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法轮功学员黄立忠,在盘锦监狱遭严重迫害一年多,2009年4月20日被五监区大队长王建军严重电刑,差点没死过去,2009年10月20日在七监区被迫害得奄奄一息,2009年10月25日左右被迫害致死,至今冤情未雪。七监区负责人张国林在黄立忠生命垂危时,不通知家属,不及时送医院抢救、治疗。
黄立忠 |
黄立忠,1961年7月19日出生,原籍在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台门镇,个体业主。修炼前患有严重心脏病,犯病时人就象一滩泥一样瘫在地上,他还有不少恶习,如抽烟、喝酒、赌博等,并且脾气暴躁,经常与妻子争吵,还经常打她,生气时还常常砸坏家中物品。黄立忠会制香技术,他和妻子在自家经营小型制香厂,生意很好,但由于赌博,卖香挣的钱几乎都输掉了,妻子也管不了他。一九九六年,黄立忠和妻子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他不但心脏病好了,那些恶习也都戒掉了,人也变得越来越和善、勤快,一家三口沐浴在法轮大法的恩泽之中。
黄立忠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遭受中共邪党严重迫害,无数次被骚扰、监视、电话监听,多次非法洗脑、一次行政拘留、三次刑事拘留,三次非法劳教,一次非法判刑。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曾多次遭受酷刑折磨,在三次教养期间,每次都是被折磨至生命垂危时才被释放。以下是黄立忠生前被迫害纪实报道。
进京上访遭绑架、游街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团动用全部国家机器迫害法轮功后,他与家乡其他同修毅然去北京上访(当时他家住在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台门镇),在北京的三十八个日日夜夜中,风餐露宿,一九九九年九月中旬被遣返回葫芦岛市,被非法行政拘留,被非法关押将近一个月。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连山区新台门镇派出所办洗脑班,他与其他法轮功学员等十人被非法拘押新台门镇政府大院车库,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上午,由于黄立忠等四人拒绝“转化”,被铐在汽车上游街示众,从新台门镇集市穿过,途经火屯、望宝村、简屯村直到平屯村,并将黄立忠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在葫芦岛看守所,其余三人行政拘留。黄立忠在葫芦岛看守所期间,曾被狱警严刑毒打。
被葫芦岛市教养院折磨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由于进京上访被非法教养三年,关押在葫芦岛市教养院。由于他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曾遭电棍电及其它酷刑和暴力殴打等折磨。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五日,葫芦岛市教养院成立专管大队在主楼西侧四楼“严管严教室”,黄立忠等没被“转化”的十八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此,他们每天被罚坐,从早六点到晚九点,双腿并拢,双手扶膝,身体正直,不让动,犯人看着,中午不让休息,不让去厕所。这样被罚坐了五十七天,腿都肿了,浑身酸痛,臀部疼痛难忍,室内闷热,大汗淋漓。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恶警刘国华把黄立忠等十五个大法弟子关在“严管班”,不给床铺,白天被罚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 “严管”,晚上给一个褥子睡在水泥地上,又潮又冷,当时正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有许多人冻得腰疼、腿抽筋、拉肚子等。过大年也是坐在水泥地上度过的。从早 6点一直坐到晚上九点,保持固定姿势,这样他们被体罚了一个月。恶警还经常威胁我们:过一段时间好好收拾你们!他们的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
