教所探望我先生时遭到劳教所拒绝。问及原因,理由是“政策”规定:不“转化”不给探。至今我已得不到他的任何消息。

善良的人们,清醒吧!从我们的身上你可以看到中国大陆邪恶势力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我们的师父教导我们真、善、忍的法理,我们遵照师父的教诲,从未违反任何国家法律、法规。我们却受到如此的迫害。在中国象我的家庭受到这样的迫害只是沧海一粟。善良的人们,请你们伸出援手并呼吁各国政府及世界人权组织关注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制止迫害。


转载自明慧网 200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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