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西班牙国家法庭近日做出裁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迫害法轮功的首恶江泽民以及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中共官员,起诉证据包括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致死的学员家属的书面或口头证词,以及国际特赦组织、人权观察组织和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报告。
这是目前全球起诉江泽民的十八个诉江案中,第一个以“普遍管辖原则”而做出的裁定。届时,西班牙法官将可能签发“国际逮捕令”,要求国际刑警组织通报与西国签有引渡条约的国家,在被告出访该国时,要求协助将被告押至西班牙受审。台湾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林峰正律师称赞西班牙国家法院的正义勇气,认为将对国际社会起到一个带头和示范的作用。
台湾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林峰正律师 |
正义审判效应将是水到渠成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一手挑起针对法轮功修炼团体的迫害运动,在中国大陆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群众施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等灭绝政策,导致十年来众多法轮功学员遭酷刑、失踪、被活摘器官、被用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证据显示,与江泽民同案的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四名中共高官皆为江泽民的死党,对这场迫害的发生、推行和延续,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
据悉目前有超过三十位律师,在全球几十个国家控告江泽民及其他主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反人类罪”、“酷刑罪”及“群体灭绝罪”,提告了五十多个民刑事诉讼,同时包括提告一些中共使领馆的诉讼案,林峰正认为,全球诉江案突显中国没有人权、没有自由。之前的诉江案大部份因为“管辖权”、“豁免权”的问题而没有进入到实质审理程序。对于这次西班牙法院诉江案的裁定,林峰正说:“这只是开端。我相信世界上其他国家会慢慢跟进,如果重要的国家都起诉江泽民,国际社会则将更有动力去对中共加压改善中国人权状况,这是最大的意义。”
他说:“这是很清楚的事实,只要在这部份能够有点进展,后面跟进的人就会增加,到时就会水到渠成。”
签订引渡条约国有义务引渡被告
许多人权问题往往因为政治因素不了了之,但是西班牙外交部亚洲司媒体发言人玛丽亚•萨尔瑟得(María Salcedo)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表示,西班牙作为民主的三权分立国家,政府行政体系对司法体系的裁决不会做出任何干涉。林峰正表示:“这是很不容易的。”
历史上西班牙国家法庭曾于九十年代末依照“普遍管辖原则”起诉并发出国际拘捕令,要求自英国引渡智利独裁者皮诺切特接受违反人权罪行审判。这次,面对诉江这个二十一世纪最重大的国际人权诉讼案,西班牙国家法院再现勇气,敲响正义审判的第一响钟声,林峰正乐观预期将在国际社会起到相当正面的效应。
由于诉江是刑事案件,定要被告到庭应讯才能做成审判,林峰正认为虽然国际合作是为高度政治性问题,但是鉴于九十年代末英国因为签有引渡条约,故而在其境内逮捕智利独裁者皮诺切特的实例,他认为诉江案也是如此,是凡与西班牙签有引渡协定的国家就应按照引渡协定去执行,林峰正说:“这是义务也是互惠,是个法制面执行的问题。”
林峰正认为被告在其他国家有被引渡的机会,透过讯息广传,西班牙起诉案对五名被告、以及那些还在迫害法轮功的行恶者造成压力,思考其迫害恶行所将带来的风险,如果其他国家也跟进起诉的话,对于正在进行中的犯罪将会更加有所顾忌与收敛,在维护人权上将有某种程度上的改善。
突破媒体广为宣传
随着海峡两岸交往热络,中共高官不断访问台湾,其中不乏迫害法轮功者,据媒体报导,本案五名被告中,重庆市市委书记薄熙来和中共政协主席贾庆林皆有可能于明年访台。薄、贾二人均已涉及“群体灭绝”、“酷刑”等严重罪行,并在世界各地遭到起诉。对此,林峰正认为台湾还在欢迎人权纪录非常差的中共官员来访,囿于政府态度,可能一时难在法律上造成压力,但是可以把他们迫害人权的事实,以及美、加、澳洲等外国因此拒绝其入境和判决他们败诉的事实尽量曝光给广大民众知晓,在广传真相上造成压力,林峰正说:“就拿西班牙法院裁定的案例来广传,因为这是媒体焦点,把他的犯行让民众更知道透亮。”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