在此期间他曾遭电棍电等其它酷刑和管教人员的各种虐待:如饭后强制长跑、四防员曹帅用烟头烫用脚踢他的手、被劳教人员高爱国等虐待。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八日,黄立忠开始以绝食绝水的方式反迫害。恶警刘国华又是威胁又是劝说让他吃饭,把他铐在床上。黄立忠不为所动,坚持绝食。几天以后,刘国华伙同女狱医高桂荣给他强行灌食玉米粥。玉米粥很稀,几乎都是水,每天灌两三次。高桂荣既嫌费事又怕脏,每次只灌很少的粥。有一次,只灌两针管粥,大约四十毫升,刘国华就不让灌了。他说:给他灌咸盐,等他渴的难受的时候他就喝水吃饭了!恶警用手铐将其四肢整天固定在铁床上,将一根鼻饲管从鼻孔插入胃中,整天整宿不拿下来,遭受如此折磨,使他无论黑天白日都无法入睡,十几天以后,黄立忠明显消瘦,脸色发黄,浑身无力,走路不稳。由两个人搀扶着他上厕所,差点摔倒。十七天后被迫害得奄奄一息时,恶警才将其释放。
又遭两次绑架
黄立忠自99年11月1日被非法教养后,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劳动教养院,不到一年的时间,他的妻子承受不住痛苦与压力,被迫与他离婚。从此他居无定所,流离失所四年左右。直到2004年6月,他才带着儿子住到他父母家。
当时从劳教所回到家中仅过了几天,他又受到连山区锦郊乡派出所的电话骚扰,他从此被迫流离失所,由于市“六一零”、连山区公安分局、锦郊乡派出所等部门到处找他,他居无定所,白天到小山坡上去看书,晚上睡在农民家的柴垛上,这种生活长达四个月左右。
二零零一年五月他在新台门镇刺梅花沟发真相资料时,被恶人构陷,遭到连山区新台门镇派出所绑架,又被送回教养院。二零零一年九月五日,黄立忠再次绝食绝水抵制迫害,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日被送往医院,十月二十五日再次闯出魔窟。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晚,黄立忠在连山大街买菜回来的路上被不法警察绑架,送到葫芦岛市看守所迫害,一个月后被送到葫芦岛市教养院迫害,他绝食反迫害,一个多月后正念闯出。
十年的血腥迫害
在这十年的血腥迫害中,黄立忠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被多次非法关押和暴力殴打、酷刑迫害,三次被非法劳教都九死一生,二零零零年他在葫芦岛市教养院期间,前妻承受不住打击与他离异,自从二零零一年二月他从葫芦岛市教养院出来后,直到二零零四年六月,他一直被迫在外流离失所,因为市 “六一零”、连山区公安分局等部门一直企图监视、跟踪、抓捕他,二零零二年年底他还遭到市“六一零”下发的全市通缉令,致使他无法在当地打工,没有生活来源也没有房子,无法养活他的儿子,他自己的生活也无法保障,逢年过节也不敢回父母家,因为他父母家的住处和电话常年被监控,常年看不到他的儿子。
从二零零一年开始,他的十二岁儿子由于母亲离去,父亲被迫在外流浪,由他的爷爷和奶奶照顾,别人家的孩子都在父母的呵护下成长、求学、工作,而他一无所有,可想而知对孩子的打击有多大,在他这个年纪,城里的孩子都是独生子,都受父母的宠爱,而他连过大年也看不到他爸的面,由于没有父母照顾,他中学没念完就被迫辍学了,小小年纪无所事事,就离家出走了,和社会一些游手好闲的孩子在一起,时常打架、斗殴,学坏了,有两次差点出现生命危险,幸亏他当时心里不停的念:“法轮大法好”,才避开险情。
他还时常牵挂他爸爸的安全,在二零零四年四月初,他正在奶奶家吃饺子,当他闻讯爸爸又遭非法绑架,立即吃不下去了。
他年迈体弱的父母这些年来一直为他提心吊胆,听见有人敲他家的铁门,他的母亲就会吓得直哆嗦。
直到二零零五年春,黄立忠才找到做防水的活谋生,二零零六年黄立忠再次结婚,二零零七年三月他儿子才和父亲、继母在一起生活,这种平静的生活还不到一年,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早六点多钟黄立忠在家中又遭到绑架。这个家又被拆散。
此时黄立忠的儿子刚刚找到一份工作,还有了女朋友,黄立忠本打算二零零八年给孩子筹办婚事,可是中共邪党为了所谓的保奥运安全,在全国范围内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黄立忠又未能幸免,并遭到冤判十年重刑。
