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今天看了同修写的一篇文章《从根本上救了人》的一节中说,一个同修的堂兄得了癌症,吃不進去饭,感觉就快要不行了。这时同修就抱着慈悲的一念来到了他堂兄家,告诉了奄奄一息的堂兄念“法轮大法好”。这时他堂兄就念出了“法轮大法好”,他们全家都念了“法轮大法好”。就这样他的堂兄奇迹出现了,从那一刻开始,他的堂兄总是由衷的不断的念着“法轮大法好”。别人用勺喂他水,也能喝了,不吐了,他也通了气了,晚上还大便了,第二天喝了六袋酸奶,第三天吃了鸡蛋羹,第五天吃喝排泄正常了。
这突然让我想到了我的叔叔。因前段时间得知我的叔叔得了食道癌,当时我也是想让他知道大法的神奇功效,就试探的问了问他,最后结果是他宁愿死也不相信,让我感觉有些遗憾。今天看到同修写的文章,对比之下突然使我茅塞顿开,同修是抱着无为无所求的慈悲一念而去的,而我在一开始就注入了一个“目地心”的一念,有求,隐藏住了自己的人心,这已经不符合大法里面的无所求而自得的无为状态和标准,就这不纯的一念使我要救叔叔的效果大打折扣。
而且我现在发现这颗人心隐藏的很圆滑。打个比喻,我要让别人知道我字写的好,就刻意的在黑板上把字写给别人看,让他们看到我的表现后认可我字写的好。那么在救人的时候同样也是这样,不用刻意的在心里加重我要救了你、我一定要救了这个人、救人是我的职责等等这方面的念头,就是很自然的去做,做好的时候目地自然就会达到,效果还会更好。反之在加重自己的目地的时候好象成了一种强为,不自信,对能否救了人还有疑惑,这本身就不稳,说白了就是有求之心,求就是执着心,修炼要去的就是执着心,从而达不到法所展现出来的强大威力,用人心间隔了神的一面。
有为就是有执着,有执着自然也就没有达到大法的无私标准。我们应该静下心来思考思考,我们在以后做三件事或在做任何事的时候是不是还在用这个目地心对待以后所要做的事情。因为能成功的是法,而有目地的是人心,人心成不了功,没有人心去做的时候大法的法力就会通过我们展现,那么法还有什么成功不了的呢。
现阶段的一点认识,不符合法的地方请指正。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