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2009年9月25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对大法弟子胡其利非法开庭。法官在市610办公室的操控下,多处违背司法程序,剥夺当事人和辩护律师的合法权利,把庭审当作走过场。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法庭竟让一个冒名顶替的公诉人出庭。起诉书上注明公诉人叫李冬杰,而出庭的公诉人自称自己是李冬杰,但他根本不是李冬杰本人。
大法弟子胡其利 |
整个案件的司法过程,双鸭山公检法采取了一系列违法行为。据知情人透露,8月初,双鸭山市610办公室就召集公检法系统开定案协调会,预先给胡其利定罪,并要求尖山区法院在9月15日前审理完毕。
在庭审中,胡其利申明自己无罪,要求立即释放,两位辩护律师为她作了无罪辩护。胡其利的家人表示,要继续请律师把官司打下去,因为胡其利本来就是无辜的。
9月24日,开庭前一天,胡其利的女儿陪同年迈的姥爷,到尖山区法院找到刑庭庭长高志新要旁听证。因为法院只给家属五张旁听证,家里亲友多,不够分。高志新拒不见面。胡其利女儿给他打电话说:“我家里人很关心我妈妈,我姥爷那么大岁数了,来找你,就是想要两张旁听证,来看看我妈妈……,”话没说完,就被高志新打断。当胡其利女儿问他:“谁规定只给五个旁听证?有文件吗?”高志新无理,就把电话挂断了。
9月25日早8点开庭,家属进门时都被非法搜身,检查身份证,对照片,只许直系亲属进,连手机也不让带,家属不许坐在第一排。
按最高检察院的规定,律师的公文包是不应该搜查的。但当律师进门时,也受到警察的非法搜查。胡其利进来后,要求卸去手铐,脱去“黄马夹”,最后在律师的干预下,警察才作罢。
开庭后,胡其利做陈述,她要求“无条件释放,我无罪,把抢走的东西还给我”三页陈述词只念了两句,法官就说“陈述完毕”,不让她再说话了。律师说:法官就是在践踏法律,剥夺当事人的权利。
当胡其利要求法官提供宪法第35条和36条时(宪法第35条和36条为信仰与人身自由条款),遭到法官拒绝。当律师要把该宪法条文提供给当事人时,也被高志新阻止。在这样一个法庭上,不允许公民得到宪法文件,也不允许当事人依法为自己辩护,这个法庭本身就是违法的。
两位辩护律师依据宪法为胡其利作无罪辩护,但他们的发言不断被高志新粗暴打断。高甚至说:“你不要说了,知道啥意思就行了,不要扯什么宪法,跟宪法没啥关系。”长期以来,中共在对大法弟子非法审判中,不准律师当庭陈述法律条文,这是他们的一贯做法,也是司法违法的又一实证。
辩护律师指出,按中国现行法律,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发传单并不触犯任何法律。他们从九个方面论述了给法轮功修炼者定罪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在律师们的辩护过程中,高志新竟大声地符合了一句:“是,没有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有罪。”这说明这些执法者是知道真相的,他们在执法违法。
庭审中,公诉人没有提供任何物证,连搜查证都是事后补的。警察抄家时,以收费名义骗开门,入室后无证搜查,强抢财物和现金,暴力取“证”。律师当庭质疑公诉人证件是假的、后补的,公诉人哑口无言。
整个庭审中,法官都在违犯法律程序,要求律师配合法官,签字休庭了事。律师拒绝当庭签字,说:“我还没看庭审笔录,怎么能签字?”胡其利也没有签字。家属说,整个审判过程就是走过场,草草收场,根本不讲理。
宣布休庭后,胡其利的姐姐对法官说:“既然无罪,就把她放了吧!”胡其利的77岁的老母亲当众给法官跪下:“你放了我的孩子吧,我姑娘是好人……。”法官漠然不理,扬长而去。律师对老人说:“不要给他下跪!”家人把痛苦万分的老人扶起来。
庭审后胡其利被带出法院,戴着手铐向亲友们挥手致意 |
庭审后亲友们涌向警车向胡其利挥手道别(图片下边穿红衣挥手者为胡其利的婆母) |
法院门前的警车 |
法庭外,40多位亲友一直静静的等在门外,等待着见亲人胡其利一面,他们中有10多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胡其利的婆母满头白发,身着一件红色外衣。老人几次想进门去看一眼自己的儿媳,被警察粗暴的拦截、推搡。当胡其利被警察带出来时,亲友们招手向她致意,她也微笑着抬起戴着手铐的双手向亲友挥动……。
48岁的胡其利,原是双鸭山矿业集团方圆医院职工,因修炼法轮功被开除,多次被非法关押、劳教,现在又面临被非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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