黄立忠的朋友们得知此事,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帮助黄立忠的父亲把黄立忠儿子的婚事给办了。
被绑架抄家 被非法判刑十年
中共以所谓的“保奥运安全”为由,公安部发动了代号“F0801”号行动。在葫芦岛市“”副主任梁成栋的预谋下,国安蹲坑监控,连山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军、副大队长刘士军)、兴工派出所(所长王英)、锦郊乡派出所(所长李慎宏)联合一起绑架了黄立忠并非法抢劫家中财物:笔记本一台、打印机一台、VCD两台、录音机一台、光盘和A4打印纸若干、还有法轮功书籍、2000元钱等,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同一时间葫芦岛地区共有13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他在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期间,遭到连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2008年5月12日被连山区法院秘密非法判刑十年,此案由连山区法院女法官魏爱君受理(办电:0429-2163962),此案没有开庭,也没有通知家属,据说是魏爱君到葫芦岛市看守所去,给黄立忠宣读了一下法院判决书,家属至今也没有看到判决书。黄立忠本人表示上诉。中级法院法官高恩思(办电:0429-3166449、手机:13898995566),六月十二日上午,葫芦岛市中级恶党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六月十二日下午,黄立忠家属到葫芦岛市看守所探监,黄立忠被折磨得很瘦弱,头发又被剃光,家人都认不出是他了,说话时有气无力,家属只和他交谈了几分钟,就被葫芦岛市看守所所长陈某打断,让他回去了。第二天家属又去找陈某,陈某说没时间。6月14日家属再去,看守所又说法轮功学员不让见。6月17日下午,黄立忠被劫持到辽宁省入监监狱(地址在辽宁省锦州市)。
6月26日上午,黄立忠家属去探监,得知他现在被关押在一监区,但等了一个半小时也没让见,所谓理由:法轮功学员不让见。
遭电刑折磨 被迫害致死
黄立忠遗体的脖子底下皮肤颜色明显与其他部位皮肤不一样,右耳呈紫色,亲属当时详细观看时,右耳耳膜已破,他自己曾对家人说,他的耳朵有时听不见。 |
大约在二零零八年七月份,黄立忠被劫持到辽宁省盘锦监狱五监区五分监区,他妻子于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去见他,五中队管教马英告诉她说:黄立忠违纪,根据监狱法,五个月不允许他与亲属见面,五个月以后再来吧。黄立忠妻子要求拿出规定,马英说他拿不出,并说“这件事不是我一个人决定的”。黄立忠的妻子只好回去了。六月中旬,她又去五监区,找到五监区管教科,(科长:王成军管教科:陈超)她向管教科科长反映,马英不让家属与黄立忠见面一事,并要求看监狱法,他说,这是什么地方?监狱法能让你随便看吗?她又找到姓魏的副大队长,要求与黄立忠见面,又被拒绝,并说此事就是他决定的。她只好又回去了。
等到五个月之后,十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多钟黄立忠妻子来到盘锦监狱五监区时,找到马英,马英告诉她说,黄立忠已经被调到七监区五中队去了,她又到七监区,时间大约在十点左右,七监区大队长张国林先找她谈话,说你也学法轮功,不能让你见黄立忠,他妻子说,这与我见黄立忠没关系,我来见他,是尽亲人的责任,张国林说有关系,因为你学法轮功,不起好的作用,就不能让你见,她说我见他,一定会起好作用。张国林说黄立忠最顽固不化,我们没收了他的法轮功书籍,他为了要回书,十月十八日他开始绝食抗议,要求把书还给他,他就吃饭,这里是什么地方?是绝对禁止看法轮功书籍的,今天是他绝食第三天了,经检查,他身体不太好,今天上午把他送到病监去了,并说如果他自己不吃饭,导致死亡,我们可没有责任。在他妻子的劝说下,张国林允许他妻子下午与黄立忠见面。
