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天津市河西区法院枉法重判的13位大法弟子集体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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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我们于2002年2月8日接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02)西刑初字第341号刑事判决书。因案情与事实不符,我们应被无罪释放,特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任何生命都必须顺应真善忍宇宙特性。真善忍赋予了宇宙中不同层次生命的意义。在人类社会这一层次中,人的道德规范就是真善忍的具体展现。人类社会发展到了今天,道德日下,“人离道远”,人人为敌。正是在这样的时候,我们师父传出了法轮大法。得法修心,这是人类道德回升,人心归正的最大希望和保证。人们怎么不思感恩,反而在无知中迫害大法,造下无比深重的罪业呢?自1999年7月中国政府个别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对法轮大法进行迫害,数以万计的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判刑、流离失所甚至家破人亡。这场迫害实质上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对宇宙特性真善忍的破坏。因为我们太正了,一切不正的、不够正的在正法面前暴露出来,它们就要起来反对,竭力破坏,然而邪不压正,最后的结果必将是邪恶势力的灭亡。

面对横加的种种迫害,大法弟子自始至终善意地向人们讲清真相,救度世人,使其不至于抱着对大法的误解或是执于一时的利益参与迫害大法而铸成大错。这是真正的慈悲。大法弟子的言行是真善忍大法在人间的真实体现。

作为此次被非法判决的13位当事人,我们是邪恶迫害的有力见证。我们分别于2001年2、3月间被非法抓捕。在东楼派出所,我们经受了恶警们在精神上、肉体上的双重折磨。连续几天不准睡觉,不准吃喝,不准上厕所,日夜审讯,动辄打骂。恶警用手铐脚镣把人长时间固定成各种姿势进行体罚,扇耳光,灌凉水,用尽手段。不知他们在打几位白发苍苍的大娘时,可曾想到了自己的母亲?13位大法弟子中,有两对夫妇的孩子年仅12、13岁。其中赵华全、贺云夫妇的双方父母均已亡故,孩子在家中无人照管,只能与一位身患重残疾大爷相依为命。没有经济来源,孩子还要上学,不知爷俩是怎样一天天熬过那孤苦无助的岁月?在河西看守所11个月的漫漫长夜里,我们亲眼目睹和亲身经历了不法警察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一批批大法弟子被迫害,一批批大法弟子被绑架来了又被劫持走了:郭德芬,59岁的老劳模,被非法劳教三年;张荣,曾被非法劳教一年,刚出来才半年多又被绑架进来,并被挂甲寺派出所打得双腿青肿;何爱云,年轻时曾患严重的神经官能症,修炼大法后已康复,东楼派出所抓到他以后,强令她住精神病医院,她奋力抗争,一身正气,令医生、恶警为之震撼。之后恶警竟欺骗她,说她妹妹已因她被抓而“自杀”,致使何爱云十多年未犯的精神失常一度复发。最后还被非法判劳教两年半。我们不仅被剥夺了学法炼功的神圣权利,而且生活条件恶劣。监室里长期处于人员超编的拥挤状态,不足20平方米的面积一般关押30多人,最多时达40多人,睡觉时板上、板下甚至马桶边经常躺满人,由于翻身困难,一夜下来,腰酸腿疼。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我们仍时时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与人为善。因为我们就是要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

年底我们接到了法院的非法重判。13人被非法判3年到9年不等,其中8人被非法判5年以上。我们不畏任何苦难,但也决不容忍对大法的迫害。我们提出上诉,因为我们是无罪的,而对于大法的迫害会给你们带来无尽的悔恨。迫害大法,罪孽深重。两年多来,邪恶的表现早已令天地为之愤怒。目前所发生的天灾人祸、疾病流行都不是偶然的。仍在继续迫害大法的人会在不久的将来遭到应有的报应。在这开天辟地从未有过的正法时期,大法给了所有生命一次选择自己命运的机会。不要因一时的执迷,竟不顾及自己永远的生命啊,那是你真正的生命永远痛悔都无法弥补的。最后,以我们师父的经文《法正人间预》告之:

“正法行于世间,神佛大显,乱世冤缘皆得善解,对大法行恶者下无生之门,余者人心归正,重德行善,万物更新,众生无不敬大法救度之恩。普天同庆、同祝、同颂。大法在世间全盛之时,始于此时。”

上诉人:刘静敏 时振华 刘桂蓉 佟曙威 赵景玉 滑连友
田宗丽 赵华全 贺云 王海蓉 巨瞬玲 尉毅

非法判决结果:
刘静敏 8年 时振华 9年 刘桂蓉 9年
佟曙威 7年半 赵景玉 8年 滑连友 5年
田宗丽 4年 赵华全7年 贺云 4年
王海蓉 5年 巨舜玲 3年 尉毅 3年

另有李颖判3年,缓刑3年(因其孩子太小)


转载自明慧网 200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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