下午两点多,黄立忠由一名犯人搀扶着来到接见室,他妻子都认不出他了,他面色憔悴,身体枯瘦如柴,牙齿变形,说话有气无力,身体颤抖,仅五个月的时间,好端端的一个人变成了这个样子!四十七岁的人看起来苍老的象六十多岁,她4月中旬见他时,他身体一切正常,并且精神很好,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见面后,他妻子就告诉他:“他们不让我见你,说你违纪。”他说:“说我违纪了?他们把我电的差点死过去,后来一点一点缓过来了。”她问:“什么时候啊?”他说:“四月二十日。”她问他:“谁电你了?”他说:“是王建军!”她又问:“还有谁打你吗?”他告诉妻子,他由于受到严重电刑,导致他耳边有时能听见,有时听不见。当时他虚弱的很,说话费劲,身体一直抖动不停。据那里的警察讲,已给他检查身体,他的心脏已出现不良症状,究竟到什么程度他们没说。
这次见面大约20分钟。家属这才知道,盘锦监狱这五个月一直禁止他与家属见面的真正原因,是为了掩盖王建军等恶警对黄立忠进行的残酷电刑迫害。仅仅过了5天,10月 25日晚上九点半,七监区大队长张国林(警号:2193104)给黄立忠儿子打来电话说,黄立忠已经死亡,让家属当天晚上或第二天早上来盘锦监狱处理善后事宜。
黄立忠22岁的儿子接到这一不幸消息时懵了,黄立忠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和有心脏病的父亲听到这一噩耗悲痛欲绝,亲朋好友听到这一消息也都哀痛得为他惋惜落泪:这么好的一个人,就这样活活被迫害死了。
家属讨公道
10月26日上午,黄立忠家属聘请律师一同前往,中午12点多到达盘锦,七监区大队长张国林和五监区病监医院院长张亚伟与家属见面后,二人陪同家属到殡仪馆去见尸体。家属看到尸体后,进行了拍照,然后家属要求见盘锦监狱领导,下午两点左右,盘锦监狱狱政处处长王海军(警号:2193272)和教育处处长杨友山来到,之后盘锦市城郊区检察院(此检察院在盘锦监狱总部大楼西侧,其职能为举报、监督盘锦监狱司法部门)法制科科长王守柱(音)也来了,家属询问死因,狱方口头说“猝死”。
黄立忠家属否认“猝死”,据黄立忠妻子陈述黄立忠在死亡前五天与她见面时的对话,家属认为黄立忠是被电刑残害致死,因为 4月20日黄立忠遭到王建军严重电刑后,导致其身体内脏严重受损与10月25日晚其死亡是有密切关系的,不然的话,一个身体健康的人,绝不会在五个月后身体就坏到那种程度。而且黄立忠病危时,监狱没有给家属下病危通知,家属要求监狱拿出10月20-25日病监给黄立忠的治疗病列。
10月27日上午,黄立忠家属同律师一同到达盘锦市城郊区检察院,家属把控告信递交给接待室的张处长,法制科科长王守柱(音)接待了家属一行,在交谈中家属对狱方口头说“猝死”提出异议,要求对黄立忠的死因做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北京地区法医机构进行尸检,做出法医“死亡鉴定”结论,费用由盘锦监狱负责。
当时盘锦市城郊区检察院法制科科长王守柱和检察长陈某一再袒护盘锦监狱,说经他们查明,属于“猝死”,就是说黄立忠属于正常死亡,不用做“尸检”,如果家属对黄立忠的“正常死亡”有疑义,三日内可以要求做“尸检”,但费用由家属负责,并且由他们指定法医鉴定单位。
家属要求狱方拿出书面材料,证明黄立忠是正常死亡,在盘锦市城郊区检察院的督促下,狱方只给家属拿了一个“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殡葬证”以及盘锦监狱和盘锦市第二人民医院给出的诊断书、病例,这些资料不能证明黄立忠属于“猝死”,而盘锦市城郊区检察院王守柱和检察长陈某坚持盘锦监狱给家属的以上材料就是“死亡鉴定”。双方无法再谈下去,家属提出的“尸检”申请被盘锦市城郊区检察院拒绝,家属只好返回葫芦岛。
28日,张国林就催促家属到盘锦监狱去,称答应“尸检”且费用由盘锦监狱负责,家属没去,因为家属认为,如果由盘锦市城郊区检察院找鉴定单位,不可能作出公正的鉴定结论。在这种情况下,家属为了给死者讨回公道,严惩凶手,准备继续逐级上告。
恶警张国林是直接责任人
在此期间,黄立忠妻子不断受到张国林的恐吓与威胁,有一天张国林在电话中对其说:“你给我的电话上了网,我的手机昨天24小时响个不停(指不断有人给他打真相电话),我已经给你报上去了,这事与我有什么关系。”
黄立忠被迫害致死确实与张国林有关系,因为黄立忠7月28日被关到七监区,他的死亡与张国林有直接关系,他的直接责任有以下几点:1、根据盘锦监狱给家属的所谓黄立忠病列,病监门诊心电图检查:心律128次/分,以“窦性心动过速、营养不良、绝食”诊断收入院。入院后心律马上就正常(98次/分),没有任何治疗。2、黄立忠在接受治疗期间(10月20至10月25日)住院期间(20-25日)体温:36.4-36.7,血压:100-120/60-75mmcg,脉搏:65-96次/分,均正常各项化验指标及复查情况: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肝功、肾功、离子正常或异常的也都转为正常。家属询问了内科医生,在这样情况下,是不会“猝死”的。
3、黄立忠在心律(128次/分)的情况下,盘锦监狱不但没有给他治疗,而且在黄立忠病危时不通知家属,知道他记忆丧失时才送到盘锦市第二人民医院,但盘锦市第二人民医院也没有给开“死亡证明”。
4、从10月20日到10月25日,黄立忠从病危到死亡,整个过程都是张国林负责处理的,他延误医治、见死不救、不通知家属,掩盖王建军、马英、孙永锦及其本人对黄立忠的各种折磨,直至残害致死,可以说如果10月20日黄立忠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或者张国林能及时通知家属,让家属接回治疗,黄立忠也许不会死亡。是张国林草菅人命,谋害黄立忠的第二个凶手。
5、他在10月27日和家属吃饭时亲口说,黄立忠的死,他有责任,后来他心虚害怕,想尽快处理黄立忠尸体,他恶人先告状,向省司法厅汇报,说某某律师给法轮功学员黄立忠打官司,黄立忠妻子阻挠处理此事。
张国林是七大队的大队长,他负责管理七大队中的所有在押人员,据知情人透露,他是盘锦监狱迫害法轮功的首恶,他多次迫害被非法关押在盘锦监狱的大法弟子,详情请见明慧网上的恶人榜,与此同时盘锦监狱还给律师施加压力,不许律师给法轮功做辩护。后来律师在压力下再也没有就此案为家属辩护,反而帮助盘锦监狱向家属施压。
家属在压力下被迫火化遗体
黄立忠七十多岁的父母体弱多病,再加上不懂法律,被他们吓住了,害怕盘锦监狱给尸体强制火化,又担心他儿子白白冤死,得不到任何赔偿,与此同时他父亲又写了控告信,去辽宁省人大,接待他的人说,你这是民告官。在上告无门的情况下,一晃半个月过去了,他的老父老母架不住张国林一次次的催促、威胁、骚扰,没有精力再拖下去了。
而此时黄立忠妻子自身安全已得不到保障,辽宁省司法厅已给葫芦岛市司法厅打电话,葫芦岛市司法厅又给葫芦岛市政法委打电话,葫芦岛市政法委下令抓捕她。
11月10日,黄立忠家属在狱政处处长王海军和七监区大队长张国林的蒙骗下,违心的答应盘锦监狱用五万元“私了”,在“黄立忠属于自然死亡证明”上签字,同意将尸体火化。盘锦监狱给家属报销7000元车费(含服装、骨灰盒等费用),还有11月10日去火葬场的费用1300元,又给5万元赔偿费,其中的5万元没有让家属签字。
即使这样,葫芦岛市政法委、“610”还是不放过黄立忠妻子,12月8日又企图去抓她。而黄立忠七十多岁的老父亲,带着体弱多病的身体,又一次去省里送控告信,但至今没得到回音。
附:盘锦监狱电话:
盘锦监狱:
七监区大队长张国林手机号:13390270703
五监区病监医院院长张亚伟手机号:13390273366
狱政处长王海军办公电话:0427-5637369,传真:5637351
盘锦市城郊区检察院:
法制科科长王守柱(音):0427-2681508(办公室)、13842762003(手机)
接待室张处长:0427-5632000(办公室)
盘锦监狱: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生街
邮编:124106
电话:0086-427-5637355
传真:0086-427-5637777
网址:http://www.yard.com.cn
电话区号:0427
总机为:5637552或5637554
监狱长:宋万忠,办公室电话:5632100
政委为黄忠庆
狱政处长王海军,办公电话:5637369,小号为:8303,传真:5637351
附其它信息:
辽宁省司法厅厅长:张家成
省监狱管理局局长:于爱荣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设计研究院院长:李森
辽宁省凌源监狱管理分局局长:许凤林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地址: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省人大对过,省司法厅院内)
沈阳市监狱管理局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3号(和沈阳市司法局一个楼,八一公园南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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